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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文昌,男子骑车回家,路过邻居家时,一只大狗突然冲出来,又扑又咬伤了他的大腿,

海南文昌,男子骑车回家,路过邻居家时,一只大狗突然冲出来,又扑又咬伤了他的大腿,谁料,邻居不愿多赔钱,责怪男子打了昂贵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和“白蛋白”,简直是浪费!因此,二人因赔偿金额争执不下,男子一气之下告上法院,法院判决让人有点意外。 2025年6月30号,晚上9点多,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在夜色中往家赶,他想着早点到家好好休息,可没想到,路上出事了! 张某路过邻居宴某家不远处,突然,一只体型庞大的拉布拉多大狗,从一旁猛地窜了出来,直奔着张某扑了过去。 张某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惊慌失措,没等他反应过来,大狗就对着他又扑又咬,可把张某吓完了。 此时,天黑加上张某确实慌乱,躲避不及,他的右臀部大腿处被大狗咬伤,当时,他只觉得火辣辣得疼。 受了伤后,张某火冒三丈,忍着疼痛立马去找邻居宴某,你家狗给我咬伤了。 宴某也是一惊,赶忙上前查看,见张某大腿上被狗咬破了一块,能有指甲盖那么大的地方,不过,没有出血。 宴某看张某疼的龇牙咧嘴的,嘴上连忙承认,感叹道,这狗怎么能惹这么大的祸。 随即一个劲儿的催着张某,赶紧去打疫苗吧,别在耽误了。 可当张某提出该怎么赔偿的时候,宴某的态度就变了,两人对赔偿多少钱产生了分歧,张某觉得这事不能这么算了,万一不说清楚,以后恐怕会有理说不清。 有时候,遇到突发意外时,当时就得把双方责任划分好,赔偿金额尽量说清楚,并且留下具体的证据,这样日后才不会纠缠不清。 于是,张某果断选择了报警。 很快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让张某先去医院治伤,赔偿的事之后再协商。 当晚,张某不敢耽搁,赶紧去了医院,挂了急诊。 经过医生诊断,张某的右臀狗咬伤(Ⅲ级)。 随后,医生给张某打了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还有狂犬疫苗。 这次打完针,医生叮嘱张某,后续还要定期来接种。 这一通治疗下来,张某花了将近2000块钱。 之后的一个月里,张某谨遵医嘱,陆续4次往返医院接种疫苗。全部打完之后,一共花了3296.82元。 而张某5次去医院的来回路费也花了565.7元。 事后,张某和宴某协商赔偿的事,二人却有了分歧。 宴某说啥都不愿意多赔,她觉得张某被狗咬打个狂犬疫苗就够了,可张某竟然还打了那么贵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还有“白蛋白”,这简直就是浪费。 所以,她除了狂犬疫苗的钱,其他的费用不愿意掏。 可张某也委屈啊,大晚上骑车回家,也没有招惹宴某家的狗,她家那么大的狗挣脱束缚,突然扑向自己,害得自己大腿被咬破皮了,不打那些疫苗,万一有个三长两短的谁来负责啊! 再说了,谁家狗咬人,谁作为狗主人就该赔偿医药费啊,当然自己来回去医院的路费,那宴某也得承担不是。 可没想到,宴某拒绝了。 张某和宴某没有谈妥,一气之下将宴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没成想,在法庭上,宴某却说张某的伤不是她家狗咬的。 宴某说,是因为张某骑车太快了,当时狗没有用牙咬她,是狗追着电动自行车跑,张某突然停车,狗嘴撞上他大腿那块了,才有了一点点擦伤。 另外,宴某还狡辩说,村里又不是只有我家养拉布拉多,当时,碍于邻居情面,才承认自己家狗把张某咬了的。 那张某的伤到底是不是宴某家的大狗咬伤的呢? 法院给出确切答案,是宴某家的狗咬伤了张某。 据派出所出具的“询问笔录”确认,宴某养的拉布拉多犬将张某咬伤的事实。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晏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因她没管理好狗,让狗挣脱束缚咬伤了张某,是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的,也就是不管晏某有没有过错,都得赔偿张某的损失。 但如果晏某能拿出证据,比如有监控拍到张某骑车路过时故意去逗狗,这才导致狗扑咬他,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这时候晏某可能就不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了,有可能不用赔,也有可能只赔一部分。 但此事中,张某没有逗狗的行为,因此,宴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宴某觉得张某打“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白蛋白”属于过度治疗,还拒绝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法院会怎么判定呢? 1、张某打那两项昂贵的疫苗,法院认为合理,不是过度医疗。 2、张某出具了交通费的票据,费用为565.7元,法院支持他这项索赔。 3、张某没拿出医院开的他需要休息的证明,因此,误工费未获支持。 4、张某也没有拿出精神受到伤害的相关证明,因此,精神损失费也未获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宴某支付张某医疗费、交通费共计3862.52元。 有人说,赔偿少了,而且被狗追会有心理阴影的。 还有人说,养狗只要不牵绳、不戴嘴套,咬了人就得承担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呢?

评论列表

用户12xxx35
用户12xxx35 2
2026-01-19 16:54
狗主人应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