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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安,女子和男子在大学相恋,男子毕业打算去国外留学,想让女子一起去,女子以家

福建福安,女子和男子在大学相恋,男子毕业打算去国外留学,想让女子一起去,女子以家里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为由,拒绝了。男子母亲知道后,藏了个心眼,认为女子乖巧懂事,还能照顾儿子,因此,极力的劝说女子和儿子一起去,并拍胸脯保证费,会无偿资助女子留学期间的费用。女子感动不已,便答应了。在国外的2年里,男子母亲履行承诺,共计资助女子64.7万。谁知,回国后,二人竟分了手。男子母亲翻脸比翻书还快,直接将女子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借款64.7万,法院这样判了。

广州日报,6月21日报道:曾经恩爱的小情侣,因为64.7万留学费用,闹得对簿公堂,引发关注。

焦中清和兰芝在大学时,两人就看对眼了,谈起了恋爱。

可是美好的时光总是的短暂的,大学毕业后,两人犯了难。

焦中清毕业后想和兰芝一起去国外读研究生,而兰芝也很向,但她知道父母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不想给家里添负担,因此,拒绝了男友。

焦母对兰芝这个未来儿媳很是满意,觉得她成绩好、懂事,还能在国外照顾自己儿子。

于是,做出了一个决定,表示愿意无偿资助兰芝,同时,怕兰芝有压力,还诚恳的说:就当是帮扶你们走过人生的前一段路,这也是我当妈的责任和义务!

这话一出,兰芝很感动,兰芝的父母这才松了口,同意让兰芝出国。

2016年到2018年,焦中清和兰芝开启了留学生活。

在这期间,焦母前前后后给兰芝转了64.7万元。

焦母对兰芝关怀备至,经常在微信上和兰芝沟通,每次都问兰芝,有什么需要吗?还总问“生活费够不够?学费该交了跟阿姨说,别见外……”

兰芝也把焦母当成长辈,时常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

原本,兰芝的父母和焦中清爸妈处得像亲家人一样热络。

平日里逢年过节互相走动,两家老人聚在一起,总念叨着“等俩孩子毕业就结婚”,满心盼着两个孩子能修成正果。

谁能想到,2019年焦中清和兰芝留学回国后,这段被长辈们看好的感情却突然画上了句号。

别说结婚了,两人直接分了手,之前所有关于未来的期待,瞬间成了泡影,两家人的关系也跟着急转直下。

焦母竟一纸诉状将兰芝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留学期间的所有费用共计,理由是这些钱都是兰芝向自己借的。

兰芝震惊不已,当初焦母明明说的是无偿资助,这2年多转账,一次都未向自己提过还钱,这前脚刚分手后,后脚脚就要钱,没想到,昔日对自己嘘寒问暖的长辈,翻脸比翻书还快!

《民法典》第668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焦母想以借贷为由要回资助给兰芝的64.7万,按照法律规定,就算没有书面借贷合同,她也得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当时和兰芝明确约定过这笔钱是借款,比如聊天记录里有提到“借”“还”,或者有口头约定的证人。

要是拿不出这些关键证据,光说一句“这是借款”,法院很难支持她的诉求。

焦母无偿资助给兰芝这64.7万属于赠与,焦母是无权要回的。

《民法典》第658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焦母无偿资助兰芝的这64.7万属于赠与性质,一旦这笔钱到了兰芝手中,并且被用于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开支等实际花销,就意味着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财产所有权也随之转移。

因此,焦母并没有权利要求兰芝返还这笔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

本案的焦点在于焦母给兰芝转的64.7万到底是借贷还是无偿资助。

调查后发现焦母给兰芝转的钱,有部分是从银行贷的款,兰芝和她母亲还帮忙承担过几次贷款利息。

但焦母后告知兰芝,要是在国外手头紧,利息就别给了。

而且,在长达两年多的转账过程中,焦母和兰芝确实从未提及过借款和还款的事儿。

最终,法院判决:64.7万元里,39.7万元算焦母对兰芝的无偿帮助,也就是赠与,兰芝不用还。

剩下的25万元,属于兰芝没有法律依据获得的不当利益,得连本带利还给焦母,案件受理费10400元,两人各承担一半。

这判决一出来,网友炸了:有人说,应该全部返还,人家出钱的前提是你做人家儿媳妇,现在这个前提消失了,人家凭什么赠与。

还有人提出质疑:为什么分手,谁要分手很重要。女方没有过错,男的主动提就不应该要这个钱。如果女的不愿意结婚移情别恋啥的,那应该全额返还。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从这事儿里吸取教训,别让钱伤了感情,要是真有经济上的往来,也应提前说得清清楚楚,就算感情发生变化,也能好聚好散,体面的分手。

(文中均为化名)

信源—《广州日报》-202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