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网购了一盒车厘子被送到驿站,下班后,她去取货时发现已经被拆箱吃过,并发现里面还有一张纸条,写着很抱歉,拿错快递,我打开吃了几颗,如果你不要了可以联系我,我给你钱。女子不解,拿错快递能理解,拿错了还要吃几颗他就不理解了,你买没买这个东西你还不知道吗?她按照纸条上的联系方式添加了好友,可对方却迟迟不通过,女子没过多纠缠,直接报警,没想到最后结局让人很意外! 林女士(化名)平时就爱网购点生鲜水果,那天他看团购162.5元一箱车厘子挺划算,就直接下了一单。 转天中午就送到了,林女士当时正在上班,便让把东西放到小区驿站,想着下班去取。 可没想到的是,林女士下班后去拿快递时,发现快递怪怪的,但是也没有多想就抱回了家。 到家后开箱的瞬间她愣住了,车厘子的外层硬纸箱已经没了,只剩个泡沫箱。 里面的密封保鲜袋也被拆开了,车厘子也少了不少,明显是被人吃过。 同时泡沫箱里还塞着一张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很抱歉,拿错快递,我打开吃了几颗,如果你不要了可以联系我,我给你钱。 林女士拿着纸条,很是纳闷,拿错快递我能理解,驿站人多手杂,手机号尾号相似容易弄错。 可你自己买没买车厘子,心里没数吗? 而且就算拆开发现拿错了,那也不该拆袋直接吃人家。 这不明显的膈应人,好好一箱车厘子,被陌生人拆了还吃了,自己肯定没法再吃了。 她压着火气,按照纸条上的联系方式添加了对方好友,还特意备注了: 我是被错拿车厘子快递的邻居,麻烦通过一下。 结果左等右等,等了3个多小时,林女士都吃完饭收拾完了,对方好友申请始终没人通过。 林女士有点着急,车厘子是生鲜,泡沫箱透气性差,很容易变质,被人吃过入口的东西自己也不能在接受。 现在对方留了联系方式又失联,这态度实在是让人窝火。 林女士觉得你既然能这么做人做事,那自己也没必要跟对方耗着。 她拿出手机直接打了110报警,让帽子叔叔帮忙协调处理。 帽子叔叔来了之后,先是和监控调查,又调了录像查看。 视频画面看得明明白白:当天中午,一位女士带着家人来取件,她自己名下有5件快递。 家人在旁边帮忙拎,但是临走时,顺手就把相邻货架上林女士的车厘子快递一起拎走了。 帽子叔叔通过信息很快联系上那位拿错快递的邻居。 对方一听说林女士报警,对方明显慌了神,连忙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愿意协商解决。 后来在帽子叔叔的协调下,双方约定在小区门口的连锁超市见面。 都说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也不可无。 林女士为了安全考虑,还特意选了人多的公共区域,还让帽子叔叔确认了对方是女性才放心过去。 见面之后,那位邻居一脸歉意,一个劲地道歉。 说取件的时候取了好几个快递,回家拆开时候也没注意,等吃了几颗以后才发现不是自己买的。 当时自己想加她的微信赔钱,结果一着急,写错了一位微信号,这才导致林女士加不上,并不是故意失联。 《民法典》第238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林女士花钱购买的车厘子,其所有权明确归属林女士,邻居未经允许拆袋食用,属于侵害他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林女士有权要求全额赔偿。 林女士听着对方的说辞,觉得没有过多解释的必要,毕竟事已经发生了,再争论也没用。 直接告诉对方车厘子是入口的东西,开箱了你们也吃了,我肯定不能要,你按我购买的原价162.5元赔偿就行。 对方也很挺快拿出手机就扫了163元,一个劲的道歉,是自己的舒服给林女士添麻烦了。 临走的时候,为了掩饰尴尬,那位邻居还说耽误他们吃水果,让林女士先拿点回去吃。 林女士也知道这是对方想找补,笑着婉拒了,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得饶人处且饶人。 拿到赔偿款的林女士,心里的气也消得差不多了,虽然过程挺闹心,但结局还算圆满。 后来林女士把这事跟朋友吐槽,朋友们也都议论纷纷。 有人觉得这邻居肯定是故意的,就像自己没买车厘子,拿错了就顺水推舟吃了,失联就是想侥幸躲过去。 也有人觉得也许真是无心之失,紧张写错号码也有可能,最后愿意赔偿就挺好。 其实说白了,邻居大概率不是偷,更像贪点小便宜又不好意思认。 留纸条的那一刻,内心已经知道不对了,但写错微信号这件事又让诚意打了折一边想补救。 一边又怕承担,这就是很多人诚信轻度滑坡的样子。 不得不所,道歉不是护身符,真正的诚意是把每一步都走完。 比如主动联系快递站、主动等失主、主动承担后果。 虽然错拿不是罪,但拆吃就是越界,越界就该补偿。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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