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发生了一起离奇又令人唏嘘的事件。男子王某深夜醉酒回家,途中在路边一个无水的水缸周围徘徊后,不慎落入其中,最终仰面死亡。这起意外引发了家属与水缸所属园林公司之间的一场索赔纠纷。
王某离婚多年,独自生活,且身患重病,却还经常酗酒。事发当晚,他醉酒后逆行至园林公司门口,监控显示他在水缸周围徘徊后落入水缸。警方介入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王某家属在警方的见证下进行了尸表检验,未发现外伤,也未要求尸检,便将遗体火化。
事后,王某家属向园林公司索赔90万余元,理由是水缸绊倒了王某,且园林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违反了城市规划规定。然而,园林公司拒绝承担责任,辩称王某是因自身身体不适仰面倒在水缸里,且水缸摆放位置合理,设有警示标识,公司经营困难,无赔偿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家属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某的死因,也无法证明园林公司存在过错。水缸放置在公路路沿之外,不属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约束的“建筑”范畴。二审法院也指出,水缸所占土地虽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但不属于公路用地范围,摆放物品不违法,且水缸深度有限,未增加通行危险。监控显示王某是在水缸周围徘徊后落入水缸,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死亡与园林公司摆放水缸行为有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王某家属的全部诉请,维持原判。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饮酒需适量,生命不可轻视。同时,也反映了在类似事件中,责任认定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法律不会因同情而偏袒。希望这起案例能引起更多人的反思,珍惜生命,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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