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坑惨了!”上海,一女子看中一套3面有窗的房子,她花1000多万买下,可收房时傻眼了她惊讶的发现房子变成“墙景房”,东侧窗外被一堵防火墙挡得严严实实,3面采光落空的女子气坏了,户型宣传册里压根没这堵墙,她要求开发商给她52万房子折价款。开发商:设计和沙盘都有墙,项目合规,一分不赔。女子愤怒的把开发商告了,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汤女士准备买房,她挑房时,一眼就相中了某楼盘一套户型。
这套房子,除了南北方向之外,东侧还有一整排窗户,三面都能进光,视野和采光比普通户型好出一大截。
她愿意多掏钱,就为了要这个3面采光的户型,每天都阳光普照,在阳光下喝茶读书,晒太阳那太惬意了。
她前前后后花了1000多万把这套期房买了下来,就等着收房之后住进采光通透的新家。
好不容易熬到交房的日子,汤女士去收房一看,整个人直接傻了眼。
房子东侧的所有窗户,外面直接立着一堵又高又厚的防火墙,把视线和阳光挡得严严实实。
当初,她看中的3面采光优势彻底没了踪影,站在窗边往外看,入眼全是冷冰冰的墙体,整个房间都比预想中压抑了好多。
她气坏了,她花高价,买的就是3面采光,可钱花了,优势落空,她这不是冤大头吗?
她立刻找开发商讨要说法,对方却告诉她,这堵墙是为了满足消防强制规定才建的。
而且,从最开始的设计图纸上就有,完全符合各项规范,楼盘沙盘上也标注过这处墙体的位置,项目本身一点问题都没有,一分都不肯给。
可汤女士翻遍了自己买房时拿到的户型宣传册、各类告知材料,根本找不到任何关于这堵墙的提示。
她当初选房的时候,售楼人员也从来没跟她提过,东边窗外会有这么一堵墙。
两边协商了好几次都没谈拢,汤女士直接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52万余元的房屋折价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手里攥着全套规划设计资料,完全清楚房屋周边的布局细节,有义务把这类影响居住体验的不利信息,明明白白告诉购房者。
宣传册的户型图没标防火墙,沙盘受尺寸比例限制,普通购房者根本没法在短时间里分辨出这么细微的差异。
就连最正式的售楼楼书里,也没对这堵墙做专门的重点提示。
最终法院认定开发商没有尽到充分告知的义务,影响了购房者的选择权,判决开发商赔偿汤女士20余万元。
无独有偶,上海另有购房者花费近千万购入一楼带院的商品房。
购房者收房时才发现,院子外围被开发商临时加装的通风井完全遮挡,严重影响院子的使用功能。
购房者起诉后,法院查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里标注了“私享庭院”,却从没提示过通风井的存在,最终判决开发商赔偿购房者18万元的房屋价值损失。
我认为,买房别光听销售嘴上吹得天花乱坠,也别盯着沙盘和宣传册就直接下单。
开发商不能说房子建得符合消防要求,就可以故意不告诉购房者窗外有堵墙。
买房是普通人这辈子最大的一笔消费,很多人掏空了6个钱包才凑够首付,结果因为开发商一句“忘了提醒”,直接买到采光大打折扣的“墙景房”,不憋屈才怪。
买房时,所有你在意的细节,都要白纸黑字写进合同补充条款里。
《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商作为专业开发主体,没充分披露房屋东侧,存在防火墙的关键不利信息,侵害购房者知情权,应当对房屋采光受损造成的价值减损,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风新闻2026-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