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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羁押13个月的韩杰医生,改判无罪难于上青天。 韩杰案申诉争取改判无罪,有四

已被羁押13个月的韩杰医生,改判无罪难于上青天。

韩杰案申诉争取改判无罪,有四大核心关键点。

关键点一,核心定性——诊疗疏漏≠刑法上“严重不负责任”(第一突破口)

《刑法》335条医疗事故罪入罪硬性条件,必须证明严重不负责任,不是普通医疗过错。

立案追诉标准列明6类明确情形:擅离职守、拒治危重患者、违规试验治疗、严重违反查对制度、使用不合规药品器械、严重违反核心诊疗规范。第7项是兜底条款“其他严重不负责任情形”。

申诉主张方向:1.韩杰当班期间没有拒诊、没有脱岗、已经开具检查、提出转诊建议、完成交班。即便存在查体细节遗漏、病历瑕疵,属于民事层面一般医疗过失,可以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惩戒;单纯一次漏诊、夜间急诊受客观条件限制出现判断偏差,不属于漠视生命、重大失职,达不到刑事“严重不负责任”标准。

2.医疗事故鉴定(民事标准)不能直接等同于刑事犯罪证据。民事过错门槛宽松;刑事定罪标准严苛。原审判决直接套用医疗事故一级甲等结论作为刑事定罪依据,申诉可提出二者证明标准不能混同。

关键点二,因果关系——死亡属于多因一果,不能全部归责首诊医生。

申诉主张方向:1.患儿后续经历交班之后多轮医护处置、病程持续进展,后续诊疗链条同样存在处置瑕疵;家属自行驾车转运危重患儿,也是加重病情的介入因素;患儿自身疾病进展迅猛。刑法层面,构罪要求行为与死亡结果具备直接、主要因果关系。

2.原审没有充分评估后续一系列介入因素对死亡结果的影响,把多名医务人员链条上的整体责任,单独归于首诊一人,因果关系认定片面。

另外,本案未做尸检,死亡确切病理机制无法完全固定。死因缺少最权威物证支撑,因果链条证据存在瑕疵。

关键点三:反对“唯结果追责、事后回溯评判”。

幼儿嵌顿疝早期症状隐蔽,儿童无法自主描述痛感,凌晨急诊高强度工作状态下鉴别难度客观存在。法院(法官)不能以最终发生死亡这个结局,站在事后上帝视角,倒推接诊当时医生构成刑事过失。医学天然带有不确定性,刑法应当对急诊诊疗局限保留必要容错空间,恪守刑法谦抑原则,不轻易介入普通医疗纠纷。

关键点四:证据层面申请重新进行专门刑事医学评估(难度最高)。

原有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服务于民事纠纷,评价尺度宽松,并非刑事司法专门鉴定。申诉程序当中,可以申请法院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专门评估:该诊疗疏漏是否达到刑法规定严重不负责任程度、过错对死亡结果原因力大小。

当然,再审阶段启动新鉴定非常困难,法院驳回申请是常态。另外两个程序性短板(申诉很难单独依靠程序翻案,只能作为辅助理由)

韩杰在审前羁押时长约13个月,超出最终宣告实刑一年;但只要有罪判决不变,羁押时间问题无法单独构成改判理由。量刑尺度争议不属于无罪理由,只能用于争取从轻。

现实层面,申诉必须认清的3个客观限制。

1.二审裁定已经生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再审立案门槛很高,多数申诉申请直接驳回,不开庭审理。

2.全国范围内医疗事故罪申诉成功改判无罪判例极少(福建李建雪案是代表性无罪判例)。想要复制,必须拿出足以推翻原有认定的新证据或者法律适用重大错误依据。

3.即便再审立案,大概率只能争取认定量刑过重,无罪改判属于极小概率。

疑案层云遮远道,
孤衷翘首望青天。

评论列表

吃猫饭二人组的大宝
吃猫饭二人组的大宝 15
2026-08-04 11:19
一定要翻盘,
东方木
东方木 9
2026-08-04 12:39
这个真的不能判刑的。否则的话,以后医生无论啥问题都要患者做全套检查(事实上现在已很多医生这样做了),医生为了免责,一些凭经验就能看的病也要去做一堆检查,患者就得多付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检查费用

用户10xxx89 回复 08-04 15:07
很多病的症状初期都是相同或者十分相似的,仅凭经验和简单检查可能做到99%是对的,但是运气不好碰到那1%出现,就毁了医生后大半辈子。这种案例影响下,医生要自保免责就只能多做各种检查,或者推掉。

w604
w604 7
2026-08-04 14:11
真希望能改判,否则以后老百姓看病将变难,医生为了不漏诊,就必须查得更细致,那排队时间就更长,钱花更多,稍重的病让转诊不给看,希望大家不生病咯
用户17xxx06
用户17xxx06 4
2026-08-04 14:13
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特殊个案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