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笑不得!”安徽合肥,一女子炫耀自己在情人节那天,从垃圾桶的花内翻出好东西。花里面不仅有520元现金,还有金手链和口红。就在女子开心炫耀时,一男子联系她归还物品,否则就报警!
·案例·:华阴市人民检察院·
一到情人节,满大街都散发着幸福的味道,大街小巷都被节日的气氛覆盖。
走在街上,各家商场都在大力宣传活动,街边的花店根本忙不过来,礼品店里也挤满了情侣。
小情侣抱着鲜花,牵手走在街上,好不浪漫!
在大家都沉浸在你侬我侬的幸福时,故事的主人公就出现了。
女子名叫小雪,当她看到不少鲜花都被丢在垃圾桶时,顿时起了心思。她心想:自己去垃圾桶翻翻,会不会有意外收获呢?
想法一有,小雪立马行动了起来。别看她娇娇弱弱,翻起垃圾桶却行如流水。不一会,她就在一束花当中,收获了意外之财!
原来小雪翻出的这束花内很有料,有520元现金,有口红,还有一条金闪闪的金手链!
看到这,小雪心想:这下赚大发了,这一会儿的收获,比上班赚得还多!小雪拿着自己的收获,开开心心回家了。
翻翻垃圾桶就能收获到这么贵重的东西,以后一定要把握住这种时机,最好去一些高档小区旁边的垃圾桶,也许收获会更大。
为此,小雪的脑海当中,早已经勾画出发家致富的蓝图。兴奋过头的她,赶忙拿出手机拍起了视频,把自己的收获记录下来,并分享在网上。
可树大招风,这一点小雪可是完全抛在了脑后,正在她沉浸在喜悦当中时,早已经被一名男子盯上了。
小雪也没料到,还没几天,该男子就联系到她,说:之前在刷视频时,通过同城看到了你的视频。你在视频当中分享的情人节收获,全部是自己的东西。
而且男子还直接报出了手链的款式和克重。男子跟小雪说:这些东西本是自己送给女友的礼物。
男子也十分委屈,在如此浪漫的节日当中,女友却跟自己闹起了脾气,直接将花丢在了垃圾桶。可女友并不知道,自己还在花里准备了惊喜。
听见男子的陈述,小雪瞬间心疼起他的遭遇。就在小雪刚准备开口说,要归回东西时,男子立马转换口气,强硬起来:东西是我的,赶紧还给我,如果不还立马就报警!
男子的话让小雪极其不舒服,自己凭实力在垃圾桶里捡来的,为何要还你?我都还没开口,就把我当坏人,合适吗?
虽然很生气,可小雪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做个有道德底线的人,直接跟男子说:手链,现金,还有口红会全部归还给你。
事后,不少人说:自己捡到东西就偷偷乐呗,为何还要发出来?结果还让失主刷到,白白在垃圾桶里翻了半天,又空欢喜了一场。
虽说小雪的整个事件都让人哭笑不得,但其中也涉及到不少法律知识,不少人也在问: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1、如果小雪拒不归还这些财物,会不会构成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可小雪从垃圾桶内捡到的财物,是男子的女子故意丢掉的,既不是交由小雪保管的财物,也不是遗忘物和埋藏物,小雪拒不归还,也不会构成侵占罪。
2、但小雪拒不归还这些财物,会构成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男子的女友并不知道花内藏有大量财物,便将其丢掉,虽说小雪是捡到故意丢掉的财物,但小雪捡到这些财物是自己获益,对方遭受损失,其行为属于不当得利。对方可以请求小雪返还。
3、男子已经将财物送给女友,属于赠与行为,男子无权要求小雪返还捡到的财物。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男子在情人节将花里面放着520元现金,口红,还有一条金项链,全部送给女友。属于无偿赠与行为,这些财物就属于男子女友所拥有,男子就没有权利再要求小雪返还捡到的财物,但男子的女友作为拥有者,可以有权要求小雪返还。
这些财物不是小雪的合法所得,在男子女友取回之前,小雪都应当尽到保管业务,如果造成财物丢失或者损坏的,小雪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过,女子在领取这些财物的时候,应当向小雪支付保管费,如果是小雪送回,还应当支付来回的路费。·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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