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司法信号!
本案在中国已经胜诉。新加坡没有在中国上诉,也没有在新加坡发起起诉。
我猜,新加坡船公司大概率不会杠到底。它会选择最「新加坡式」的处理方式:低调付钱,高保密,不开先例,不亮底牌。
果真如此的话,我很好奇,万一再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好像还真没有两全法。
在本案里,「不选边」本身就是选美国——一边继续跟中国做生意,一边听从华盛顿搞制裁,那就必须付出代价。 499万只是个开始。
要么彻底断了跟中国的生意往来,主动站队美国;要么继续在中国做生意,老老实实遵守中国法律。
除了选边站,没有左右逢源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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