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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福建邵武,一父亲让18岁的儿子在白纸上签字,表示要为他买房子。然而,在

太离谱了!福建邵武,一父亲让18岁的儿子在白纸上签字,表示要为他买房子。然而,在拿到儿子的签名后,父亲直接向朋友借款100000元,并在担保人处临摹写上了儿子的名字。

直到儿子收到法院的传票,才恍然大悟,得知原来是自己被“老子”坑了!

小王5岁那年,父母离异,他跟随父亲王某在一起生活,但由于王某常年在外奔波做生意,小天实际上是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的。

尽管如此,他与母亲钟女士的关系一直十分亲密。

2024年3月的一天,刚满18岁的小王接到了父亲的电话,说是要给他买房,让他去签字。

满心欢喜的小王见到父亲后,只见父亲拿出一张白纸,让他在右下角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

小王没有多想,便照做了。

然而,两个星期过去了,买房的事情却石沉大海,没有了下文。

小王心里开始犯嘀咕,便将此事通过微信告诉了母亲钟女士。

钟女士得知后,当天就打电话询问王某,让小王在空白纸上签字到底有何用意。

王某起初含糊其辞,但在钟女士的一再追问下,才透露说要给小王买房,并承认了让小王签字的事实。

当钟女士问及是否要用小天的签字去办理贷款或担保时,王强连忙否认。听到这样的回答,小王和钟女士才稍微安心了一些。

然而,平静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太久。

2025年1月的一天,法院的传票如同晴天霹雳般送到了小天手中,同时还附带了一张借条。

借条上赫然写着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借了1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而借款日期正是小王签字的那一天——2024年3月18日。

更令小王震惊的是,自己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竟然出现在了担保人那一栏!

小王顿时懵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莫名其妙地成为这10万元借款的担保人,而且还被告上了法庭。

他赶紧将这一消息告诉了母亲钟女士,母子俩在无奈之下只能做好应诉准备,去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官司。

开庭当日,王某可能是怕见到儿子尴尬,也可能是为了逃避责任,当时并未到场,仅小王和母亲到达现场。

据债主表示,其同王某是朋友关系,应王某请求,自己向其借款10万元,现还款期限已到,而王某仍未还款,保证人小王应当承担连带的还款责任。

对此,小王表示,其对父亲借款的事实一概不知,而且自己也从未在借条上签过任何字。

父亲要自己的签名也仅是为了用于购房,自己有录音和聊天记录为证。

说实话,见过子女坑爹的,但从未见过父母坑孩子的。

有人说,王某这样做,无非就是笃定了孩子的母亲对此绝对不会不管不问,想让对方出钱给自己平账!

那么,王某的目的会得逞吗?

法院经综合审查全案证据后认定:

1、王某和债主之间依法成立民间借贷关系,有相应的借条为证,故王某依法履行还款责任。

2、小王签字的行为与借贷无关,通过对事实的梳理,其原意其因为王某曾承诺为其买房。

没有证据证明,小王愿意为王某提供借款担保。

而且,根据借条上的笔迹来看,并非小王本人亲自书写,也无小王本人的手指印记。

故此可认定,小王不具有担保人的地位,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王某的债务应由其本人进行偿还,小王在此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责任。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别的父亲遇到这事,让孩子躲还来不及,王某倒好,把主意打在了儿子身上,还美其名曰:“为儿子买房。

殊不知,纸终究包不住火,这次欺骗了儿子,父子之间的信任恐怕早已所剩无几!因小失大,因噎废食,说的就是王某。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