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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每次跟丈夫外出吃饭,她都要把闺蜜喊出来一起。长时间下去,女子感觉自己

上海,一女子每次跟丈夫外出吃饭,她都要把闺蜜喊出来一起。长时间下去,女子感觉自己的老公总是喜欢跟闺蜜眉来眼去的,她就开始有些嫉妒,甚至怀疑丈夫会不会背着自己,跟自己的闺蜜有一腿?于是女子就花钱找来两位“能人”,化身私家侦探,花费了9000元去跟踪闺蜜。但是悲催的是,啥实锤的证据也没有,自己反而要遭罪了。 最后,女子被依法惩处,她要面临判刑,这可太可惜了。(深圳新闻网2月25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人常说,防火防盗,防闺蜜。这话说的是不假,确实有很多的女子,就是被最好的闺蜜给挖了墙角。 但是如果一再的怀疑、无中生有,那就得不偿失了。 要知道,你以为是妙计,其实就是刑责。 陈女士有个好闺蜜刘小姐,要说刘小姐,长得要比陈女士漂亮,关键还比陈女士小两岁。 不过两个人的感情还不错,经常一起出去玩,逛逛街、吃个下午茶、要么就是出省自驾游之类的。 有的时候,陈女士跟丈夫一起吃饭,她也会喊上闺蜜一起,刘小姐自然也不拒绝,反正大家都这么熟,不用那么客气。 可是,吃饭的时候,陈女士就发现,丈夫怎么跟闺蜜眉来眼去的,丈夫还会殷勤的给刘小姐夹菜。 这样的细节被陈女士看在眼里,她就非常嫉妒,甚至感觉:这俩人不会有鬼吧。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测,陈女士准备调查一番。万一丈夫真的在外面有花头,搞了女人,那这个女人必定就是自己的闺蜜。 陈女士找到了两个能人:丁某、钱某。 这两个人号称是私家侦探,特别能盯梢,一定可以帮陈女士给调查清楚。陈女士很信任这俩人,支付了9000元给他们。 但是这俩能人使用的也不是正规的路子,而是很江湖的做派:在刘女士的车底下安装定位设备。 在跟踪了两个多月之后,丁某跟钱某发现,这个刘小姐,跟陈女士的丈夫,并无任何苟且的行为,甚至几乎都不见面。 如实汇报给陈女士之后,陈女士决定撤销委托,让他俩停止跟踪。 然而,就在丁某跟钱某准备去刘小姐的车底下把定位跟踪设备拆除的时候,竟然被刘小姐给抓个正着。 刘小姐不知道这两个人窝在自己车下做什么,立刻就报了警,希望办案人员能够审讯一番,他们究竟要做啥。 审讯之后,这二人如实交代,并且也把陈女士给供了出来。 刘小姐这下就很失望,认为作为自己朋友竟然如此怀疑自己,自此二人的友情也就告吹。 而所谓的私家侦探丁某跟钱某二人,因为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并且处以罚金3000元。 雇主陈女士也被另案处理。 本案释法: 女子因为怀疑丈夫有外心,可能跟闺蜜勾搭上,就雇佣私家侦探跟踪。私家侦探则安装定位追踪系统在女子闺蜜的车内。如何评价私家侦探跟女子的行为呢? 第一、安装定位器的人员,构成侵犯个人信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行踪轨迹属于高度隐私的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他人信息即可入罪。 这两个私家侦探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个人的合法信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种取证方式不仅违法,还可能会让受害者成为犯罪嫌疑人。 第二、女子雇佣私家侦探,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根据《刑法》规定,雇佣他人跟踪受害者,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委托人,陈女士也难逃其咎,她是执行者的主犯,委托人明知其手段违法,但是仍然授意实施,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共犯。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作为普通老百姓,如果怀疑自己的丈夫,应该怎么合理、合法取证呢,这个是否有什么建议呢? 可以通过专业合法的人士去调查取证,收集公开的信息、以及间接的证据,及时主张财产追回,请求损害赔偿。这些,才是比较有效的维权方式。 不过,对于陈女士的做法,也值得理解。发现丈夫跟闺蜜之间,存在暧昧,他俩是自己最为亲密的人,突然间信任崩塌,甚至感觉到背叛,作为陈女士而言,心态确实很崩溃。 但是要知道,维权的前提,是先让自己不要违法。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