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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死刑!”云南玉溪,一男子强奸嫂嫂后被判9年。谁料,男子服刑结束,非但毫无悔

“必须死刑!”云南玉溪,一男子强奸嫂嫂后被判9年。谁料,男子服刑结束,非但毫无悔

“必须死刑!”云南玉溪,一男子强奸嫂嫂后被判9年。谁料,男子服刑结束,非但毫无悔改之心,反而为泄愤闯入嫂嫂家进行报复。其间,男子致使一名见义勇为的村民当场死亡,还将嫂嫂砍成轻伤。事后,男子逃之夭夭。海报新闻7月21日的一篇报道引起了热议,网友也纷纷表示这还在考虑什么,必须死刑!一切都要回到1996年,20岁的田某明心中充满了扭曲的欲望。他与大嫂赵某某的关系一度亲密,但在一时的冲动下,他却对这份亲情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伤害。趁大哥外出,他悄悄带着刀闯入嫂子家中,实施了强奸。这一行为让赵某某痛苦不堪,然而更让田某明惊慌失措的是,他害怕这件事会败露,便决定采取极端手段。他拿着刀,心怀杀意,再次来到赵某某家中,企图将她置于死地,避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被揭露。赵某某英勇抵抗,拼尽全力挣脱了他的控制,并及时报警。警方赶到后,迅速将田某明逮捕,起诉他犯下强奸罪,并最终判处其9年监禁。田某明并没有因这次的罪行受到应有的教训。进入监狱后,他以所谓的“良好表现”获得了减刑的机会,但这并非出于真心的悔悟。田某明心中的怒火和恨意并未消散,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剧烈。他将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无辜的嫂子,认为她是导致自己现在困境的根源。心中的扭曲情感和怨恨,让他对赵某某始终充满了极端的敌意。他的内心,不仅没有悔过自新,反而将这段牢狱生活视为对嫂子的一种报复。2002年11月,田某明刚出狱,内心的愤怒与怨恨并未随时间流逝而减轻。相反,这种情绪像野火一样愈演愈烈。他心中满是对嫂子赵某某的仇恨,认为她是自己不幸命运的罪魁祸首。因此,田某明再次拿起了曾让他犯下滔天罪行的刀,准备再次作恶。这次他悄无声息地冲进了赵某某的家里,目的就是报复那个曾令他丧失理智的女人。赵某某的呼救声打破了夜的寂静,惊动了路过的村干部刘某某。刘某某听到动静后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他大声喝斥,试图制止田某明的暴行。随即,他与田某明展开了搏斗。面对一个毫不退缩的对手,田某明的怒火更加炽烈,刀刃闪烁着寒光,他毫不留情地向刘某某挥刀,几刀下去,刘某某血流如注,倒在了血泊里。眼见刘某某重伤倒地,田某明的眼中满是血红,他根本没有停手,而是转向了赵某某,紧随其后再次挥刀,连续几刀重创了她,致使赵某某重伤倒地。在这场人命关天的斗争中,正义未能及时阻止凶手,田某明迅速逃离了现场,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里。无论是赵某某的伤情,还是刘某某的生命危险,都未能让田某明悔改,反而让他更加坚定了逃亡的决心。此后,他彻底“人间蒸发”,消失在了几十个城市的街头巷尾。尽管如此,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正义的天平虽迟到,却始终未曾倾斜。整整二十年,田某明游走在不同地方,换过多个身份,几乎没人知道他究竟身处何方。期间,警方多次接到线索,逐步锁定了他的行踪。田某明一直非常警觉,巧妙地躲避着追捕,令警方一度陷入僵局。直至2022年2月,警方根据多方线索,最终在一间偏远的出租屋里找到了他。此时,他早已换上了新面孔,过着低调隐匿的生活。经过长达二十年的追捕,田某明终于被逮捕归案。2022年11月,法院一审宣判他犯有故意杀人罪,认定其为累犯,并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某某的儿子小刘,得知判决结果后崩溃了。他也只有一个诉求:“必须死刑,立即执行!”因此,即将到来的二审,其意义远超案件本身。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一下!信源:海报新闻
浙江温岭,一女子独自将儿子抚养成人后,选择了再婚,谁知竟遭到儿子的强烈反对,二人

浙江温岭,一女子独自将儿子抚养成人后,选择了再婚,谁知竟遭到儿子的强烈反对,二人

浙江温岭,一女子独自将儿子抚养成人后,选择了再婚,谁知竟遭到儿子的强烈反对,二人还因此断绝关系8年之久。去年女子的二婚丈夫去世,女子想要儿子来养老,但遭到了拒绝。后经调解,儿子同意养老,但要求女子每月交500元房租。调解员气不打一处来,指着女子的儿子说:“那你住娘胎10个月,这笔租金该怎么算?”据海报新闻5月24日报道,黄女士是一位单亲妈妈,在儿子还小的时候,其丈夫就不在了。为了能将儿子拉扯大,黄女士干过不少重活累活。甚至供儿子上大学,倾尽了所有积蓄。儿子也没让黄女士失望,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毕业后也找到了稳定的工作。然而儿子在外工作后,家里就剩黄女士一人了,她十分的孤单。后来经人介绍,黄女士认识了二婚丈夫许某。在经过一番了解后,二人都觉得对方不错,于是开始试着交往。当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得知此事后,他坚决表示反对,认为黄女士这样是对父亲的不忠,他无法接受黄女士另嫁他人。如果黄女士要嫁,那就断绝关系。可黄女士认为,自己又没钱,而且自己已经60多岁了,人老珠黄了,许某图不了什么。而自己难得找到一个可以相互扶持的老伴,所以她坚持要和许某在一起。最终,母子二人因此事大闹了一场。之后,黄女士跟着许某一起生活,而她的儿子此后未曾回过家。8年后,许某先黄女士一步离开了人世,此时的黄女士已经70多岁了。她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想到了儿子。在经过一番挣扎后,黄女士决定回去找儿子,否则将来没人送终了。可是儿子却拒绝赡养黄女士,他还在为当年黄女士改嫁一事而气愤。无奈之下,黄女士将儿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1、黄女士未经儿子同意选择再婚,这并无不妥。《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有法定的抚养未成年孩子的义务,而成年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本案中,黄女士一个人将儿子拉扯大,肯定是已经履行了抚养义务。而黄女士现在70多岁,需要人赡养了,那作为儿子也应当尽到赡养义务。可现在儿子因为黄女士当年改嫁而拒绝赡养,这显然是不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1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由此可见,儿子拒绝赡养黄女士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来讲,都是不对的,其无权剥夺黄女士的再婚权。此外,即便黄女士再婚了,也不影响儿子具有赡养黄女士的义务。2、儿子在接受调解时,提出要求黄女士每月缴纳500元房租,这违背了公序良俗。子女对老年人的赡养包含了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以及精神上的慰藉。在这种前提下,儿子要让黄女士每月缴纳500元房租,这显然是把赡养当成了一门生意在做,这与法律的精神相悖,且不符合公序良俗。最终,经过法院的多番调解,黄女士的儿子终于松口,答应接黄女士回家养老。当然,为了防止黄女士过得不快乐。法院还会定期去寻访,以确保黄女士的晚年能安逸一些。对此,您认为黄女士改嫁有没有错?欢迎留言交流。信息来源:海报新闻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