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年前男子和爱妻有矛盾,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在外地打工。期间,男子未跟妻子和孩子联系过,男子表示记不住家里的电话号码,就没有联系家人。
20年前,张永亮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与妻子冯桂霞结婚多年,生下两儿一女。如此幸福的家庭,却因张永亮的做法,弄得妻离子散。
张永亮与冯桂霞结婚后,嫌弃冯桂霞长得不好看,是个黄脸婆,平常用言语不断羞辱冯桂霞,冯桂霞以为是他心情不好,没当回事。但当看见张永亮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这一幕深深刺痛了冯桂霞的心。
冯桂霞回家后,表情十分不对劲,大儿子张国强并没有仔细询问,他知道母亲心里苦,父亲不好好工作,在外面花天酒地,家里什么事都指望不上他。不过,张国强可能不会想到,父亲在外面有人了。
在张永亮回家后,没察觉到妻子的不对劲,径直提出要去外地打工,暂时不回来了,冯桂霞知道他要去干什么,并没有开口挽留。但是儿子张国强不同意,家里需要顶梁柱,一旦父亲离开,日子会更苦。
张永亮并不理会张国强,只是让他们好好照顾自己,随后他进屋开始收拾行李,收拾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看着父亲坚决的背影,对家庭没有任何的留恋,张国强十分难受。因为当时父亲离去时,身旁还有一位女子陪着,可见父亲宁可抛弃这个大家庭,也要跟别人私奔。
当时,为了将家里的关系断绝干净,张永亮在村委会人员的见证下,亲自签下一份协议,上面明确写明,如果张永亮和那个女子有联系,就要净身出户。张永亮和那名女子毅然决然的转身离开,就已经证明他净身出户了。
张永亮离开后,张国强把家撑起来了,不过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张国强的弟弟妹妹还小,张国强自然承担起,照顾母亲和弟弟妹妹的责任。张国强不敢埋怨老天的不公,他认为自己多打几份工,也能帮家里减轻负担。
冯桂霞看着张国强这么懂事,不禁流下了泪水,觉得亏欠了孩子,张国强也心疼母亲,甚至为了哄冯桂霞开心,还表示以后要多挣钱,带她过好日子。冯桂霞看着家里的孩子,也认命了,好好跟儿子撑起这个家。
冯桂霞一家四口幸福的生活着,却不曾想,20年后,张永亮突然回来了。听到消息,冯桂霞和张国强十分好奇,他回来干什么?这么多年一直没联系,张永亮无奈解释道:因为记不住家里的电话号码,所以这么多年,一直没联系,这次突然回来,是想回归家庭,让孩子照顾自己。
看着父亲突然回来,张国强并不接受,当初父亲不辞而别,走的那么决绝,现在想回家,张国强十分不愿意,还表示父亲已经签了,净身出户的协议,自己并没有赡养的义务。
张永亮看着妻儿的态度这么坚决,丝毫没有让他回家的意思,迫不得已,他寻求记者的帮助,希望能让妻儿原谅自己。此事被公开后,有人认为,张永亮活该,支持张国强的做法,不管什么事都有因果,不抚养孩子长大,却想让孩子赡养自己,真是做美梦。
更有人认为,张永亮自愿放弃家庭,离开了妻子和孩子,现在想让孩子赡养自己,确实是痴心妄想。那么对于此事,从法律的角度怎么定性?(案例来源:环球网,文中皆为化名)
1、张永亮对张国强和弟弟妹妹,有抚养和教育、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张永亮与冯桂霞结婚后,生下张国强和弟弟妹妹,在张永亮离开前,三个孩子都是未成年,而张永亮作为孩子的父亲,应对张国强和弟弟妹妹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2、张国强有权要求张永亮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张永亮选择离开时,张国强还并没有成年,在20年间,其并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张国强和弟弟妹妹都是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张永亮给抚养费。
3、张国强需承担张永亮的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即便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子女仍然承担法定的赡养义务。张永亮并没有把张国强和弟弟妹妹养大成人,但张国强仍然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张永亮的义务。
4、本案提醒我们,虽然在法律的角度上,张永亮的做法得到了支持,但是从道德角度来讲,他的做法令人不适,将会受到大众的谴责。告诉大家,外面的世界虽然好,但仍旧没有自己的家庭幸福,而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考虑到后果,这样我们才可以不受到道义的谴责。
对此您怎么看?
向日葵
谁调解谁负责养他!
用户17xxx85
先把以前的抚养费给了再谈下一步!
别人
不要讲有权要求养不养,直接说,不养小孩大,小孩也可以不养老。
安之
爱妻[拍手]
多年以后
烂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