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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1岁的胡因梦未婚生下女儿,外界疯狂追问生父是谁,她直接挑明:对方有
1994年,41岁的胡因梦未婚生下女儿,外界疯狂追问生父是谁,她直接挑明:对方有家室,自己绝不破坏别人家庭,不要名分,更不要男方掏一分钱抚养费。1994年,41岁的胡因梦迎来女儿胡洁生,一张产后抱着婴儿的老照片留存至今。画面里,她温柔注视怀中新生儿,指尖轻碰婴儿小手,安静的画面之下,却是席卷整个台湾舆论场的巨大争议。在九十年代的环境里,曾经红极一时的女星选择未婚生育,完全打破大众对于婚姻、生育的固有认知,流言与非议接踵而至。面对媒体铺天盖地的追问,胡因梦没有隐瞒关键信息:孩子生父有自己的家庭。她明确表态,不会介入对方原本的生活,不争名分,也不索要一分钱抚养费,所有养育开支,全部依靠自己翻译、撰稿的收入承担。消息一出,各路捕风捉影的传言四处扩散,不少公众人物无端被猜测是孩子生父,仅凭外貌相似就编造故事。舆论很少关心襁褓中的婴儿,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追查生父身份上,很多人站在传统道德角度对她口诛笔伐。在当年的观念里,生育必须依附婚姻,单身女性独自养育孩子,被视作离经叛道,不少人断言,这个孩子的人生注定存在缺憾。做出这个决定,胡因梦清楚所有风险,高龄生产之后,产后抑郁、卵巢畸胎瘤接连找上门,她需要接受手术治疗。一边是病痛折磨,一边是日夜离不开人的婴儿,没有家人分担,无数难熬的夜晚,她只能独自硬扛。她主动淡出演艺圈,减少公开露面,埋头做书籍翻译,这份收入不算丰厚,但足够支撑母女二人的生活。她认真权衡留下孩子和堕胎两种选择,遵从内心决定生下女儿,提前做好独自扛起一切的准备,不求外界同情,也无意博取理解。这件事时至今日,依旧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这是女性意识觉醒的体现,婚姻不是生育的必要前提,女性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成为母亲,不必依附男性,胡因梦以亲身选择冲破时代桎梏。反对的观点则提出,孩子无法选择是否来到世间,单方面将孩子带到这个世界,成长过程缺少父亲的陪伴,潜在的影响最终要由孩子承担,成年人的抉择,不该让后代承受代价,两种看法各有现实依据,很难简单分出对错。胡因梦没有向女儿隐瞒身世,坦诚告知全部过往,她承诺,如果女儿成年后想要寻找生父,自己不会阻拦,长大之后的胡洁生并没有执着寻找亲生父亲,读书工作,低调生活,没有进入演艺圈,后来经营咖啡馆,日子安稳平和。母女之间相处平等松弛,胡因梦不会用长辈身份捆绑女儿的人生。回看胡因梦的一生,早年容貌出众,在演艺圈大放异彩,与李敖那段仅仅115天的短暂婚姻,让她长期被舆论消费,大众总习惯用感情故事定义她的全部人生。未婚生女一事,再次将她推到风口浪尖,很多人沉迷八卦,却忽略她长年深耕心理学、灵性著作翻译,在文字领域持续输出。那张母女合影,藏着真切的母爱,也是新旧观念碰撞的时代缩影,女性拥有生育选择权,但这份自由从来不是轻飘飘的口号,背后是沉甸甸的现实代价。我们可以尊重每个人的人生取舍,却不能忽视孩子成长要面对的客观处境,更不能一味美化单亲选择背后所有艰难,任何重大人生抉择,享受选择的同时,就要承担随之而来的所有结果。信源澎湃新闻:《胡因梦:走出八卦,作为译者与母亲的半生》中国新闻周刊:《胡因梦,跳出情爱叙事的人生选择》
湖南,一男子经人介绍,与25岁女子订婚,随后女子先后5次,前往男子打工的地方,与
湖南,一男子经人介绍,与25岁女子订婚,随后女子先后5次,前往男子打工的地方,与他相聚并发生关系。何美凤在长沙有一份广告公司的稳定工作,经人介绍认识了29岁的雷成刚。两人见面后觉得合适,很快按当地风俗订了婚,雷家给了17000元礼金,加上恋爱期间的各种转账,总计将近5万元。订婚后,何美凤辞掉了省城的工作,搬到雷成刚老家附近的幼儿园重新找了活儿。准婆婆生病住院,雷成刚在外地打工回不来,何美凤每天早晨六点起床熬粥,七点送到医院,中午赶回出租屋做饭,下午再去幼儿园上班,在病床前守了整整15天。加上五次跨城去看雷成刚的车票,这段感情她掏了心窝子。相处到第八个月,婚期越来越近,雷家突然提出一个要求:何美凤必须先怀孕,才能办婚礼。雷家的逻辑是“买个保险”,只有证明女方能生孩子,这门亲事才算稳当。何美凤提出两人一起去做婚检,如果是身体原因可以一起治疗。雷成刚拒绝了,原话是“不用查,问题肯定不在我这边”。婚约破裂后,雷成刚把何美凤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还5万多元。按照以往的惯例,没领证确实该退彩礼。但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写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这一条把彩礼退不退从“领没领证”的单一判断,变成了对双方实际相处状态和过错归属的全面审查。岳阳县法院此前审理过一起情节几乎相同的案件。2022年正月初六,小雷与小美订婚,给付礼金17000元。小美应小雷要求辞去户外传媒工作,先后三次前往小雷工作地江苏,小雷母亲住院期间自发前往照顾。同年12月10日双方敲定婚期当晚,小雷父母以介意小美未怀孕为由要求延迟婚期,小美母亲建议共同婚检,小雷拒绝。岳阳县法院判决驳回小雷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理由引用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小雷给付的订婚礼金在法律性质上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赠与,双方本已敲定婚期,小雷却因家人介意小美未怀孕而单方面解除婚约并拒绝婚检,其行为系二人无法缔结婚姻的直接原因,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婚检从强制变为自愿,始于2003年8月8日国务院颁布的新《婚姻登记条例》,该条例取消了旧条例中强制婚检的内容。但自愿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配偶的知情权通过撤销权制度得到保障,婚检成为实现这一知情权的重要途径。何美凤母亲提出的共同婚检建议,本质上是启动一个双方都参与的、对等的健康信息核实程序。雷成刚的拒绝,使双方丧失了通过医学手段厘清事实、继续推进婚约的可能性。培根在《论司法》里写过,一次不公正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岳阳县法院在这两起案件中做的,就是把“先孕后婚”这个要求放到了公序良俗的标尺上量了一次。何美凤在病床前付出的15天、辞职损失的职业机会、五次跨城奔波的车票,这些投入不是用5万块钱能丈量的。法院驳回雷成刚的全部诉求,传递的信号很清楚:婚姻的前提是尊重,生育不是任何一方强加给另一方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