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一处老宅旧改征收,全家共计拿到 1280 万余元补偿款,家中姐弟几人出于手足信任,将款项协商、领取与分配事宜全权托付家中弟弟许某办理。
不料许某隐瞒补偿总额,私自截留侵占亲属钱款;为逃避返还义务,他采取虚假离婚、转移房产与大额存款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面对患病外甥女的专属款项。
甚至提出需要一百余年才能还清的还款方案,还以过往全国劳模荣誉进行辩解。最终法院通过司法拘留、移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的法律手段,促使其全额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核查财产过程中发现,68 岁的许某名下银行卡、线上支付账户均无大额资金留存,自有房产早已完成过户转出。
执行人员梳理资金流水查实:许某领取征收款项后,将 1022 万元陆续转入前妻、女儿账户,同时把名下唯一住房无偿转让给亲属;上述财产处置行为均发生在一审判决作出之前。
需要区分的是:法院最终判令许某返还的侵占款项为 500 余万元,1022 万元为核查发现的整体转移资金规模,二者并不等同。
面对资金去向问询,许某辩解钱款全部用于看病、诉讼开支与外出旅游,但无法提供完整消费凭证,对于女儿工作单位、资金具体流向等关键信息始终含糊回避。
法院三次传唤其女儿配合调查均未到场,许某日常用于应诉的手机,留存信息大多截止至 2018 年之前,刻意规避财产核查。外甥女张霞 185 万元专属补偿款的归属与偿还问题,也成为案件重点。
张霞自幼父母双亡,长期在精神卫生中心接受治疗,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长达 34 年间,其监护人一直登记为许家六姐。
旧改启动之后,许某主动向法院申请成为张霞共同监护人,顺势接手了征收款项处置权限。执行法官调取精神卫生中心探望记录显示,自 2023 年 11 月侵占钱款之后,许某几乎再未探望过张霞。
法官要求其先行归还 185 万元用于保障张霞医疗与日常生活,许某却提出每月仅偿还 1000 元的方案,按此标准测算,还清全额款项需要约 154 年。
依据《民法典》监护相关规定,监护人只能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处置财产,无权长期占用、拖延归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专属安置款项。
案件缘起于 2022 年黄浦区旧改启动,许家联建公房纳入征收范围,许某、四位姐姐与张霞均属于合法补偿权利人,整体补偿总额 1280 万余元。
四位姐姐信任弟弟,将全部事务交由其打理,许某刻意隐瞒真实总额,谎称补偿金额仅有实际数额的三分之一,私下完成分配截留。
2022 年下半年,姐妹几人知晓真实征收数额后核算发现,许某共计侵占亲属应得份额 500 余万元,其中包含张霞的 185 万元安置款。双方协商无果后,姐姐们向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许某限期返还全部侵占款项。
判决生效后许某依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处以 15 日司法拘留,并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线索移送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立案侦查。
2024 年 12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两高拒执罪司法解释明确:诉讼阶段、判决生效前刻意转移财产逃避后续执行,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符合情节严重标准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线索移送公安仅三天,许某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商谈和解。对于四位姐姐的欠款,他承诺一次性付清;针对张霞的 185 万元,最初约定分 14 期偿还。
执行法官考量到张霞无民事行为能力,漫长还款周期无法保障其持续就医需求,未直接准许该方案。经过多轮法律释明与沟通,2025 年 8 月 25 日双方重新签署和解协议,恢复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还款周期压缩至 6 期。
2026 年 2 月,最后一笔款项足额到账,张霞全部安置款项结清。许某在刑事立案前全额履行给付义务,取得所有申请执行人谅解,最终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这场历时三年多的家庭财产纠纷就此落幕。案件也清晰警示大众:亲属间可以彼此信赖,但大额拆迁安置款、监护权益务必落实书面约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法依靠虚假离婚、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拒不执行终将承担法律代价。
信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