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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饶人处且饶人!"一台进口宝马2系轿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上,遭顺丰厢式货车倒车时

"得饶人处且饶人!"一台进口宝马2系轿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上,遭顺丰厢式货车倒车时撞出一个坑。货车司机留下字条致歉后打算私下解决,车主却执意要报警划分责任,4S店核定损失为4412 元。保险公司同意赔修车费,但车主额外索赔400元替代性交通费和100元通讯费,司机一听还要掏钱当场翻脸。

四千多维修费保险公司兜了,按说故事到这儿就该翻篇,可偏偏卡在五百块钱上,两边谁也不让,最后闹到1818黄金眼,全杭州人来看热闹。

9月19号下午,杭州钱塘区沁香公寓的尚先生发现自己的宝马2系右侧车头被撞了个凹坑。物业调监控,一辆顺丰厢式货车倒车时怼上去的。司机王师傅没跑,在雨刮器底下塞了张纸条:"你好,我急着送货,倒车没注意,撞了你的车,你看到了联系我电话吧,抱歉。"

王师傅开公司的车,不想让公司知道,提出私了。尚先生没答应,报了警,交警认定王师傅全责。尚先生又报了自己的保险,4S店定损4412元。如果王师傅不肯赔,保险公司可以代位追偿,这一步没毛病。

9月29号保险公司付了维修费,尚先生把车取了回来。按理说车修好了钱赔了这事就了了,但尚先生觉得还没完。他提出除了修车费,王师傅还得赔400块替代性交通费,外加100块通讯费。

这五百块就是火药桶。

先说400块替代性交通费。这个钱法律上有依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写得清楚,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侵权人应当赔偿。尚先生的车修了十天,这十天没法开车,产生额外交通支出,找全责方要,于法有据。

但问题出在"合理"两个字上。记者问尚先生实际打车花了多少,把凭据给人家。尚先生说从我家到上城区,高德打车四十块左右来回八十。可他又承认有时候打车有时候坐地铁,坐地铁一趟四五块。

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扯皮的核心。王师傅的态度很明确:做什么事都要有凭据,你实际花了多少拿票来我认,你不能按打车的价跟我报,结果实际坐的是地铁。

再说那100块通讯费。王师傅当场就怼回去了:"你说通讯费一百块钱,你这都是自己想想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里还真没有"通讯费"这一项,法律上没有明确支持,金额也没法量化。

到这儿事情的性质已经变了。本来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现在变成了一场关于权利边界的拉锯战。尚先生维权没错,但维权得有个度。法律支持的你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法律不支持的、拿不出凭据的你硬要,那就不是维权了,那是得理不饶人。

更让人皱眉的是协商过程中的一些做法。王师傅说尚先生爆粗口,假装法院起诉,说要报1818,甚至提到他的家庭关系、孩子。记者问尚先生这些话说过没,尚先生很坦然:"我说过呀。他不赔钱,那不是很正常的东西吗。"

这就不对了。维权归维权,拿人家孩子说事儿,假装法院起诉吓唬人,已经超出了合理维权的范围。你占理但用错了方式,最后理也变成了没理。

反观王师傅,撞了人家的车不想让公司知道,心态可以理解,但不能成为逃避赔偿的理由。人家坚持报警定责是人家的权利,替代性交通费该承担的也得承担,不能一听说还要自己掏钱就翻脸。

五百块钱把两个成年人的体面都磨没了。一个得理不饶人,一个有错不想认。本来坐下来算一算实际打车费多少拿票报销,可能两三百就解决了。非要较劲非要上电视,最后谁也没捞着好。

得饶人处且饶人,不是让你放弃权利,而是在维护合法权益的时候给别人也给自己留一点余地。法律是底线不是天花板。该要的钱一分不少,不该要的、说不清的也别硬凑。

评论列表

小陈
小陈 1
2026-10-08 19:34
如果我是这个货车司机,你之前答应私了的话几百块钱都可以谈的下来,但是你决定了走公的话,那我私下不会再掏一分钱,顺丰什么情况我不知道,我以前在别家物流干过,出了交通事故全责的,本月绩效最少减半,当月安全奖金没了,季度安全奖金没了损失远不止五千块钱

小陈 回复 10-08 19:38
因为私了谈的下来的话四千多都出了也不差这几百块钱,但是你不同意私了那就是保险赔多少那是保险的事,交通意外,那怕你打官司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