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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审旗,已婚男子参加朋友聚会,聚会结束后,主动带一名醉酒的女性朋友回家过夜

内蒙古乌审旗,已婚男子参加朋友聚会,聚会结束后,主动带一名醉酒的女性朋友回家过夜,期间发生了多次关系。谁曾想,等女子睡醒发现,男子嘴角有血迹。女子吓坏了,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男子被送至医院紧急抢救,可还是抢救无效死亡了。虽男子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可其家属无法释怀,一纸诉状将女子以及共同聚餐的朋友告上法庭,索赔128万余元,法院这么判!

事发在去年8月19日,已婚男子张某前往朋友刘某家中聚餐。

傍晚时分,刘某邀约女子王某到场,几人闲谈吃饭。

当晚九点,张某主动提议喝酒,张某饮用白酒,王某、刘某饮用啤酒,另有一名陈某短暂到场,很快离开。

整场饭局气氛平和,没有任何人强行劝酒、逼迫饮酒。

夜里十一点饭局结束,其余人各自散去,张某和王某一同打车前往张某住处。

二人自愿发生亲密行为后休息。凌晨四点左右,王某猛然惊醒,发现身旁的张某状态异常,嘴角涌出淡红色血沫,已经失去意识。

王某没有迟疑,立刻开展急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医护人员赶到全力抢救,遗憾的是,张某最终抢救无效身亡,医院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事后调取病历大家才知晓,张某长期患有高血压、心律不齐,长期需要服用药物,本身就具备极高的心源性猝死风险。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极低,远达不到醉酒标准。

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张某的妻子、父母与子女难以接受。

悲痛之下,家属将当晚参与聚餐的刘某、陈某以及女子王某一并起诉至乌审旗人民法院,主张三名被告存在过错,要求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28万余元。

家属的诉求主要有两点:其一,聚餐饮酒诱发张某心脏疾病;

其二,张某与王某发生亲密行为,加重身体负担,是诱发猝死的重要原因,三人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也是满肚子的委屈,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张某的家属心里难受,他何尝不是呢?

更何况,在参加聚会的时候,没有人主动劝张某喝酒,两个人虽然在家里发生了关系,不过均是你情我愿的结果。

最关键的是,对于张某患有多种基础病的情况,王某并不知情。而且在过程当中,张某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刘某为饭局的组织者,在聚餐期间并未存在劝酒等行为,且在聚餐结束之后,参加聚餐的朋友均已安全离开,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护义务。

而张某主动带王某回家并发生关系,虽然有违公序良俗,不过是你情我愿的结果。

另查明,张某在与王某发生关系后并没有立即发病,而是在过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病,在此期间,王某并未察觉。

确定张某情况紧急后,王某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对张某作了必要的处理,已经尽到了相应的救助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来说,想要索赔成功,家属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并且这个过错直接导致张某死亡。

综上法院认为,王某,刘某在本案中并无明显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遂驳回了张某家属的全部诉求。

虽然王某刘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悲剧已然发生,尤其是王某在自己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情,必然会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这件事情也告诫广大网友,成年人的社交活动一定要量力而行。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