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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坚持对了。2010年,咱们要求谷歌把中国用户的数据存在国内,别往外传。谷歌不干,直接撤出中国。当时西方媒体骂声一片,说咱们“搞封闭”“侵犯自由”,数据主权如今成为共识,中国早已看穿西方双重标准。   事情发生在2010年1月。谷歌公开表示,因为网络攻击指控以及与中国互联网内容管理规则存在分歧,

当年的坚持对了。2010年,咱们要求谷歌把中国用户的数据存在国内,别往外传。谷歌不干,直接撤出中国。当时西方媒体骂声一片,说咱们“搞封闭”“侵犯自由”,数据主权如今成为共识,中国早已看穿西方双重标准。
 
事情发生在2010年1月。谷歌公开表示,因为网络攻击指控以及与中国互联网内容管理规则存在分歧,准备重新考虑在华业务。2010年3月23日,谷歌停止按照原有规则提供Google.cn搜索服务,并把搜索服务转到香港。
 
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负责人回应得很明确,外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经营,就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谷歌如果继续依法经营,中国市场仍然欢迎;如果决定撤走搜索业务,那是企业自己的选择。
 
外交部同一天也表示,中国依法管理互联网,这是各国普遍存在的做法。美国当时却把这件商业纠纷迅速放进了另一套叙事里。2010年1月21日,美国时任国务卿发表所谓“互联网自由”演讲,不仅直接谈到谷歌,还公开批评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政策。
 
类似说法随后影响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西方舆论讨论,“开放”“自由”频繁出现,而一个国家有没有权依法管理自己境内的互联网企业,反倒常常被放在次要位置。
 
 
有个时间点也得写清楚。2010年谷歌事件的直接争议主要围绕搜索内容管理、网络攻击指控和在华经营规则展开。如今人们熟悉的数据境内存储、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是中国后来逐步形成的完整法律制度。
 
2016年11月7日,《网络安全法》通过,其中明确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中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要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2021年8月20日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又把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标准合同等跨境路径写得更加清楚。有意思的是,世界后来也越来越重视数据边界。
 
欧盟GDPR从2018年5月25日起正式适用,它并不是简单规定“欧洲数据不能出去”,但企业把个人数据传到欧洲经济区以外时,需要满足充分性决定、标准合同条款等保护条件。
 
 
到2026年,欧盟仍在不断更新跨境数据充分性安排。美国也一样。2018年3月通过的《云法案》明确,美国司法机关在符合相应法律条件时,可以要求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企业提供其控制的数据,即便有关数据存储在美国境外。
 
美国司法部至今仍把这项制度作为跨境获取电子证据的重要法律框架。所以,数据究竟受谁管,能不能跨境,跨境以后谁负责,早就不是中国一个国家在讨论的问题。
 
中国近几年的政策还在继续往精细化方向走。2024年3月22日,《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公布,国际贸易、跨境运输、学术合作、跨国生产制造等活动中,不含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数据,可以免于相关出境申报程序。
 
政策目标写得很清楚,在保障安全的同时,也要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2026年1月1日,新修改的《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数据安全相关规定继续保留并完善。
 
 
2026年5月11日和5月18日,北京、广东相继公布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到了2026年8月21日,中央网信办公布《促进网信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6至2030年)》,提出继续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和认证制度,同时支持自贸试验区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为企业提供更便利的数据跨境服务。
 
十六年过去,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隐私保护、跨境监管、国家安全也进入各国法律体系。2010年,一些美国政界人士谈中国互联网管理时,更愿意使用“互联网自由”的话语。
 
后来欧盟加强个人数据跨境保护,美国建立境外数据调取制度,各国都开始为数据流动画边界。中国舆论把这种前后评价尺度的差异称为“双重标准”,相关争论至今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