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真的服了,利好于一部分的人,希望慢慢全覆盖吖!
一、政策内容
(一)支持对象
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支持:
1. 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2. 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
3. 所购住房价格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元)。
(二)贴息标准
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1年,其间经办银行新发放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
(三)分担比例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分别按照90%、10%承担。其中,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四)经办银行
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均可按政策规定办理居民购房贷款贴息业务。
二、资金管理
(一)工作机制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省级财政部门与经办银行省行对接建立“省对省”工作机制,缩短工作链条,高效开展贴息资金预拨、审核、结算、清算等各项工作。
(二)操作流程
经办银行省行于政策出台后首月及每年1月底前,向当地省级财政部门提出当年贴息资金申请。省级财政部门于政策出台后第2个月及每年2月底前,汇总并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向省级财政部门预拨中央财政贴息资金。贴息期满后,财政部门与经办银行办理贴息资金清算。
三、组织实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
经办银行结合网签备案及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情况,做好贴息资格审核工作;签订贷款合同时,以适当方式告知贴息比例、贴息期限、贴息额度等要素,确保借款人知晓政策内容;按月收息时,自动扣除对应贴息金额,实现“免申即享”,并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告知借款人国家政策享受情况。#政策 #真不敢相信 #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