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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有上海申花球迷围攻身穿武磊球衣小球迷被行政拘留,又出现所谓申花球迷组织不再组
先是有上海申花球迷围攻身穿武磊球衣小球迷被行政拘留,又出现所谓申花球迷组织不再组织支持申花队,还有网传的解说员周亮的“朱骏时代申花不会让球迷在派出所过夜”,还能捞出来;如今又有球迷在上海申花康桥基地外张贴辱骂性标语,我想知道这是球迷组织该做的吗?他们到底是球迷组织,还是黑社会流氓组织呢?如今全国正式开启为期一年的打黑除恶行动,这个时候还有一些极端球迷或者说足球流氓不断在挑衅,不断在践踏法律底线,甚至在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如果不严肃惩治他们,他们会越来越嚣张,他们就是眼下社会最不稳定的因素!相关部门一定要查一查他们到底是否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是否长期存在暴力行为或者寻衅滋事行为,要接着这次全国打黑除恶行动对于我们联赛足球流氓好好打一打,法治社会不允许任何人肆意妄为!另外这个周亮这个言论是否属实也要查一查,如果一个商人能够随便僭越法律,随便“捞人”这也是坚决不能允许的!如果不属实也要把造谣的人依法惩治!
“老不正经”!大连沙河口,一74岁男子在景区附近突然伸手拍打陌生女子隐私部位,警
“老不正经”!大连沙河口,一74岁男子在景区附近突然伸手拍打陌生女子隐私部位,警方通报原因更离谱,最终直接行政拘留5日。6月5日上午9时许,74岁的丁某来到沙河口区某景区附近,随后将手伸向一名女性受害人,拍打对方隐私部位,警方后来在典型案例中直接点出了他的行为目的,为寻求刺激。这也让整件事没有多少可以含糊解释的空间,不是走路拥挤时无意碰到,也不是普通肢体接触,而是直接针对女性隐私部位实施动作,公安机关最终按照猥亵行为进行处理。沙河口公安分局对丁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这场发生在景区附近的闹剧,也以违法行为人被拘留收场。很多人看到74岁这个年龄,第一反应可能都是意外。这个年纪按常理已经进入老年生活,可年龄显然不能改变行为本身的性质,更不能让公共场所里的越界动作变得可以接受。丁某最后面对的处理,也没有因为年纪大就变成一句批评教育。更巧的是,这起案件并不是大连警方这次单独拎出来的一件事,随着暑期游客增多,大连公安把近期公共交通、商场、饭店和景区周边发生的几类案件集中公布,丁某只是其中年龄最大的一人。在我看来,丁某这件事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地方,不只是74岁老人做出了这种行为,而是警方公开的原因只有四个字:寻求刺激。活到这个年纪,本来更应该知道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界限,可他却把自己的刺激建立在陌生女性被侵犯的代价上,这显然不是一句“老糊涂”能够解释过去的。而对受害女性来说,这种事情也不能因为动作持续时间短,就被说成“小事”。陌生人在公共场合突然伸手触碰隐私部位,本身就是对个人边界的侵犯。最终公安机关依法介入并作出处罚,至少让这件事没有停留在一句指责上。大连公安此次集中公布案件时,也明确把暑期商圈、景区、公共交通等人员密集区域列为重点,并表示将继续加强巡逻防控。换句话说,这次通报不只是把几个已经处理完的人公布出来,更是在告诉那些还抱着侥幸心态的人:人多不是掩护,年纪也不是挡箭牌。74岁,最终换来5日行政拘留,这个结果其实比任何一句“老不正经”都更直接。一个人到了什么年纪都可以被尊重,但尊重从来不是无条件豁免。同样,一个人无论多大年纪,只要把手伸过了别人的边界,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这么大岁数怎么还干这种事”,而是公共场所面对这种越界行为,到底怎样才能让受害者更敢于制止、更方便报警,也让想伸手的人更早意识到代价。信源1:中国新闻网辽宁频道《大连公安公布5起涉猥亵、偷拍偷窥等违法典型案例》信源2:环球网《猥亵、故意裸露隐私部位、偷拍!大连警方对张某(27岁)等人依法处理》
#大连警方通报5名男子不法行径#【官方通报多起案例:74岁男子“为求刺激”,在景
#大连警方通报5名男子不法行径#【官方通报多起案例:74岁男子“为求刺激”,在景区附近拍打女性隐私部位;37岁男子在饭店裸露身体;26岁男子在女厕内偷拍……均被处罚】#大连公安正告不法分子保护女性权益#据辽宁大连公安8月12日消息,随着暑期城市旅游旺季到来,商圈景区、公共交通等场所人流增多,夜间出行、休闲娱乐活动更加频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环境复杂等条件,实施猥亵、偷拍偷窥等违法行为,侵害群众人身权利和个人隐私。大连公安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的发现、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多起猥亵、侵犯隐私案件。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案例一甘井子公安分局查处张某猥亵他人案2026年8月4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7岁)在乘坐公交车期间,多次借乘客较多、身体拥挤之机,故意以身体接触方式,对同车女性乘客实施猥亵行为。甘井子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案例二中山公安分局查处张某公共场所故意裸露隐私部位案2026年8月3日6时许,违法行为人张某(男,37岁)在中山区某饭店门前,故意将自己的衣物脱光,公然裸露身体隐私部位。中山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案例三开发区公安分局查处于某侵犯隐私案2026年8月2日13时许,违法行为人于某(男,26岁)在金普新区某商场超市入口旁的女卫生间内,利用手机对女性受害人进行偷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个人隐私。开发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案例四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查处胡某猥亵他人案2026年7月30日21时许,违法行为人薛某(男,32岁)在乘坐地铁期间,利用客流拥挤之机,故意用手触摸同车女性乘客腿部,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依法对薛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案例五沙河口公安分局查处丁某猥亵他人案2026年6月5日9时许,违法行为人丁某(男,74岁)在沙河口区某景区附近,为寻求刺激用手拍打女性受害人隐私部位,其行为已构成猥亵。沙河口公安分局依法对丁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大连公安正告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法律红线不容触碰,群众安全与隐私不容侵犯。大连公安将以“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对猥亵、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对侵害群众特别是广大女性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并持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巡逻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广大市民游客的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