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许久快递,终于收到了那只梦想中的LV丹宁包。拿在手中那种止不住的喜悦涌上心头,但包包上的细节,令柯某感觉不太放心,16600元的包包,不能不明不白的买。
在“梦寐以求”与“疑窦丛生”之间
柯某的喜爱是真诚的。正因为专柜已停售,她才在网络平台里反复寻觅,直到确认案涉箱包公司有货。支付时有多果断,收货后的不安就有多强烈。为求心安,她自费送检。当中检报告给出“不符合品牌方已售商品的外观细节特征”的结论时,柯某决心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于11月初将案涉箱包公司诉至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案涉箱包公司同样备感困扰与无奈。面对这起诉讼,他们并非毫无准备,也拿出了一份中检报告,结论却截然相反:“符合品牌方已售商品的外观细节特征”。两份皆出自权威机构的报告相互矛盾,让案件陷入事实的罗生门。对他们而言,这不仅是可能的经济损失,更关乎商誉与诚信的质疑。
在僵局中寻找共识的细线
面对截然对立的证据与诉求,承办法官没有急于充当“鉴定专家”去评判报告真伪,而是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更深层的信号:双方对此次诉讼的无奈,以及尽快了结此事的意愿。对买家而言,核心诉求是止损并获得合理补偿;对卖家而言,则是控制风险、避免商誉长期陷于争议。
于是,承办法官撇去“谁对谁错”这一案件焦点,将调解方向从转为“如何解决”,细致地为双方分析了继续诉讼可能面临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不确定性,引导他们越过“真假之争”的迷雾,看向更务实的结果。
比“胜负”更重要的“了结”
数轮协商后,一条可行的路径显现了。卖家同意退货退款,并在此基础上,主动支付一笔包含部分补偿在内的款项,总额达18500元。12月10日,在法院的主持下,款项当场付清,买家随即撤诉。
这场可能耗费数月、陷入专业鉴定拉锯战的纠纷,在法庭的巧妙疏导下悄然落地。没有一方被贴上“造假者”或“恶意维权”的标签,但双方的合理关切都得到了回应。买家获得了货款的补偿,挽回了损失与信任;卖家以可承受的代价,迅速化解了潜在的商誉危机。
本案是阳新法院运用调解机制实质化解新型消费纠纷的典型案例。在证据矛盾、事实真伪难辨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准确把握双方核心诉求,通过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最终实现纠纷快速化解。该案的处理,既依法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市场主体正常经营,充分体现了"枫桥经验"在消费维权领域的实践价值,展现了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消费信心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阳新法院微信公众号
文字:杨李君 周丽云
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