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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男子外卖点了一箱12瓶装的水,他连喝了2瓶半,却觉得怎么喝都不解渴,喝

吉林四平,男子外卖点了一箱12瓶装的水,他连喝了2瓶半,却觉得怎么喝都不解渴,喝完还莫名心慌,就在他准备开瓶新水时,竟发现瓶身上有针眼,一挤就往出呲水,再一检查,剩下没开封的水瓶身都有针眼,而此时他已经喝了5瓶水了。男子吓得不行,直接报了警。 3月11号中午,崔先生在网上下单买了一箱纯净水,一共12瓶。 到了晚饭后,他口渴,顺手拿起来喝了2瓶半。 当时喝的时候他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平时喝半瓶就解渴了,这天喝了两瓶半,嗓子还是干得冒烟,而且下楼的时候,明显感觉心跳突突地比平时快,像是刚跑完步似的。 但当时他也没多想,只当是自己身体状态不好。 直到3月15号,让他脊背发凉的事来了。 那天他又想喝水,随手拿起一瓶准备拧开。手刚一使劲捏瓶身,没等开盖呢,水竟然顺着瓶颈漏出来了! 他愣了一下,拿起瓶子对着光仔细一瞅,他发现瓶盖上赫然有一个小针眼! 他赶紧把剩下的水全翻出来检查,这一查更是把魂都吓飞了,竟然瓶瓶都有针眼! 这时候他才反应过来水有问题,可自己和朋友已经不知不觉喝下去5瓶了。 崔先生当时就懵了,这谁干的?这不是害命吗!这针眼是用来投毒的还是恶作剧? 一想到那不明液体已经进了肚子,他就觉得胃里翻江倒海。 3月17号,崔先生实在坐不住了,跑去派出所报了案。 警察给了他一张受案回执,上面写着“怀疑被投放危险物质案”,这几个字看着就让人心惊肉跳。 他还特意留了一瓶没开封的水当证据交给了警方。 转过天,也就是18号,市监局的电话来了,让他过去协助调查。 崔先生赶紧跑了一趟,执法人员的话让他心里稍微有了点底,但更多的是疑惑。 执法人员通过溯源查清楚了,这箱水确实是他下单的那个门店卖出去的货,也就是所谓的“正品”,不是半路被调包的假货。 但问题来了,既然是正规门店的货,瓶盖上的针眼是哪来的?是生产环节出的鬼,还是运输途中被人扎的,或者是到了店里被人动了手脚? 相关部门的人说了,还得接着查。 崔先生现在的心情特别矛盾。一方面,官方确认了货源,说明不是自己买到了山寨货,维权对象很明确。 但另一方面,这针眼的来源查不出来,就像头顶悬着一把剑,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 他喝下去的那几瓶水到底有没有问题?会不会有后遗症? 现在的崔先生,真是觉得膈应又后怕。 他只想知道那个扎针眼的人到底是谁, 动机什么。这不仅仅是一箱水的事,这是拿消费者的命不当回事。 《食品安全法》第34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涉事纯净水瓶盖出现针眼且已被污染,明显属于“混有异物”且“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 商家作为经营者,负有保证销售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 无论针眼是生产环节还是流通环节所致,只要食品存在非正常的安全隐患,商家即涉嫌违法。 崔先生饮用后身体不适且已报案,商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部门的介入调查符合法定职责。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