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的老公出差后,她有些想念对方,于是萌生买车直接去找他的想法,然而,家中已经有三辆车了,可女子仍执意贷款买车,最终,父母道出实情,称她患有情感障碍,希望4S店给予退车,但店员表示,当时女子沟通正常,他们并不知晓其特殊情况,因此不愿直接退车。
老铁们说句实在话,这年头谁家摊上这种事都头疼。
咱就说这法律上的弯弯绕绕吧,民法典里确实有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得监护人点头才算数。
可问题来了——啥叫“限制行为能力”?
不是你说一句“我孩子脑子不清楚”就能算的,得法院走流程盖章认证啊!
这姑娘爹妈没提前做鉴定,法律上可不就默认她是正常人么?
4S店也委屈巴巴:“她砍价时比谁都精,合同签得明明白白,现在说退就退?”说白了做生意不是做慈善,车子落地就贬值,贷款手续都办完了,总不能让人家倒贴钱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知道对方真有病,哪个商家敢接这单子?
这事儿闹的,两边都像在钢丝上跳舞,谁先松手谁摔跟头。
你们说这责任到底该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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