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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女子晚上散步时,遇见一走失的10岁小女孩,她联系上女孩妈妈,对方让她把孩子

四川,女子晚上散步时,遇见一走失的10岁小女孩,她联系上女孩妈妈,对方让她把孩子送回去,女子一下反应过来,对方万一是坏人怎么办?随后,她一个操作将事情圆满解决。

女子没有马上答应送人。女孩称与母亲走散,女子按照女孩提供的联系方式打通电话后,对方表示从外地来当地看病,又说不熟悉道路,希望女子把孩子送过去。

电话能够接通,并不能自动证明接电话者就是监护人。女子想到这一层,决定先守住孩子,再把身份核验交给公安机关。

这种处理方式并非孤例。2026年3月22日上午9时许,重庆高新区居民吴女士出门买菜,在小区外马路边发现一名3岁左右女童独自徘徊。女童因为自己跑出小区玩耍,走远后已经认不清回家的方向。

吴女士没有带着女童四处找地址,而是报警,并陪同女童前往虎溪派出所。值班民警把孩子安置在备勤室,女民警曹晓丹拿来零食安抚情绪。

等女童逐渐放松,民警才从有限的信息中查到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女童母亲赶到后,民警核实身份无误,才完成交接。

这里最关键的并不是找到一个自称家长的人,而是确认接领者身份。2023年11月19日凌晨3时许,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高新区派出所接到范某报警。

范某在名嘉花园一处超市门口发现一名两三岁女童,孩子穿着睡衣,独自在路边哭着找妈妈。民警到场后发现孩子受冻,先用警服包裹保暖,再带回派出所查找信息。

孩子年纪太小,说不清家庭情况,民警便查询走失警情,同时把相关信息发送到警民工作群。约30分钟后,女童母亲赶到,警方核验身份后才把孩子交回。

这样的步骤看起来多了一道手续,实际减少了错误交接的可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可以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反映。普通群众发现独处儿童后报警,既能让孩子留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也能由专业力量继续核实。

类似思路在全国儿童失踪查找机制中体现得更清楚。2016年5月13日,两岁彝族女孩吉斯么吃作在河北衡水火车站附近失踪。当时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正在试运行,警方把真实失踪信息录入系统。

收到推送的一名出租车司机发现线索后迅速联系警方。5月15日凌晨,在河北、河南警方协作下,吉斯么吃作在河南郑州被安全解救,距离失踪约32小时。当天上午10时,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正式上线。

这个后来被称为“团圆”系统的平台,把失踪儿童的权威信息推送给相关区域群众,让社会公众负责发现线索、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负责核查和处置。

到2016年12月31日,平台累计发布648条走失信息,找回611名儿童。几年后的数据继续证明这种协作模式具有实际效果。2021年公开数据显示,平台上线五年共发布4801条儿童走失信息,找回4707名儿童。

再回到四川这名女子面前,真正需要解决的并不是要不要帮忙,而是怎样帮才安全。女子没有把10岁女孩送往陌生地点,而是拨打报警电话,把经过说明清楚,并一直陪在女孩身边等待民警。

民警赶到后接手核实和安置。女子的选择与重庆吴女士、淮安范某以及“团圆”系统中的公众参与方式落在同一个逻辑上,发现异常就伸手,身份确认交给警方,孩子的安全放在最前面。

信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