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被6000万只野鸡逼疯,为了消灭野鸡,政府甚至发出悬赏:杀一只奖励20英镑,而在中国,吃一只就要坐牢......野鸡学名雉鸡,作为雉科鸟类的典型代表,其生存轨迹从未像如今这样,被人类行为推向两个极端。在中国,它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更是拥有丰富雉类资源的“物种宝库”中一员。全球雉科鸟类约有58属165种,中国分布的雉科鸟类约为21属51种,其中约20种为中国特有。红腹锦鸡因羽毛艳丽形似凤凰,更是成为传统文化中吉祥的象征,宋徽宗《芙蓉锦鸡图》便印证了它在古代艺术中的独特地位,而红腹锦鸡、白冠长尾雉等同科物种,也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录。而在英国,这一物种却因人类的轻率引入,沦为生态隐患。11世纪贵族为狩猎取乐引入野鸡后,除了“养殖—放生—狩猎”的循环模式,更深层的隐患藏在饮食与历史记忆中。15至16世纪爆发的英国汗热病,让民众对野味心生畏惧,再加上野鸡肉质粗糙不符合当地口味,直接导致野鸡缺乏消费出口,为泛滥埋下伏笔。这种饮食禁忌与生态失衡叠加,让野鸡在英国彻底失控。它们不仅繁殖能力极强,每年繁殖1次,每窝可产6-16枚鸟蛋。更凭借耐30℃高温、抗零下20℃左右严寒的较强适应力。在本土狐狸、猛禽等天敌数量锐减的环境中疯狂扩张,从1970年的400万只持续增长,种群峰值未超过2000万只,其泛滥对部分本土小型无脊椎动物的生存造成一定影响,植被也遭严重破坏。英国政府的治理陷入多重悖论:依赖私人土地狩猎许可的治理模式效果有限,除了捕猎成本倒挂,更因业余猎人击伤率高、狩猎俱乐部偷偷放生的恶性循环。中国对雉鸡的保护,并非单纯的物种挽救,更蕴含着对生态与文化的双重守护。相传汉朝因避吕后名讳,将雉鸡改称“野鸡”,这一名字背后的历史印记,让它早已超越普通野生动物的属性。但在物质匮乏年代,“一雉胜三鸡”的滋补认知与中医眼中的食疗价值,让野鸡遭到过度捕猎,至上世纪八十年代数量锐减。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颁布,为雉鸡筑起安全防线。非法猎捕“三有”动物需承担法律责任,而猎捕红腹锦鸡、白冠长尾雉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责。2018年河南匡某捕猎4只白冠长尾雉获刑五年,2023年扬州多人猎捕440余只包括野鸡在内的野生动物,不仅获刑还需支付近17万元生态赔偿金。这种“法律+案例”的双重约束,让保护观念深入人心。如今雉鸡数量回升,中国也面临着保护后的新挑战。东北农户遭遇雉鸡啄食豆种减产,河南农户发现撞墙身亡的雉鸡只能悄悄掩埋,这些场景背后,是生态补偿机制的逐步完善。农户可通过申请补偿弥补损失,用非伤害性手段(稻草人、驱鸟器)应对侵扰,实现保护与民生的平衡。英国的困境还藏着更深层的生态逻辑:野鸡作为外来物种,缺乏本土生态链的自然制约,而人类对狩猎文化的执念与饮食禁忌,让治理陷入“想杀杀不动、想吃吃不下”的僵局。反观中国,雉鸡作为本土物种,其保护不仅修复了生态链,更延续了传统文化中对自然的敬畏。值得注意的是,雉鸡的双重命运并非个例,却折射出核心差异:英国将其视为娱乐工具,忽视生态链的完整性;中国曾因索取过度濒临失去,才以严法与文化认同守护。从红腹锦鸡的艺术形象到英国本土小型无脊椎动物的生存危机,从法律红线到饮食禁忌,雉鸡的生存两极,本质是人类与自然相处方式的镜像投射。河南还有农户曾遇到野鸡撞墙身亡,吓得赶紧挖坑掩埋,连碰都不敢多碰。如今随着保护力度加大,野鸡数量逐步回升,从数量锐减到谨慎共存,中国用严法守住了这一物种的生存底线。同一只野鸡,在英国是治理棘手的麻烦,在中国是碰之即违法的受保护动物。两种截然不同的境遇,没有绝对的对错,只是人类当年的轻率干预,终究要在日后,以不同的方式承担相应的结果。那么到最后,你们怎么看呢?信息来源: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DEFRA)2024年野生动物管理报告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