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8岁翁瑞午糟蹋了一名女大学生。对方母亲大怒,发誓要将他告进大牢。不料到了法庭上,翁瑞午正准备认罪,女大学生却突然跳出来说:“怀孕是我的责任。”
这话一出,整个法庭炸开了锅。法官愣在座位上,手里的笔差点掉地上。旁听席上的街坊邻居交头接耳,谁也搞不懂这姑娘抽什么风。那个母亲更是脸色煞白,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她死死盯着自己闺女,像看一个陌生人。
翁瑞午也傻了。他张着嘴,原本准备好的认罪词全咽了回去。这老头在旧社会混了大半辈子,当过官,倒过古董,跟陆小曼那点风流事满上海都知道。可到了新社会,他落魄了,五十八岁的人了,仗着手里还剩几幅字画,装文化人骗小姑娘。眼前这个女大学生叫林秀芝,家在农村,考进上海师范学院不容易。翁瑞午通过熟人介绍,说是请她帮忙整理古籍,给点零花钱。一来二去,这老东西动了歪心思。
出事那天晚上,林秀芝哭着跑回宿舍,室友们七手八脚安慰她。她母亲李桂兰从老家连夜坐火车赶来,老太太大字不识几个,可护犊子的劲儿比谁都狠。她先带闺女去卫生院检查,拿了证据,又跑到公安局拍桌子。警察一看证据确凿,直接把人抓了。
按说这案子没什么可审的。翁瑞午自己也清楚,这年头对欺负妇女的事判得重,弄不好要吃枪子儿。他倒是想明白了一件事:认罪态度好,或许能留条命。所以开庭前他跟律师说,别辩护了,我全认。
谁能想到林秀芝来这么一手。
法官敲了好几下法槌,让全场安静,问林秀芝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她抬起头,眼圈红红的,声音不大却每个字都清清楚楚:“我自愿的,怀孕是我的错,不关翁先生的事。”
李桂兰当场就晕过去了。被掐着人中醒过来以后,她像疯了一样要冲过去打自己闺女,被法警拦住。老太太哭得撕心裂肺:“你中什么邪了!他给你灌什么迷魂汤了!”
林秀芝不说话,眼泪吧嗒吧嗒掉。旁听席上有的人摇头叹气,有的人小声嘀咕,说这姑娘八成是被威胁了。也有人说,那个年代女学生怀了孕,名声毁了,一辈子抬不起头,她这是自己扛下来,怕以后没法做人。
真相到底是什么?后来有记者偷偷去调查。原来开庭前一晚,翁瑞午的几个老熟人托人带话给林秀芝,话很明白:翁瑞午要是判了重刑,他外面那些混社会的朋友不会放过你家里人。你还有个弟弟在工厂学徒,有个妹妹在乡下上小学。你自己琢磨琢磨。
这还只是明面上的威胁。更深一层的东西,是吃人的舆论。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子被糟蹋了,人们第一个反应不是同情,而是问“你晚上为什么跟他单独在一起”“你是不是先勾引人家”。林秀芝如果坚持告下去,案子判了,翁瑞午蹲大牢或者吃枪子,可她的名字会永远跟“强奸案”绑在一起。毕业分配别想了,工作别想了,连老家村里人都会戳她脊梁骨。她母亲李桂兰再怎么想讨公道,也扛不住全村人的闲话。
所以林秀芝走上了法庭,把所有的屎盆子扣回自己脑袋上。她说“怀孕是我的责任”,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求求你们别追究了,让我安安静静把这个孩子打掉,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继续活下去。
法官最后怎么判的?翁瑞午毕竟有累累前科,再加上林秀芝前后矛盾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法院还是认定了强奸事实。不过考虑到“被害人主动担责”这个特殊情况,从轻判了七年。翁瑞午在牢里蹲了没几年就病死了,死之前还念叨自己冤枉。
林秀芝呢?她退学了,再也没有回过上海。有人说她回了老家,嫁给一个邻村的男人,男人喝醉了就打她。也有人说她去了新疆,在兵团医院当护士,一辈子没结婚。她母亲李桂兰后来跟邻居提起这件事,哭着说:“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当年没本事替闺女讨回公道。可咱小老百姓,能跟谁讨公道呢?”
那年头的女人,活着就像走在薄冰上。掉下去了,没人伸手拉你,只会嫌你弄脏了冰面。六十年后的今天再看这个案子,翁瑞午那种老流氓固然可恨,可真正逼林秀芝在法庭上撒谎的,是背后那个把女人的贞洁看得比命还重的社会。一个女人受了伤害,不但不敢喊疼,还得跪下来感谢伤害没有更重。这叫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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