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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病为啥不说!”河南男子新婚夜失败,妻子当场翻脸离家出走,3年同居不足15天

“你有病为啥不说!”河南男子新婚夜失败,妻子当场翻脸离家出走,3年同居不足15天!男子要求退还12万彩礼,妻子:你走法律途径吧 河南的赵先生今年40岁,一直单身,在老家也算是个本分人。经媒人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年轻姑娘,两人见面感觉还行,在家人的催促下,很快就谈婚论嫁了。赵家拿出了12万彩礼,风风光光办了婚礼,两人也领了结婚证。 白天热热闹闹办完酒席,到了晚上,本该是洞房花烛的甜蜜时刻。可谁能想到,赵先生因为是第一次,可能过于紧张,夫妻生活没能成功。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妻子当场就不干了,直接甩出一句话:“你有病为啥不说啊!” 赵先生当时就懵了,自己也是头一回结婚,头一回遇到这事儿,哪知道自己会有问题?可妻子根本不听他解释,当晚就收拾行李,气冲冲地回了娘家。 本以为妻子消消气就会回来,可这一走,就是三年。这三年里,妻子几乎不回家,偶尔回来也是匆匆就走,前后加起来,两人住在一起的时间连15天都不到。周围的邻居都能作证:“确实很少看到他媳妇,几乎见不着人。” 赵先生的母亲着急了,跑去亲家家里问情况。这回是妻子的哥哥出面,直接挑明了说:“他有那方面的疾病,你们自己不知道吗?”女方家一口咬定,赵先生这是故意隐瞒病情,骗婚。 赵先生听了直喊冤枉:“我从来没结过婚,也是新婚那天晚上才知道这个情况的,我怎么故意隐瞒?”他觉得自己委屈到家了,可妻子那边态度坚决:这日子没法过了。 事情僵了三年,赵先生实在耗不下去了,给妻子发了条语音:“你到底回不回来?不想过就把12万彩礼退给我。”妻子倒也干脆,表示确实不打算继续过下去了,但希望走法律途径解决。 这话把赵先生气得不轻,12万不是小数目,自己40岁的人了,钱花了,婚结了,媳妇却一天没跟自己好好过,换谁谁能接受?可仔细想想,这事儿到底该怪谁?从法律角度来说,还真得好好掰扯掰扯。 先说赵先生算不算隐瞒疾病。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只有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且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才有权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关键是“婚前患病”和“明知却隐瞒”。赵先生是初婚,之前没经历过,也没有去医院检查过,更没有什么就医记录。新婚夜第一次出状况,他自己也是头一回知道。这种情况下,很难认定他是“明知自己有重大疾病却故意隐瞒”。再说了,新婚第一次失败其实挺常见的,很多是心理因素,不一定就是真有病。 再说这12万彩礼能不能退。这一点对赵先生来说,倒是比较有利。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后,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活时间很短,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赵先生和妻子虽然领证三年,但实际同居时间不足15天,妻子长期住娘家,不愿履行夫妻义务,这已经属于典型的“登记了但没过日子”的情况。再加上12万彩礼数额不小,很可能已经给赵先生家庭造成了经济负担,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可能性非常大。按类似案例来看,返还比例可能在七成以上,甚至全额返还都有可能。 说起来这事也挺让人唏嘘的。一场本该幸福的婚姻,就因为新婚夜的意外走向破裂。赵先生有他的委屈,妻子也有她的不满。但从法律角度看,仅凭一次失败就认定男方故意隐瞒疾病,确实站不住脚。而女方长期不回家、不履行夫妻义务,男方要求返还彩礼,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这事在网上也引起了热议。有网友说:“新婚夜失败很正常,女方也太冲动了,给彼此一个机会不好吗?”也有网友表示:“这种事搁谁身上都膈应,女方接受不了也能理解。”还有人调侃:“三年同居15天,这婚姻比邻居还陌生,彩礼不退确实说不过去。”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新婚夜失败,女方当场翻脸走人,你能理解吗?12万彩礼该不该退?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案例来源:九派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