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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口气谁能咽得下?”山西吕梁,一名男子原本坐拥数千万家产,有老婆,还有两个儿子

“这口气谁能咽得下?”山西吕梁,一名男子原本坐拥数千万家产,有老婆,还有两个儿子,日子过得圆满。谁料10年前回乡探亲,竟发现老婆没了踪影,桌上只留着一本离婚证,落款日期还是五年前的。他坚称自己压根没踏进过民政局,档案上的签名是伪造的,指纹也是假的,连登记员那一栏都空着。可法院却说他告得太迟,过了诉讼时效,不予立案。他不服,一路申诉喊冤,结果八次被关进拘留所,两回因寻衅滋事被判刑,最近才重获自由,人已经失语,连说话都吃力。如今他蜷缩在出租屋里,老婆下落不明,儿子也不在身边,那本证究竟是谁办的,至今仍是个谜。他咬着牙说,还要继续告。您说,这事摊到谁头上,能甘心?


山西吕梁的张小宝,曾经拥有数千万资产、完整的四口之家,十余套房产与车位,生活安稳。


2016 年 1 月,结束工作归家的他,却在家中发现一本离婚证,发证日期定格在 2011 年 8 月,也就是说,在他发现之前,这份离婚登记已经存在整整五年。


张小宝坚称自己从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档案里的签名、指纹都不属于自己,登记表上登记员一栏更是空白,一场横跨十年的维权拉锯,就此拉开序幕。


夫妻二人相识于 1992 年,早年同在煤矿系统上班,婚后养育两个儿子,2011 年 7 月,一家四口还一同前往大连旅游,留存的合影记录着一家人的笑容。


仅仅一个月之后,这份离婚证便登记完成。在登记日期之后多年里,两人依旧一起走亲戚、过生日,保持着共同的家庭往来。


张小宝认为,这些相处足以证明,他对离婚登记一事毫不知情,而冯女士的说法截然不同,她表示二人确实到场办理手续,离婚之后保持联系,仅仅是为了两个孩子的生活与房产事宜。


拿到离婚证的张小宝立刻前往民政部门核实,民政局确认证件真实,但承认档案表格由第三人代为填写,存在程序瑕疵,相关经办人仅受到诫勉谈话。


2016 年 1 月,张小宝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离石区民政局,要求撤销离婚登记。


案件的核心矛盾,落在两个关键点:当年办理登记时,张小宝本人究竟有没有亲自到场;以及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该从何时起算。


法院审理认定,离婚登记手续存在程序瑕疵,但张小宝在登记之后多年持续和妻子共同生活,按照日常经验推定,他应当知道离婚事实,起诉早已超过三个月的法定起诉期限,裁定驳回起诉,上诉、再审均没能扭转结果。


2017 年山西省检察院提出抗诉,提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张小宝到场,也无法证明他早就知晓离婚,可 2018 年山西高院再审,依旧维持原裁定。


漫长的申诉之路,让张小宝付出沉重代价,十年间,他先后 8 次被行政拘留,两次因寻衅滋事罪获刑,最长刑期两年一个月。


2026 年 5 月刑满释放时,他已经出现失语,与人沟通只能依靠手机打字,曾经的千万资产不复存在,妻子不知所踪,两个儿子也不在身边,他独自租住小屋,依旧坚持继续申诉。


同类的婚姻造假登记案件并非孤例,姚某冒名结婚案被最高检列为指导性案例,相关部门还建立起多部门协同处理虚假婚姻登记的机制,新的行政诉讼司法解释,也针对冒名办理婚姻登记的起诉期限作出调整。


但张小宝的案件和姚某案有着本质区别,姚某案可以明确查实是他人冒用身份,而张小宝案至今无法彻底查清当年签名、指纹的形成过程,无法确定办理离婚是否属于双方真实意愿。


新的法律机制不会自动推翻已经生效的裁判,如果想要改变结果,只能依靠能够推翻原有事实认定的全新证据。


这件案子长久引发舆论争议,有人心疼张小宝,同床共枕多年,却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被完成离婚登记,也有人提出质疑,长达五年的时间,夫妻共同生活,很难完全不知道离婚这件事。


婚姻登记,法律明确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自愿申请,档案里签名、登记栏空缺这类程序瑕疵,本就应当审慎核查,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规则、举证责任,又构成维权路上难以跨越的门槛。


张小宝十年的经历,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婚姻登记涉及重大财产、身份权益,一旦出现虚假登记,后续维权周期漫长,成本极高。


而已经生效的司法裁判,想要推翻,难度极大,后续申诉能不能迎来转机,取决于能不能找到决定性新证据,这条路依旧艰难。

评论列表

用户15xxx23
用户15xxx23 2
2026-09-11 14:57
渣男!好聚好散!
旅途行者
旅途行者 2
2026-09-11 14:53
被女的耍了
bigapplepie
bigapplepie 1
2026-09-11 12:53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
西北风
西北风 1
2026-09-11 10:58
不会这个男的还被净身出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