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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口头认自动离职后厂方否认?温州员工遭“违法辞退”母亲车祸卧床雪上加霜

近日,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杨远华与浙江布鲁金眼镜有限公司(下称“布鲁金眼镜”)劳动争议一案出具仲裁调解书。该案

近日,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杨远华与浙江布鲁金眼镜有限公司(下称“布鲁金眼镜”)劳动争议一案出具仲裁调解书。该案的核心争议焦点的是“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辞退员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劳动合同于2025年10月7日解除,布鲁金眼镜需于2025年12月15日前向杨远华支付调解款15000元,杨远华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权利义务就此终结。而这场围绕“违法辞退”的维权背后,杨远华还背负着母亲车祸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重担。

据仲裁相关文书,杨远华于2025年11月就布鲁金眼镜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争议提起仲裁,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当日受理该案,并于11月13日向杨远华送达了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明确该案由仲裁员叶赛丹独任审理,书记员陶蕙兰协助,定于2025年12月3日14时30分在温州市学院中路303号社保大厦14楼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

庭审当日,经温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前述调解协议,并共同向仲裁委申请置换仲裁调解书。仲裁委审查后认为,该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予以确认,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日,杨远华签署承诺书,承诺在布鲁金眼镜履行15000元付款义务后,与该公司就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关系均无争议,不再以任何方式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公司,也不再提起劳动仲裁、监察投诉、诉讼等任何异议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案件以调解收尾,但贯穿始终的核心争议——布鲁金眼镜是否存在“违法辞退”行为,并未在调解协议中得到明确认定,这也成为杨远华心中难以释怀的关键点。更让他不满的是,即便调解约定的15000元款项已经到账,公司始终没有将劳动合同交付给他。“当时签劳动合同,就只让我签了个名字,上面什么内容都没有,是空白的。”杨远华补充道,他在公司工作多年,此前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到今年5月27日,公司才让他补签了这份空白合同,且签完后便收回,始终未向他提供合同文本。除此之外,公司还存在未经他本人同意就擅自停缴社保的行为,“你看,这都是他们违法违规的地方。”

“他们说我自动离职,这根本不是事实!”杨远华情绪激动地回忆,当时管理人员曾问过他“在不在上班?”,随后就以此为由认定他自动离职,可后续他找厂里核对时,厂里却根本不承认这位管理人员说过的话。“管理说的不算,厂里又不认他的话,明明就是他们违法辞退我”,杨远华反复强调。更让他雪上加霜的是,维权的关键时期,母亲不幸遭遇车祸,至今仍卧床不起,生活完全无法自理。杨远华坦言,母亲的照料如今全靠家人轮流分担,家里的经济来源本就依赖他的工资,被辞退后失去收入,再加上母亲的医疗开销,家庭经济瞬间陷入困境,日常生计都难以维系。家庭的沉重负担与维权的满心委屈交织在一起,让他备受煎熬,“我妈这个出车祸也是很正常,也是真的,不是开玩笑的,到现在还躺在家里不能动”,话语间满是无助与辛酸。

“违法辞退”是劳动争议案件中常见且关键的争议点,其认定需结合用人单位辞退理由、考勤记录、沟通记录、规章制度等多项证据综合判断,举证责任的分配对案件结果至关重要。此次双方最终选择调解结案,或许是基于尽快缓解家庭困境、降低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的考量,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普通劳动者在面对“违法辞退”争议时的维权困境:面对用人单位的管理优势,劳动者往往面临举证难、维权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而像杨远华这样遭遇空白合同未交付、社保被擅自停缴的情况,更凸显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若叠加家庭突发变故,维权之路更显艰难。

目前,杨远华的家庭困境能否随款项到账得到缓解,仍待观察。杨远华已第一时间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辞退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后续将通过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