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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闪离”能要求返还彩礼吗?听听法官怎么说

近年来,“闪婚闪离”现象时屡见不鲜,由此也衍生彩礼能否返还、返还比例如何确定等问题,引发广泛热议。这不,广东一对男女认识几个月就登记结婚,不久后,双方就发生矛盾闹离婚。男方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女方返还5万元彩礼。法院会支持吗?

原告陈某(男)与被告李某(女)于2022年3月认识并恋爱,双方交往三个月后开始同居。2022年11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尚未生育子女,经常因生活摩擦发生争执。2024年1月,双方按照习俗回到乡下筹备婚礼,拟定于1月底举行婚礼,陈某向李某母亲转账5万元作为彩礼。

然而,在婚礼筹备期间,双方因筹备琐事产生矛盾,婚礼取消,随后陈某与李某分居。

2024年4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李某返还彩礼5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并驳回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半年,陈某再次以同样的诉讼请求诉至法院。

肇庆高要法院审理认为,在审理期间,原被告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能再维持婚姻及家庭,双方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李某认为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不同意返还彩礼。

法院认为,在筹备婚礼期间,陈某给付女方的5万元礼金属彩礼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本案原被告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仅一年多时间,可以综合考虑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当地经济水平等事实,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

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调解,经法官主持调解以及充分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向陈某返还彩礼1万元,并当庭支付完毕。

经办法官表示,彩礼作为传统习俗,承载着对婚姻的美好祝愿,但婚姻的缔结与维系,更需要理性对待。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闪婚闪离”,共同生活仅一年多便矛盾频发、分居诉离,这一过程不仅给双方带来感情创伤,也引发了彩礼返还的纠纷。

法官呼吁大家务必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姻绝非儿戏,它是基于爱情与责任的结合,不仅关乎两个人的幸福,更承载着双方家庭对美满生活的期待与责任,应建立在充分了解、相互尊重和深厚感情的基础之上,切不可草率行事。

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确定返还比例等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引,但在实践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时,法官建议大家也能像本案的当事人一样,在充分了解和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互相理解,积极沟通,换位思考,避免“钻牛角尖”或“一刀切”,通过和解或者调解方式妥善解决争议,形成健康、文明、和谐的婚嫁之风。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通讯员:冼颖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

评论列表

清风徐来
清风徐来 2
2025-07-13 03:30
结婚骗钱比卖淫赚钱快合法
又等来了一个秋天
又等来了一个秋天 1
2025-07-12 22:33
看了这新闻才知道广东彩礼这么低的吗[点赞][点赞]

用户10xxx68 回复 07-14 12:07
广东5万彩礼算高了!不般都是一万一到三万三之间的比较多

雷牙牙呵
雷牙牙呵 1
2025-07-12 18:14
应该告男人强奸!这样分文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