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一女子为让孩子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2年内给班主任送去7千元。后来双方因

香橙国际说 2024-05-26 11:00:01

辽宁阜新,一女子为让孩子得到老师的特殊关照,2年内给班主任送去7千元。后来双方因琐事闹掰,女子一气之下选择揭露此事,校方回应:班主任已经被降薪、停课。

·案例·:老罗说人论事·

张婷和丈夫婚后育有一子。二人希望儿子能够胸怀大志,前程似锦,向大鹏一样气势如虹,便为儿子取名李鹏晔。

张婷平时特别注重儿子李鹏晔的学习、教育问题。李鹏晔在上幼儿园的时候,张婷就开始物色学校,她不仅在网上查阅各个学校的资料,还亲自来到学校里了解情况。

等李鹏晔该上小学时,张婷把他送到了当地最出名的私立中学,张婷一直坚持的理念就是:大人苦点没事,孩子必须要上最好的学校,这样才能有美好的未来。

好在李鹏晔足够争气,学校里同年级的人有大几百,李鹏晔每次考试都是前十,张婷看到李鹏晔学习成绩如此好,内心特别欣慰,觉着自己的钱并没有白花。

不知不觉,李鹏晔已经上二年级了。某天晚上下学后,李鹏晔对张婷说:很多家长都给班主任送礼,有的直接给钱,班主任经常会在班里说这些话。

张婷不想让班主任觉着自己儿子低人一等,也开始学其他人,给班主任送礼。张婷一开始给班主任送的礼物还是比较精致的,很对班主任胃口,班主任对李鹏晔也特别好。

可是慢慢的,张婷经济情况不如以前了,送给班主任的钱和礼物自然会少,张婷觉着这没什么,只要送就行。可是班主任不这样想,甚至找到张婷,问道:为什么现在钱少了?

张婷寻思:我前前后后给你的礼物和现金,差不多都得7千元了,我孩子连个班委都不是,这钱不就相当于打水漂了嘛。于是她和班主任说道:老师,我给您这么多钱了,您能不能考虑让李鹏晔当个班委。

班主任听到张婷这样说,脸色瞬间就变了,说道:你觉着你给我的钱很多吗?你觉着我很稀罕吗?张婷也不是吃素的,随即和班主任吵起来,最终二人不欢而散。

张婷本以为事情过去了,可是几天后,李鹏晔哭着说道:班主任现在对我可差劲了,动不动就骂我,说一见我就烦。张婷听到后气得要死,心想:儿子还这么小,哪怕自己不给班主任钱,她也不能这样说孩子啊,万一留下心理阴影怎么办。

这次,张婷没有再找班主任理论,而是直接把班主任收钱这件事上报给校方了。不得不说,校方办事效率就是快,没多久就做出回应:已经对班主任做出降薪、停课的处罚,并且已经要求班主任尽快归还张婷的7千元。

1、班主任辱骂李鹏晔的行为是违法的,侵犯李鹏晔合法权益。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作为教师应该以身作则,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得随意体罚,辱骂学生。可是班主任因为没在张婷身上索取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把气撒在李鹏晔身上,且不止一次对李鹏晔进行辱骂,其行为是违法的,侵犯李鹏晔合法权益。李鹏晔有权利要求班主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若因为班主任的辱骂导致李鹏晔心理出现问题,班主任还需要对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2、班主任私自收取张婷等其他家长礼物,其行为属于贪污贿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班主任私自收取张婷等其他家长礼物,其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贿赂。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校方应给予该班主任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开除处分。

3、只要班主任收取学生家长的钱财数额超过5千,就构成受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金额不足5千的,尚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该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只要受贿金额达到5千,就不仅是行政处罚那么简单了,将构成受贿罪。

张婷个人就给了班主任7千元,班主任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了,再加上李鹏晔所说的班里其他家长也给班主任送钱送礼物,由此可知,班主任所收的财物金额并不会太少。若张婷和其他学生家长能够一起站出来揭穿班主任,班主任很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文中皆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59

评论列表

用户17xxx21

用户17xxx21

2024-05-26 18:21

没有班主任不收的,收的还不够它还要开辅导班,你要是不参加你家孩子就等着穿小鞋吧。

香橙国际说

香橙国际说

以案普法,分享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