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和一女主播私聊,对方说,只要男子肯刷高价礼物,就可以在酒店见面。男子一听心动了,给女主播前后打赏1万多。钱花完之后,他让女主播兑现当初的承诺,结果对方一会说自己生理期,一会说出不去,最后干脆把他拉黑。男子眼看人财两空,想要把钱要回来,现实让他傻眼!
最开始,王先生只是正常看直播消遣,偶尔小额打赏支持一下。
一来二去,他和这位女主播慢慢熟悉,两人经常私下私信聊天,氛围也暧昧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女主播抛出了极具诱惑的条件。
女主播直白跟王先生说,只要他刷出平台高价“飞艇”礼物,累计打赏达标了,就答应和他线下见面,去酒店。
听到这个承诺,王先生相当动心。为了兑现这场线下约定,他二话不说持续大额打赏,前前后后总共花出去1万多。
在他看来,这笔钱算是双方说好的“交易费用”,只要自己花钱到位,对方就一定会履行承诺。
但是王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刷完所有礼物,一心期待等着奔现见面时,女主播却变了嘴脸。
对方开始各种找借口推脱,一会儿说自己身体不适、处于生理期不方便,一会儿又借口没时间、没法出门,一次次爽约、拖延见面时间。
王先生一次次耐心等待、主动沟通,换来的不是如约见面,而是对方越来越敷衍的态度。
最后这名女主播干脆撕破脸皮,直接将王先生拉黑删除,彻底失联消失。
看着自己白忙活一场,最后不仅没见到人,还白白亏了1万多,王先生心里憋屈坏了。
他越想越不甘心,一心想要追回自己的打赏钱款,讨回公道。
本以为自己是被主播恶意欺骗,属于妥妥的被骗,报警或者起诉肯定能拿回损失。可咨询律师后,王先生才得知一个让人无奈的真相:他这次的维权,从根源上就难。
律师明确解释,两人私下约定的“刷礼物换线下不正当相处”,根本不是正常的直播消费,本质就是变相的金钱交易,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同时触碰相关法规,从头到尾都不受法律保护。
整件事里,女主播明知约定违规,还故意以此为诱饵,诱导用户大额打赏,存在恶意敛财、涉嫌欺诈的过错,理应被追责。
但王先生自身也有问题。他全程主动配合交易,花钱的初衷就不正当,属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这也就意味着,王先生没法理直气壮追回全款。
现在这个直播平台擦边诱惑、私下交易的套路层出不穷,大家也千万别轻信主播的线下承诺。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男子和女主播私下约定,刷礼物换取线下不正当交往,这种口头约定就属于违背公序良俗,在法律上直接无效。
也就是说这个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男子不能拿着这个约定去起诉要求退钱或者逼对方赴约。
当然主播拿这个当诱饵哄人打赏本身也有错,但男子出发点本身就不正,双方都有过错。法院一般不会全额帮他追回打赏,只能根据双方过错程度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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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齐鲁壹点 202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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