“太狗血!”福建,一男子按摩时见女技师漂亮,便展开了追求,前后借给女技师10万,女技师承诺每发生一次关系抵销600元!岂料,没过多久便玩起了消失,男子将其告上法院,女技师竟称两人是交易关系而拒绝还钱!“她陪我一次,我就扣她六百,这钱怎么就不用还了?”陈某不明白,自己手里攥着转账记录,明明白白写着“借款”,怎么就败诉了。这一切,要从2021年说起,陈某推开那间足浴店的门时,只是想松一松肩颈。给他按脚的技师姓蒲,比他小5岁,眉眼弯弯,说话轻声细语。陈某多看了两眼,临走时加了微信。没想到,这一加,后面的事就失控了。微信里,他开始嘘寒问暖。早上发“吃了吗”,晚上发“早点睡”,逢年过节还发个红包。蒲某也不拒绝,偶尔回几句温软的话。陈某觉得自己在谈恋爱,没过多久,两人发生了关系。他更笃定了,这就是自己女朋友。可女朋友开始借钱了。先是几千,说家里急用;后来一万两万,说周转不开。陈某没多想,只要她开口,他就转。转账时,他会在备注里写上“借款”,蒲某在微信里也认,说“算我借的,以后还你”。可钱越借越多,陈某心里渐渐发毛了。他算了算,到2023年3月,前后已经搭进去快十四万。这是,他琢磨出一个“不吃亏”的办法。两人再在一起时,他提出:每陪他一次,就从借款里扣六百。蒲某没反对。陈某觉得这下稳了,感情在,账也在。可感情说淡就淡了。2023年春天,两人开始频繁吵架。陈某提出分手,他说那四万多的红包礼物就算了,但十万出头的借款必须还。蒲某点头,说可以分期,每月还两千。她确实还了两个月,然后,电话打不通了,微信不回,住处也搬空了。陈某急了,先是四处找人,最后直接把蒲某告上法庭。他拿出聊天记录,转账备注,觉得证据铁板钉钉。蒲某却说:那些钱不是借款,是交易。她也拿出聊天记录,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一次抵六百”。她说,两人之间就是买卖,她按约定履行了,不欠他什么。法院最终没站陈某这边。原因很简单:他的这种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法律不可能替它撑腰。至于转出去的那些钱,他拿不出每一笔都说好是借款的证据,所以法院不认定两人之间存在真正的借贷关系。一审没支持他,二审也维持了原判。陈某咽不下这口气,可法律的思路并不难懂。谈恋爱时你情我愿花钱,本来是一笔糊涂账;可一旦掺杂“交易”,事情就彻底变味了。这样的约定,法律不会认,也不能认——认了,就等于说人的尊严可以标价,那社会的底线还往哪儿放?其实,类似的事并不少见。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分手后能不能要回来,关键看两点:一是转账时有没有明确的借贷意思,二是这笔钱是不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像“520”“1314”这种,通常算赠与,要不回来。而明确写了“借款”的,如果有完整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是有可能追回的。但一旦夹杂了“陪伴抵债”这种条款,整件事就变了味。陈某输就输在,他既想要感情,又想要保障,最后把两样都搭了进去。而蒲某呢,她看似赢了官司,可那十万块,她花得安心吗?感情里最怕的,就是算得太清。算得太清,就变成了生意。而生意,是不该掺进感情里的。真要有大额往来,要么明明白白写借条,约定还款期限;要么就干脆当赠与,别想着回头要。最忌讳的,就是像陈某这样,一边说着爱,一边记着账,最后把感情变成了交易。法院的判决,不只是给陈某看的,更是在提醒所有人:有些东西,不能标价。一旦标了价,法律不保护,人心也留不住。信源:裁判文书网文|青栀编辑|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