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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7岁女子倒在路边台阶,被晨练大爷扶起送医,谁知,医生做完检查,开口一句话,让

一27岁女子倒在路边台阶,被晨练大爷扶起送医,谁知,医生做完检查,开口一句话,让大爷愣在原地!

这位68岁的大爷叫什么名字,报道里没有提,但大爷当时的做法,值得好好说说。

大爷是在一处地铁站附近晨练时发现这名女子的,女子倒在台阶边,意识不清,身体动不了。

大爷没有上去就扶,而是先把附近早餐店老板和几名路人叫过来,当着大家的面确认了现场情况,这才小心把女子转移到旁边的长椅上,拨打了120,并一路陪同进了医院,还自己先垫付了两千元的治疗费。

这一套流程,说明大爷心里有数——救人不怕,怕的是救完了没法说清楚。现实中确实出现过好心人施救、事后被反咬的情况,大爷先找证人再动手,完全是理智使然,不是多此一举。

好在现在法律上已经对这件事给出了明确答案。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写着: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条被外界称为"好人条款"的规定,其实早在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施行时就已存在,民法典施行后直接沿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小艳在解读这一条款时明确指出,民法典第184条从根本上解决了善意施救者的后顾之忧,就是为了让人们"该出手时就出手",不再因担心担责而犹豫。

同年颁布的《医师法》第二十七条也作出了类似规定,医师在公共场所自愿参与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同样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两条法律加在一起,相当于给了每一个想伸手帮忙的人一个明确的保障。大爷找证人是谨慎,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大爷的施救行为本身已经受到保护。

再说回那名女子。检查结果出来,医生告诉大爷,女子确诊严重低血糖合并重度低钾血症,已经昏迷了很长时间,如果再晚二十分钟送医,极有可能发生心脏骤停。

大爷当时站在原地,一时没反应过来——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体力不支晕倒,没想到已经这么危险了。

这名女子是电商行业的运营人员,事发时正值618大促前夕,连续半个月高强度熬夜,每天睡眠严重不足,饮食也几乎谈不上规律。

事发当天,女子身体其实已经明显不舒服,却依然出门去上班,结果走到半路体力撑不住,手机也刚好没电,什么人都联系不到,就这么倒在了台阶旁边。

这种状态在年轻上班族里不算少见,尤其是电商、互联网行业,节点压力大,熬夜成了习惯,身体的预警信号一个个被忽略过去,等到真出问题,往往比自己预估的严重得多。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层面其实早有部署。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提出2019年至2030年间开展15项重大专项行动,其中第九项专门针对劳动者,名为"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2019年7月30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任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对该行动作了具体介绍,指出行动从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个层面同步推进,其中对用人单位的要求写得很清楚: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依法安排休假,不得违法要求超时工作。

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持续深化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将劳动者健康素养提升纳入工作考核。

政策是一回事,落地执行是另一回事,但方向在那里,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有法律和政策两层依托。
这名27岁的女子最终得到了救治,大爷也没有因为出手帮忙陷入任何麻烦。

这件事本身不算复杂,但两千元垫付款最终怎么处理,大爷和女子后续是否联系上,报道里还没有交代清楚。希望结果是好的,毕竟好人不该白帮这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