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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0万民警打击缅北灰产,为什么不是武警?武警是兵,派兵过去就侵犯缅甸的主权
中国10万民警打击缅北灰产,为什么不是武警?武警是兵,派兵过去就侵犯缅甸的主权了,民警属于警察,警察可以开展跨国执法,过去名正言顺!民警战斗力肯定不如武警,所以也有网友猜测,应该有一部分武警穿着民警的衣服,这就不得而知了!大家怎么看?
江苏泰州,男子在足浴店花了300元,点了个45分钟左右的按摩套餐。期间,女技师给
江苏泰州,男子在足浴店花了300元,点了个45分钟左右的按摩套餐。期间,女技师给男子推荐了一个100元的肾部理疗。男子并不了解,知道女技师做了个简单手势后,瞬间秒懂,立即让女技师为其服务。可万万没想到,就在女技师准备动手时,一队民警打开包厢房门要查房,他们发现男子与女技师的动作后,立即对二人实施了抓捕。后经审讯,警方认定男子存在违法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故不予行政处罚。但男子还是不同意,认为自己根本没有违法,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决定。(来源: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事情发生那天,张某忙了一阵子,感觉腰酸背痛,就想着找个地方按按摩放松一下。听朋友说附近一家足浴店环境还不错,他便一个人走了进去。进门以后,店里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张某选了一个300元左右的按摩套餐,时间大约45分钟。付完钱,他跟着女技师进了包厢。一开始一切都很正常。包厢里灯光比较暗,音乐放得不大,张某躺在那里,让女技师给自己做按摩。按了一会儿,女技师开始跟张某聊天,问他平时是不是经常坐办公室,有没有腰酸、身体疲劳之类的问题。张某也没多想,随口说了几句。聊着聊着,女技师又向他推荐了一个所谓的“肾部理疗”,价格100元。张某一听,觉得100元也不算多,就问:“这个是干什么的?”女技师没有把话说得特别直白,而是做了一个比较隐晦的手势。就是这么一个动作,让张某一下子“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原本还在犹豫的张某,当即表示可以。按照张某后来的说法,他认为自己只是花钱接受服务,并没有真正实施什么违法行为。当时双方也只是刚刚开始进行下一步,并没有完成什么实际行为。可就在这个时候,包厢门突然被打开了。“警察,检查!”几名民警突然出现在门口。这一幕把包厢里的两个人都吓了一跳。张某当时整个人都愣住了。他本来以为自己就是过来按摩,没想到民警突然进来检查。更尴尬的是,民警进门时,恰恰发现了张某和女技师当时的状态。民警马上要求两人停止动作,并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张某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惹上麻烦了。面对民警询问,张某一开始还解释说,自己就是过来按摩的,前面300元已经付过了,后面的100元所谓“理疗”也是刚刚谈到,自己并没有真正实施什么。他反复强调:“我什么都没做啊!”可警方调查的重点,并不只是看最后有没有完成某个行为,而是要结合现场情况、双方陈述以及相关证据,对张某当时的行为进行判断。随后,张某和女技师分别接受了询问。张某对于自己的行为有自己的解释,可警方经过调查后认为,张某当时已经实施了具有违法性质的行为,只是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因此最终没有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张某虽然被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但最后并没有被罚款,也没有受到行政拘留等处罚。按理说,事情到这里应该就结束了。可张某却越想越不服。他觉得自己既然没有受到处罚,就说明事情并没有那么严重,更不能认定自己违法。尤其让他想不通的是,自己明明已经被警方查到,警方最后又说情节显著轻微、不予行政处罚。张某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既然都不处罚我,为什么还要认定我违法?”他认为公安机关的行政决定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后来,张某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撤销相关行政决定。到了法庭上,张某的观点依旧非常明确。他认为,当天自己到足浴店就是为了按摩,300元购买的是按摩服务。至于后来所谓的100元理疗,当时只是双方沟通,并没有真正完成后续行为。在张某看来,既然没有真正实施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就不应该认定他存在违法事实。因此,他要求法院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相关行政决定。法院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相关认定,需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张某虽然主张自己没有违法,但其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并不能只按照他个人的解释来判断。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要求撤销相关行政决定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抓住他!抓住他!”一名路人闻声上前阻挡,一名女子火速递上小电动车接力。过街老鼠
“抓住他!抓住他!”一名路人闻声上前阻挡,一名女子火速递上小电动车接力。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有群众织就的天罗地网,坏人无处遁形。在两名群众“神助攻”下,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2026年9月21日下午3点左右,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与青年路交叉口附近,东茅岭派出所两名民警正在街面摸排逃犯线索。迎面撞见一名体貌特征与在逃人员徐某高度吻合的男子,徐某因涉嫌窃听窃照被郑州市公安局网上追逃。徐某见身份暴露,转身就往路口跑,民警一边喊一边追。一名过路男市民听到喊声后侧身上前伸臂拦挡,被徐某加速闪身躲了过去,但这一下打乱了徐某的节奏,为民警争取了时间。徐某继续逃窜,快到十字路口时,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市民当场把车让给了民警。民警跨上电动车加速追赶,很快在街角将徐某截停制服。目前徐某已依法移交省外属地公安机关处理,借用的电动车也已归还。这段视频传到网上后,网友评论说警民配合真顺。那位借车的女市民下车、交车、拿走自己的包,一连串动作没有半点拖泥带水。这件事放在法律层面看,有一个完整制度在托底。1993年6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经民政部核准依法登记成立,由中央政法委、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发起。首任理事长王芳是原国务委员兼公安部党组书记、部长。基金会成立当年8月就参与了中宣部、公安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湖南对见义勇为的认定有具体程序。按照《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行为人本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公民可以向行为发生地、行为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综治机构申报。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确认见义勇为的依据。确认后,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及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并出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很多人担心出手帮了忙反而惹麻烦。这个顾虑法律早就考虑到了。《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被叫做“好人法”,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检察官助理刘小艳在解读时说,民法典涉见义勇为条款为每一个心存善良、胸怀正义的好人吃了一颗定心丸,让见义勇为者免去后顾之忧,该出手时就出手。第183条还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的,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往前追溯,中国对群众协助追捕的制度回应经历了一个演进过程。唐代《唐律疏议·捕亡律》有“道路行人捕罪人”条,规定官吏追捕罪犯一人制不住,向路上行人求助,行人有能力帮忙却不伸手,杖八十。疏议解释,所谓“力能助之”,指行人手里有家伙、身上有力气,足以制住罪犯却不救助,就要挨打。当然隔川谷、垣篱、堑栅之类没法逾越的,以及行人自己正赶着送急信或者家里有病人要赶回去的,不予追究。秦代则规定“捕亡,亡人操钱,捕得取钱”,抓逃亡者,逃亡者身上带着的钱就归抓的人,政府不出钱,直接从罪犯身上扣。到西汉,汉宣帝年间张敞治理胶东时“明设购赏”,公开悬赏标准,允许群盗通过相互捕斩来免除罪责。宋代捕盗赏格进一步细化,宋真宗年间颁布奖赏令,告发群盗劫杀人的按名次给赏。从唐代“不帮就挨打”,到秦汉“帮忙有赏钱”,再到今天《民法典》第184条的紧急救助免责条款,两千多年里制度变了好几个来回,核心逻辑从一个方向转到了另一个方向:以前是法律逼着你出手,现在是法律保护你出手。岳阳街头那位侧身拦挡的男市民和那位让出电动车的女市民,他们出手前不需要掂量会不会惹上麻烦,因为法律已经把后顾之忧堵上了。法国思想家伏尔泰说过,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反过来想,一座城市的安全感,也不是靠某一群人独自扛起来的。民警在追,路人在拦,有人在让车,每个人都出了那一点力,徐某就没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