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毛主席来到陈独秀的老家安庆视察。突然,毛主席问工作人员:“陈独秀家还有谁?”得知陈独秀还有一个儿子时,毛主席的一番话,让人泪目。
1950年12月,新中国已经建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和家属优待制度。
革命军人牺牲以后,家属可以按规定取得烈属身份,地方据此办理纪念证和相应优待。
三年后,安庆有一个家庭恰好处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经历之间。
这个家庭姓陈。
父亲陈独秀,是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和早期领导人之一,大革命失败后受到严厉批评,1929年被开除党籍,此后与中共分道而行。两个已经牺牲的儿子陈延年、陈乔年,却一直在中共组织内工作,并先后死在国民党当局手中。留在安庆生活的三子陈松年,既是陈独秀的儿子,又是两名革命烈士的兄弟。
这个身份在1953年变得十分具体。
当年2月,毛主席由武汉乘舰沿长江东下,沿途考察水利、交通和地方情况。2月20日晚抵达安庆江面,第二天上岸察看江堤,听取长江安庆段水文情况。此次停留原本是长江考察的一站,安庆地委书记傅大章参加接待。
交谈中,毛主席问起陈独秀家里的情况。
地方干部谈到陈松年,说他在安庆工作,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毛主席提出,生活上有困难,地方应当给予照顾。
当时陈独秀的幼子陈鹤年也还在世。
安庆干部说到的,并非陈独秀当时只剩下一个儿子,而是正在当地生活、又有实际困难的陈松年。
毛主席没有因为陈松年的处境改变陈独秀已经形成的政治结论。
早在延安时期,这条界线就已经存在。1942年谈到五四运动时,毛主席仍把陈独秀列入这一时期的重要领导人物。1945年谈到党的历史,又承认陈独秀早期“有过功劳”,以后写党史不能把这个人抹掉。与此同时,对陈独秀在大革命时期所犯错误的批评并没有撤销。
陈独秀的功与过,被放在不同阶段处理。
到了他的几个儿子身上,处理方法同样没有简单沿用父亲的政治身份。
陈延年长期从事中共组织工作,1927年在上海白色恐怖中继续恢复党组织,后来被捕牺牲。陈乔年随后仍在地下工作,1928年在上海被捕,同年牺牲。
兄弟二人的烈士身份,来自他们各自参加革命和牺牲的经历,并不取决于父亲后来走了哪条政治道路。
陈松年又是另一种情况。
他没有担任陈独秀后来的政治角色,也没有参加父亲后来从事的政治活动。
到了1953年,摆在安庆地方干部面前的并不是怎样重新评价陈独秀,而是陈延年、陈乔年的家属生活困难,应当怎样按新中国已经建立的制度处理。
毛主席过问以后,地方开始给陈松年一家提供生活帮助。
后来实行的每月30元生活补助,是其中一项具体措施。这个数额由地方落实,并非毛主席在谈话中亲自确定。陈松年继续在安庆工作,家庭最直接的经济压力由此有所缓解。
事情还没有停在生活补助上。
1950年公布的褒恤制度已经规定,革命军人牺牲后,其家属可以依照牺牲者本人的革命经历和牺牲事实取得烈属身份。陈延年、陈乔年的情况符合这一制度所处理的对象。1953年毛主席经过安庆时,这套制度已经运行两年多。
随后,地方继续办理陈家的烈属手续。
1954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向陈松年家庭颁发《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证书确认陈延年、陈乔年在革命斗争中牺牲,陈松年一家由此取得正式烈属凭证。
此后发生的事情没有朝着给陈独秀改变政治结论的方向发展。
陈独秀仍按他本人一生的政治经历接受评价,陈延年、陈乔年则按照自己的革命经历被确认,陈松年的生活困难由地方另外解决。
三个人的身份没有捆在一起处理,父亲后来的政治道路也没有覆盖两个儿子的牺牲事实。
1953年安庆的那次询问,由此产生了两个实际结果。
一个是地方按月发放的生活补助,一个是第二年正式颁发的烈属纪念证。毛主席的过问推动地方把问题解决下去,已经建立的褒恤制度又把这种帮助固定下来,使陈松年一家得到的待遇不再只是一场临时慰问。
那张1954年的纪念证上,写的是陈延年、陈乔年的名字,盖着中央人民政府的印章。
证书里没有替陈独秀改写什么,也没有让陈松年替父亲承担什么。
陈松年拿到的,是两位兄长以生命换来的烈属身份,也是一个家庭在经历了父亲的政治起落之后,终于被分别对待的三种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