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至3日
盐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放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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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的春假(4月1日-3日)马上到来,紧接着就是清明假期,一个属于家庭的“春日小长假”正在招手。
假期本该是陪娃、踏青的好时光,可不少双职工家庭却面临同一个难题:“娃放假了,爸妈却要上班”。
为了让陪伴不缺席,让职工的“心头事”变成企业的“暖心事”,盐城市人社局向全市各用人单位发出倡议,鼓励在中小学春假期间安排职工错峰休息休假。
全市各用人单位:
春风和暖,草长莺飞。根据我市2026年春假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将于4月1日至3日放假三天。这份美好的“春之约”恰与清明假期相连,为广大家庭带来了一个亲近自然、共享天伦的温馨假期。
然而,当孩子们欢欣迎接假期时,许多双职工家庭却面临着“孩子在家无人陪伴、父母上班难以兼顾”的现实困难。为让亲情不因工作而缺席,让陪伴成为这个春天最温暖的风景,我们向全市用人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灵活休假安排,让亲情不留遗憾
希望各用人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推行灵活弹性的休假制度,支持职工通过拆分年休假、调休补休等方式,与春假、清明假期合理衔接。特别鼓励对家中有义务教育阶段子女的职工,优先考虑其春假期间的休假需求。条件允许的单位,可采取弹性工作制、远程办公、错峰上班等暖心举措,为职工陪伴子女提供便利,让亲情在春光中绽放。
二、建立互助协作机制,让工作有序运转
建议各用人单位通过内部调配、工作交接、同事互助等方式,建立灵活高效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职工休假期间岗位有人补、工作不断档。实行综合工时制的企业,可在生产任务相对宽松时段统筹安排职工轮休,实现“你休假,我顶上”的温馨互助,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同时,让职工能够安心享受家庭时光。
三、健全集体协商制度,让关怀落到实处
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开展集体协商,将职工休息休假权益以制度形式予以明确。可将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的弹性休假安排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或企业规章制度,让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关爱从柔性关怀固化为制度保障,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四、共建和谐劳动关系,让保障护航权益
对于企业带薪休假制度健全、错峰休假政策执行成效明显、职工休假权益保障水平高的,人社部门将此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关键加分项。同时,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政策、特殊工时许可有效期审批等政策扶持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让我们携起手来,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春天,共同为职工创造一段温馨的亲子时光,为孩子们送上一份完整的亲情陪伴,让企业的温度成为这座城市最美的风景,共同为建设更加幸福和谐的盐城贡献力量!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春风已至,繁花盛开
不知道去哪里过春假
那当然是来盐城呀!
盐城为你和你的小可爱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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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在盐城玩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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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盐城人社、盐城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