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人办你!让你认识认识我!”黑龙江哈尔滨,一名网约车司机开车过程中,乘客表示要抽烟,被司机拒绝,乘客说:“我就想抽根烟你还不让我抽?办你!”随后,该男子询问司机有没有营运证证,司机说没有,男子就开始打电话联系“局里”“站里”,给司机说要“办你”,“让你认识认识我”。
这名司机录下的视频显示,随后,竟然真的有一位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和一位工作牌显示为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前来查车,检查发现司机证照齐全。而男子自称“热心市民”,工作人员说自己接到举报进行查处没有问题。
司机发视频说自己怀疑遭到钓鱼执法。当地回应称,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北青网)
网约车也是一种道路运输车辆,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真的没有获得运输经营许可,当然应当受到处罚。
本来依照这个规定,有人违法运营,热心市民举报,执法部门接到举报进行查处,这个过程合理合法,没有任何问题。
有问题的地方在于,这个执法过程真的合法吗?是不是选择性执法,这个执法过程到底是两名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还是单位的正常执法行为?
要知道,行政执法中最重要的就程序正义,无论是执法程序还是调查取证,都要按照严格的规范来。这个取证过程虽然看起来也是双人,但是到底是不是单位安排的,是不是符合规范,都是值得考虑的。
至于网约车司机不让男子抽烟,这个要求其实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早在1997年,多部门就联合下发过《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其中规定,“除特别指定区域外,在下列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地铁、轻轨列车,各类公共汽车、电车(包括有轨电车)、出租汽车,各类客渡轮(船)、游轮(船)、客运索道及缆车。”
网约车作为公共汽车,当然也是禁止吸烟的,作为司机阻止乘客吸烟也是合理合法的。
现在男乘客因为司机阻止自己吸烟,不反思自己行为不当,却妄图打击报复,这就不合适了。
当然,要是这名网约车司机真的没有取得营运证,被查处了可能就没有后面这些事了。
不过,法律该被执行,但不该以这样的方式执行。我们还是希望违法行为被处理是基于正常的程序进行,而不是因为某个个人的一个电话这样的非正常程序作出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