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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心!湖北襄阳,男子和女友把醉酒闺蜜送到酒店开房,交139元房费加100
闹心!湖北襄阳,男子和女友把醉酒闺蜜送到酒店开房,交139元房费加100元押金。酒店见人重度醉酒拒绝入住,双方退房后二人直接丢下闺蜜离开。酒店叫来救护车,产生200元急救费,家属只出50元,酒店直接扣下男子100元押金抵扣,男子讨要押金遭酒店拒绝。这饭局本来挺寻常。小张带着女友出去吃饭,女友把关系好的闺蜜小红也喊了过来,三个人边吃边喝,气氛越聊越热闹。小红酒量不行,没撑住几杯就开始断片,到后面整个人软在椅子上,怎么喊都没反应,脸色发白,嘴里嘟囔着听不清的话。两个大活人总不能把醉成这样的朋友扔大街上,更没法把她这个状态送回家跟家里人交代。小张想了个办法,直接开房让小红先睡一觉醒醒酒。房费139元,押金100元,钱当场都交了。他一个人还扶不动,又花40元喊了个出租车司机搭把手,两人一左一右架着,才把小红弄进酒店大堂。前台工作人员一看人这个状态,当场就犯了难。醉成这样进了房间,万一半夜出点什么事,谁来负责。酒店出于安全考虑,拒绝了入住。这个判断说起来合情合理,一家正规酒店不可能冒险收一个完全失去意识、身边又没人看着的客人,出了事担不起这个责任。小张这边一听不让住,立马要求退房费。退完钱之后,两人似乎松了口气,转身就把小红一个人留在大厅走了。这一走,麻烦就来了。酒店发现小红还在,身边没人照应,情况不对,马上报警并叫了救护车,救护车把人送去医院,这笔急救费用花了200元,是酒店先垫付的。小红进医院之后查出来只是单纯喝多了,输液休息一下就没大碍,当天就能出院。可这200元急救费怎么分,三方谁都不乐意主动认。小红的家属赶过来,只愿意出50元,剩下150元,家属不认,小红本人也没主动表态要出这笔钱。酒店没办法,只能从小张那100元押金里直接扣掉抵账,自己还倒贴了50元,里外里也是吃了亏。小张这下火了,觉得叫救护车是酒店自己做的决定,凭什么让他掏钱,小红压根没住进酒店房间,这100元押金理应原样退给他。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这事就僵在了那儿。这事往法律上一摆,其实清楚得很。酒店拒绝明显醉酒、可能失控的客人入住,这是合法的经营行为,不属于刁难顾客。既然房间没住成,住宿服务关系没有成立,139元房费加100元押金,酒店应当全额退还给小张。这笔押金和后续叫救护车产生的急救费属于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酒店不能直接自行抵扣。救护车200元急救费的承担,核心是谁负有安全照料义务。酒店在没有法定监护义务的情况下,为防止小红发生人身危险,主动报警呼叫救护车、垫付费用,该行为属于无因管理,垫付的必要费用有权向责任人追偿。小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是急救行为的直接受益人,首要承担这笔急救费用。但小张与女友将重度醉酒的小红带到酒店,在入住被拒后直接丢下对方离开,没有尽到临时安置、照看的义务,存在过错,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并非完全置身事外。醉酒不代表可以甩锅。小红虽然喝断片了,但她本身还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饮酒带来的风险,自身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家属愿意出50元是情分,不能以此免除相关责任人的法定责任。这事放到普通人身上才扎心。谁身边没几个一喝就断片的朋友,真遇上了,开房、找车、垫钱,一通折腾下来,钱花了,落得两边不是人。酒店这边也挺无奈,本来不收这单生意就图个安稳,结果拒了人还倒搭进去报警叫车垫付的50元。以后再碰上这种场面,与其自己垫钱开房善后,不如第一时间联系家属到场,或者直接打急救电话交给专业人处理,责任和花费分清楚,比什么都省心。说到底,这100元押金该退还是得退,200元急救费该谁承担也早有法律说法,三方闹得再凶,最后责任划分不难厘清。真正值得留意的是,好心帮忙未必能落个清白,酒后那点人情世故,到了责任划分、掏钱这一步,往往比喝酒本身还考验人。晒图笔记大赛参考来源:极目新闻,襄阳男子送醉酒闺蜜开房被拒,丢下人离开,酒店扣押金垫付急救费引纠纷,2026-08-21
【王宗源加冕“三金王”】#跳水梦之队再包揽金银牌#9月29日,在第20届亚运会男子3米板决赛中,湖北
【王宗源加冕“三金王”】#跳水梦之队再包揽金银牌#9月29日,在第20届亚运会男子3米板决赛中,湖北选手王宗源、郑九源包揽冠军和亚军。王宗源以494.40分成功卫冕,斩获本届亚运会的个人第三金。自此,湖北游跳健儿结束了本届亚运会征程,他们共夺得12金3银,刷新亚运会历史最佳战绩。(人民日报、湖北【王宗源加冕“三金王”】跳水梦之队再包揽金银牌9月29日,在第20届亚运会男子3米板决赛中,湖北选手王宗源、郑九源包揽冠军和亚军。王宗源以494.40分成功卫冕,斩获本届亚运会的个人第三金。自此,湖北游跳健儿结束了本届亚运会征程,他们共夺得12金3银,刷新亚运会历史最佳战绩。(人民日报、湖北日报)
据新闻报道,湖北黄石一老伯去收给儿子买的闲置婚房,钥匙刚插进锁眼却死活拧不动,门
据新闻报道,湖北黄石一老伯去收给儿子买的闲置婚房,钥匙刚插进锁眼却死活拧不动,门从里面开了,一个穿着拖鞋的陌生男人站在玄关,身后是锃亮的地砖和全套精装的家具。老伯手里的钥匙晃了一下,第一反应是走错楼层,第二反应却让他血压飙升。这个霸占了他房子四年的男人不仅死活不搬,还理直气壮地掏出一份比老伯“早签两年”的购房合同,并在法院上门强制腾房时,指着满屋的硬装撂下狠话:“行,让我走可以,但我花了钱搞的装修,你得折现给我全款赔出来!”镜头拉近。老伯万某,2015年全款买下这套经适房,因为打算留作婚房,连毛坯都没动,交了钥匙就锁着门没管。没想到六年没去,凭空生出个常住人口方某。俩人对峙不下,直接对簿公堂。这一查,背后那个两头通吃的开发商露出了马脚。原来,开发商看这房子几年没人住,直接玩了一手“一房二卖”。方某根本没有买经适房的资格,开发商不仅心知肚明,还照样收了他几十万房款,外加八万块名目不清的“服务费”。为了把事做圆,这俩人偷偷把合同日期往前拨到了2013年。唯一的破绽是:两头都没做网签。假的就是假的。法院一锤定音:老伯的合同合法有效,方某无权占有,必须卷铺盖走人。房子被贴上封条那天,大戏迎来了高潮。方某满脸不服气,扯着嗓子反咬一口,不仅拒不搬走,还一纸诉状把老伯告上法庭,非说老伯白捡了他一套精装修,必须掏钱补偿。老伯听完,连话都不想接,转头直接加了个反诉:你霸占我家整整四年,现在要么把房子给我砸碎了恢复毛坯,要么把这四年的房租一分不少地掏出来!判决结果下来,引起极度舒适。法院白纸黑字,当场驳回了方某的赔偿请求。判决的潜台词就一句话:你明知道自己没购房资格,明知道这房子来路不正,还非得强行装修住进去,这在法律上叫“强迫得利”。自己明知故犯违法砸进去的钱,凭什么让合法房主替你买单?不仅装修费一毛钱要不到,法院还拿着同小区的市场租金标准算了笔账:白住人家四年,连本带利吐出五万多块钱的房屋占用费。最后,方某只能咬着牙,主动把钱乖乖转了过去。房子拿回来了,霸占者倒贴了钱。但这事背后的水,还没完全抽干。那个伪造合同、违规收费的开发商,究竟该面临多少警告罚款,还得等有关部门慢慢清算。而对老百姓来说,这事就留下一个最硬的教训:全款买房千万别光拿钥匙不网签。没有系统网签的房子,在别有用心的人眼里,就是一块随时能被切走一半的肥肉。你觉得,如果不是法院强制执行,遇到这种占着别人房子还要装修费的人,能用什么办法治?
湖北咸宁,55岁男子做生意不顺,恳求酒吧的老板娘,带着14岁的女生到宾馆开了房。
湖北咸宁,55岁男子做生意不顺,恳求酒吧的老板娘,带着14岁的女生到宾馆开了房。事后,男子给了中间人8000元,小姑娘分文未得。案发之后,男子被判了刑,其他中间人也得到应有的惩罚。6年后,女孩继续上诉,要求男子索赔,相关部门判下来了!(青科新闻,9月28日报道)案件的受害者叫做小芳,当年14岁。要说这个年纪,小芳应该是念书的好时光,但是事发之后,一切都变了。罪魁祸首就是这个上一任傅某,他自己做生意不顺心,就准备去找大师讲迷信,而这个大师也是无聊,跟傅某说:得找小姑娘才能帮你转运。大师的意思就是,你需要找个处女。解除了之后呢,你就可以走运了。傅某听闻后,不惜去做违法的事情了,伙同了一个开酒吧的老板娘,让她帮忙。这个老板娘,跟员工一起,真的找来了一个小姑娘,名叫作小芳,才14岁,经过一番哄骗,将小芳骗去了酒店。带去酒店之后,老板娘就离开了,小姑娘独自待在酒店里,之后傅某就过来了......发生了事情之后,小芳伤心不已。而傅某完事后立刻就离开了,并且给了8000元给酒吧的老板娘,还有其他的中间人,就是意思一下,他内心也是比较的满足的。小芳这边,是一分钱没有,她也不是想要好处,只不过,她的内心更为失落,这件事也是成为了她一辈子的痛苦,留下了一辈子的心理阴影。案件至此事发,小芳报了警。之后,傅某、几位牵线的人员,全都被抓捕归案,也都被判了刑。傅某,因为犯下了侵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陈某、陆某因为介入了这件事,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1年4个月。责令傅某赔偿小姑娘经济损害费用32.4万元。案件判定之后,坏人受到了惩罚。而对于小芳来说,她的伤害没有结束,她一直有心理疾病,每年都在治疗,每年都要花钱。时过境迁,家人再次上诉,继续找傅某讨要治疗费。原则来说,时间已经超出了追诉期,但是2年的追诉期,并不是封顶,小芳以及家属,仍然具备追诉的权利。这一次,上诉之后,判决又下来了:除去之前赔付的费用,酌情支持2年后续治疗费,新增的医药费等,合计赔付3.4万元。认定,傅某仍然需要继续赔偿3.4万元给到小芳。很多人认为,这个后期的治疗费,是否存在争议呢,因为小芳一直在治疗,实际的病程,也太长了,超出了预定期限。只能说,傅某对于小芳造成的伤害太大了,孩子多次转学,一直就没有完成学业,也没法正常的就业,心理疾病一直没有治疗好。这样的伤害,可能会伴随小芳一辈子,成为永远的伤痕记忆。3.4万余元的赔偿,仍然不能量化小芳的伤害,这个就是一辈子的痛苦。《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侵犯妇女的,构成侵犯罪,依法要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中的男子,侵犯的女子年纪是14岁,还属于未成年人,不仅构成侵犯罪,还构成从重情节。在犯罪之后,也给受害者造成了终身无法抹去的伤痛,创伤后遗症、实际伤残,都属于严重的后果。所以说,最后结合案情,给男子论定的量刑是,7年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做出经济赔偿。《关于办理侵犯、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件,心理治疗,精神康复治疗费用,都属于法定的应该赔偿的物质损失,都可以纳入赔偿范围。案件中,傅某、其他两位主要中间人,都属于共同侵权,合伙做出案件,对女孩实施了行为,都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包括之前的赔偿,以及后期的治疗费用,所有的费用,都可以向主犯、从犯来索偿,被告的几个人,内部会做分摊。总之,关于本案件的重点,在于以下这三点:第一、侵犯了未成年人,依法要从重处罚,即便入刑了,并不等于不需要赔钱,服刑不代表可以免除民事赔偿。第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是处理当时的发生的损害,后续持续的治疗费用,仍然可以单独继续索赔,不属于重复起诉。第三、未成人遭遇侵犯,损害赔偿请求权,自18岁开始起算诉讼时效,会给未成人足够的维权时间。信源:青科新闻
太炸裂了!湖北十堰,网友带八十多岁老人去挂号,眼瞅着别人免单自己掏钱,随口问一句
太炸裂了!湖北十堰,网友带八十多岁老人去挂号,眼瞅着别人免单自己掏钱,随口问一句,收费员脱口就来“当官的挂号不要钱,老百姓要掏钱”。湖北十堰这事的视频一传开,院方赶紧灭火:官员免单?不存在的事!能免的是军人、残疾人、献血达标者,老人不满90岁挂专家号就得照章缴费,纯属工作人员嘴瓢挑对立。收费窗口前面,有人递上证件免了挂号费,有人老老实实掏钱。2026年9月26日,湖北十堰国药东风总医院,一位网友帮家里八十多岁的老人代办挂号时撞上了这一幕。他随口问了一句为什么别人不花钱,收费员一句话撂过来:“当官的挂号不要钱,老百姓挂号就要钱。”这话一出来,网上直接炸锅。但把情绪放一边,先看看政策到底怎么回事。院方次日回应说得很明白: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残疾人、无偿献血达标人员以及老科协持证人员可以免挂号费,70岁以上老人普通号免费,90岁以上老人普通号和专家号都免。当事网友的家属80多岁,没满90,那天挂的科室又只出正高、副高的专家号,普通号没有,按政策确实不在免费范围内。事情本身不复杂,复杂的是那句话。免费的人确实有,但不是因为“当官”。把优抚、献血、高龄优待这些正当政策,硬生生翻译成“当官的不用掏钱”,这已经不是说话方式的问题了,这是脑子里那根“身份贵贱”的弦没调对。我认为,在公共服务窗口,你可以解释不了政策细节,但不能拿一句歪理去制造对立。窗口虽小,站的是公共服务的脸面,谁在窗口前搞尊卑,谁就在拆公共信任的台。但话说回来,这件事之所以能引爆舆论,也恰恰是因为挂号这件事本身太敏感了。它几乎是每个人进医院遇到的“第一道门”,门开得公不公平、花不花冤枉钱,感受最直接。同样在2026年,全国医院挂号报销的规则,正在发生一场静悄悄但足够深刻的变化。以前的门诊挂号费,基本不报销,几块到几十块钱虽说不多,但每次去医院都得先掏这道“门槛钱”,特别是慢性病患者月月跑医院,积少成多也是一笔负担。今年4月开始,全国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把挂号费、初诊建档费、病历工本费这些零碎收费统一打包成“分级诊查费”,并且全额纳入医保甲类报销目录。三级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25元,职工医保报销65%到70%,退休人员和65岁以上老人报销超过75%,个人自付降到了七八块钱,比改革前省了将近一半。基层医疗机构的变化更明显。社区医院的一般诊疗费维持在10元左右,医保报完自付也就一到三块钱,几乎是“零门槛”看病。还有一个变化值得单独说“一次挂号管三天”。三天之内同一科室复诊,不用重新挂号交钱。这项措施落地半年就惠及了1621万人次,直接减免诊查费4.05亿元。对于需要频繁复查的慢性病患者、术后康复人群,这个政策的减负感比一次性的报销比例调整还要强。如果说诊查费改革是在算钱的账,那国家医保局推动的便捷支付改革,就是在算时间的账。2026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通知,明确要大力推进刷脸支付、一码支付、移动支付和信用支付,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成医保便捷支付体系。刷脸支付对忘带卡、不会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特别友好,站那儿刷个脸就能完成身份验证和缴费。一码支付一次扫码,同步搞定医保报销、个人账户扣款和自费部分,不用来回折腾。信用支付更直接,个人负担的部分由银行先行垫付给医院,看完病回家再还,实现了“先看病、后付费”。这些变化叠加在一起,指向的是同一个方向:让挂号缴费这件事变得简单、透明、不折腾。窗口的温度,才是真正的“政策落地”免挂号费的人群有明确界定,挂号报销的规则也在往更公平、更便利的方向走。但我判断,真正决定老百姓感受的,往往不是文件写了什么,而是窗口那头的人怎么说话、怎么办事。十堰这件事就是个活教材:政策本身没问题,老百姓有疑问也很正常,收费员哪怕只多说一句“您家老人80多岁挂的是专家号,普通号才能免费”,根本不会有后面那些事。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有评论指出,事发后院方将此事归因于“说话方式有问题”,但把正当的优待政策翻译成“官民对立”,恐怕不只是嘴上缺个把门的,而是心里那杆秤本身就歪了。在公共服务一线,你可以不热情,但不能带着偏见上岗。挂号这件事,从过去的“先交钱再看病”,到现在的“先看病后结算”,从过去的全额自费,到现在的医保报销一大半,制度层面的进步是实打实的。但制度的善意,最终要靠人的执行来传递。一扇窗口里的态度,有时候比一摞文件更能让人感受到公平。说到底,挂号面前,人人平等,这不是什么高要求,而是最基本的底线。
离谱!湖北,一男子全款买下新房,想着留给孩子当婚房。可没想到,6年后一打开房门
离谱!湖北,一男子全款买下新房,想着留给孩子当婚房。可没想到,6年后一打开房门直接傻眼了,自己的毛坯房居然被不认识的人装修入住了,对方还说自己有购房合同,理直气壮地占着房子不走。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一房二卖”吗?法院判了!据公开报道,这件事发生在湖北黄石,男子万某2015年全款买下一套经济适用房。他买这套房,是打算留给儿子日后做婚房。房子交付之后,万某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一直保持毛坯状态空置。他想着等孩子快要结婚的时候,再来打理这套房子,中间就很少上门查看。一晃六年时间过去,直到2021年10月,万某抽空来到小区看房,开门的瞬间整个人都愣住。原本空荡荡的毛坯房,已经完成全套装修,屋里住着一名陌生男子方某。万某当场和对方沟通,询问为什么住进自己的房子。方某并不觉得自己有错,拿出一份购房合同,声称这套房子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有合同在手,有权在这里居住。万某仔细看完合同,才明白开发商把同一套房子卖给了两个人,典型的一房二卖。两份合同当时都没有办理网签备案,这也给开发商的违规操作留下空间。万某多次找到方某协商,要求对方搬离房屋。可方某拿着手里的合同不肯退让,坚持认为房子属于自己,拒绝腾退。万某又联系开发商讨要说法,开发商一边承认把房子二次出售,却迟迟拿不出解决方案。多方沟通全部碰壁之后,万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判令方某从房屋里搬出去。法院受理案件,仔细核对两份购房合同、转账记录以及各方的陈述。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多处疑点。方某本身不具备这套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不能购买这类保障住房。开发商明明清楚房屋已经卖给万某,依旧低价把房子卖给方某。更关键的是,方某和开发商还刻意倒签合同的签订时间,伪造更早的签约记录,试图制造先买房的假象。法院认定,万某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合法有效。开发商和方某恶意串通,倒签合同,损害万某的合法权益,方某手里这份购房合同直接判定无效。方某没有合法依据占用这套房屋,属于无权占有,必须限期腾退房屋。除此之外,方某多年占用房屋,需要向万某支付房屋占用费五万三千四百元,方某投入的装修费用,法院不予支持赔偿。拿到判决之后,方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阶段,双方经过调解达成和解,方某向万某支付房屋占用费,并且配合完成房屋腾退。2024年2月,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正式交还万某。折腾这么多年,万某终于拿回属于自己、原本留给孩子的婚房。而开发商一房二卖的行为,也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这件案子传开之后,引发大量网友讨论。不少网友感慨,全款买房空置六年,居然被别人装修入住,这种事简直难以想象。有人提醒大家,买房之后一定要及时网签,有空多去看房,不要长期放任房屋空置。也有人觉得,拿着无效合同占用别人房产,还投入资金装修,所有后果只能自己承担。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