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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这回没法动用一票否决权,2比11的结果出炉中国很遗憾? 一样是11票支持

中方这回没法动用一票否决权,2比11的结果出炉中国很遗憾?

一样是11票支持、2票反对,9月17日的安理会却跑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

当日,安理会先表决可否纳入伊朗核问题议程。 11国支持,中国、俄罗斯反对,还有2国弃权,议程照常推进。

紧接着,美国递交延续伊朗制裁专家组授权的议案,依旧11票支持、2票反对、2票弃权,但这一回议案没获通过,只因中俄身为常任理事国投出反对票。

联合国议事记录证实了这两起接连出现的投票结果。 关键不靠票数,而看投的是什么。

估计不少人看到这都会一头雾水,同样的票数配比,怎么一个顺利通过、一个直接夭折?还有人直接下结论,说第一次投票中国用不了否决权吃了亏,所以满是失望。这话就纯纯是外行了,说白了这两次投票根本不在一个赛道上,运行规则天差地别,结果自然不能放在一块比。

安理会的表决看着都是举手表决,其实清清楚楚分成两大类:程序性事项和实质性事项。按《联合国宪章》第27条的规矩,程序性事项只要15个理事国里凑够9票赞成就算通过,五常手里的一票否决权在这个环节不好使。

但实质性事项就完全是另一套标准了,不仅得至少9票赞成,还得中、美、俄、英、法五个常任理事国全不投反对票,只要有一个常任理事国说“不”,哪怕剩下14国都举手赞成,这事也黄了,这才是大家常说的“一票否决权”。

回头看9月17日的两场投票,第一场表决要不要把伊朗核问题纳入安理会议程,说白了就是“要不要坐下来聊这个事”,属于标准的程序性事项。

这种情况下,哪怕中国和俄罗斯都投了反对票,只要赞成票过了9张的门槛,议程就能正常推进,所以11票赞成的结果出来后会议照常进行,完全是按规则走的正常结果,根本不存在什么“中国没法动用否决权”的说法。

而第二场投票性质就变了,美国提交的是延续伊朗制裁专家组授权的议案,这是实打实的实质性决议,直接关系到伊朗要不要继续被联合国的制裁机制盯着,属于要拍板定调的大事。

这时候五常的否决权就正式生效了,中国和俄罗斯作为常任理事国,只要投出反对票,这份草案就绝对通不过。所以哪怕还是11票赞成的明显多数,也架不住两张否决票的权重,议案直接被否决,这也是完全符合宪章规则的常规操作。

说到这就有意思了,明知道程序票拦不住议程,中俄为什么还要投反对票?明知道实质决议会被中俄否决,美国为什么还要硬着头皮往上递?这其实就是外交博弈的小心思。

对美国来说,先推议程表决,本质是打舆论战:你看,11个国家都赞成讨论伊朗制裁,就中俄站在对立面,显得自己站在“国际社会多数”这边,先占住舆论高地。

哪怕最后实质决议被否了,也能对外渲染是中俄“阻挠”国际社会对伊朗施压,把破坏共识的帽子扣过来。

而中俄在程序阶段就投反对票,也是摆明了立场:我们从根上就不认可现在安理会重新拿伊朗核问题说事。

毕竟核可伊核协议的安理会第2231号决议早在2025年10月就到期终止了,安理会早就结束了相关审议,现在美国翻旧账强推制裁,本身就缺乏法理依据。

在程序环节就投反对票,就是把态度亮在明面上——不是我们不配合流程,是你这事本身就不该拿到安理会上讨论。

眼下中东局势本来就一团乱,巴以冲突迟迟看不到头,也门、黎巴嫩各处摩擦不断,这时候美国不想着怎么推动劝和促谈,反而一门心思要延长对伊朗的制裁,说白了就是想继续在中东拱火,靠施压维持自己的地区影响力。

可制裁从来解决不了核问题,当年美国单方面退出伊核协议,才是伊核问题滑向僵局的根源,现在反过来要拿制裁说事,怎么看都有点站不住脚。

中国这次投出反对票,也不是单纯跟美国对着干,而是站在公道的立场上:一方面,决议到期就是到期了,不能想翻账就翻账,想制裁就制裁,国际规则不能成了大国的工具;另一方面,中东现在最缺的是冷静和对话,不是升级制裁、加剧对抗。安理会要真为中东和平着想,就该推着各方坐回谈判桌,而不是跟着搞施压那一套。

说到底,看安理会投票别光数赞成反对的人头,也别动不动就说谁输谁赢。票数都是表面功夫,背后的规则、立场和博弈,才是真正的门道。同样的11比2,一个是走流程的舆论铺垫,一个是定胜负的关键表决,拎不清这个区别,就只能看个热闹。

国际政治这东西,很多时候不是比谁的支持者多,而是看谁能摸透规则、守住底线,把力用在刀刃上。这两次投票下来,谁是走流程搞造势,谁是动真格守立场,明眼人早就看得一清二楚。

评论列表

用户12xxx47
用户12xxx47 2
2026-10-04 16:13
决议到期没解决问题,当然要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