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子说法 2022-08-1520:42·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 关注 湖南娄

香橙国际说 2024-05-15 11:18:18

家子说法 2022-08-15 20:42·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

关注 湖南娄底,一名13岁的小学女生生下一个女婴,之前曾有网传消息说疑似一名学校保安所为。

据当地村民说,这个女孩是四年级,13岁,是一个留守儿童,条件不好。母亲是外地的,神经不正常,父亲经常外出打工,不知道是谁监护她,事发以后女孩是后期到医院检查,才发现怀孕了。

事发地新化县教育局说,他们已经注意到此事,根据他们初步掌握的情况,女生和女婴的身体状况还可以,那名保安与女婴的DNA不匹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办理这个案件。网传保安猥亵这名女生的信息不属实,这名保安之前是在高铁站上班的,不在学校,今年三月份才到的学校,与其他学生发生关系也不属实。目前当地已成立工作组,针对这名女生制定专门的关爱帮扶方案,全县也将召开防性侵学生专项整治行动。

当地妇联也回应,他们已经逐级上报此时,去年他们建立了一个重点儿童妇女的摸排,这个女生摸排到了,事发后去医院看过女生,后续会持续跟进。(中国新闻周刊)

【@家子说法 】

真是令人震惊!目前这名女生还只有13岁,属于幼女,属于儿童,却已经生下一个孩子,那么当初嫌疑人与她发生关系时,女生年龄应该更小,这种行为真是严重违背了人伦道德,必须予以严惩!

目前这个案件,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我们分别分析一下:

一、嫌疑人会被如何处罚?

目前官方还没有通报具体嫌疑人的信息,不知道是没找到,还是没来得及通报。但现在被害女生还在,可以指认嫌疑人,女婴也身体健康,可以通过DNA确认嫌疑人的身份。相信案件应该很快会有结果。

而找到嫌疑人以后,应该可以确认嫌疑人的作案过程与手法。而不管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是使用了强制手段,还是诱骗手段,因为被害女生未满14周岁,属于幼女,对性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还无法正确认识,不具有性自我防卫能力,所以不管被害女生是否自愿,嫌疑人都将构成强奸罪。

而强奸罪的量刑档次有两个,一般的强奸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轮奸、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等加重情节时,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导致被害人怀孕不属于加重情节,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对嫌疑人的量刑应该是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

但法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结合他导致被害人怀孕的情况,法院应该会对他从重处罚。

此前广西玉林,曾有69岁老汉,以给糖吃或者给冰棍吃为借口,把同村13岁女孩骗到家里实施性侵,导致他怀孕,被法院一审判处9年7个月。

二、女婴该怎么办?

目前来说,虽然女婴是女生被强奸所生,女生仍然是她的母亲,嫌疑人仍然属于她的父亲。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从法律上来说,她的法定监护人是女生的其生身父亲,他们对她有法定抚养义务。

但问题在于,这名女生才13岁,自己还是未成年人,需要人抚养,显然不具备抚养能力,也不能作为她的监护人。而她的生身父亲一旦被找到,必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抚养和作为她的监护人,也不太可能。

那么,谁来抚养她呢?

赶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如果有条件的的话,女生的父亲,女婴的祖父母也是有义务抚养她的。

但女生的家庭条件不好,女生的父亲是否愿意抚养她,还是个问题而女婴的祖父母是否在世,是否符合抚养条件,也是个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所以,女婴的兄姐(有的话)、其他经过相关部门的人也是可以作为女婴监护人的。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还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

其实这个孩子,可能更好的结局是被收养,但这个过程可能首先需要女生父亲的同意,还要考虑当地相关部门的意见。

三、被害女生的未来会如何?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与其他有关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互相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这里对该如何保护女孩的未来,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都是应当予以考虑的。相信如果这些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女孩应该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但这毕竟只是亡羊补牢,如何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可能是我们更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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