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这是什么“神仙”公司?江苏南京,女人入职公司4年,却因为在上班的时候和同事聊了3

这是什么“神仙”公司?江苏南京,女人入职公司4年,却因为在上班的时候和同事聊了3分钟扯开了电脑,8分钟就被公司指责摸鱼,并以此为由把女子给开除了。女子不服,把公司给告了。在庭审的时候,公司竟然拿出了监控录像,出审找出女子的违纪内容,精确到多少分钟。公司本以为自己提供的证据充足,没有想到直接把法官给惹恼了。

林女士是一家公司的技术工程师,在结束了出外项目之后,回到南京分公司坐班。在这段时间里,林女士每天按时上下班,主动配合公司的工作。

作为一名4年的老员工,无论安排什么样的工作,林女士做起来都会得心应手。

可突然有一天,林女士正在工位上忙活的时候,公司人事突然找到她,并递过来一张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理由是严重违纪,要求林女士一个小时之内办理完全部的离职手续。

林女士直接蒙住了,询问对方自己哪里违纪了,没想到对方直接撂下一句话,你自己清楚。说完也不管林女士,直接就离开了。

辛辛苦苦干了4年,竟然被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开除了林女士,实在要不要走过去一直诉说把公司给告了。

直到在庭审时,林女士才知道所谓的违纪到底是什么。

公司拿出来了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林女士离座9分钟玩手机,和同事说话4分钟。提前3分钟收拾东西,提前4分钟离开工位,电脑黑屏静止28分钟…...

公司认为,按照员工手册,上班从事无关活动、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次,就构成了严重违纪,可以开除。

可林女士对于公司的指控并不认可。关于提前几分钟离开工位的原因,是因为办公室在4楼,打卡签退在1楼,她提早4分钟去走电梯,下班才能准时打卡,并不能被认定为早退。

关于离座和说话,是因为去厕所、喝水等基本生理需求,和同事说话也是正常的工作交流。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通过监控视频显示,林女士的行为持续时间短,而且频次很低。结合林女士岗位的性质,部分行为本来就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短暂的离岗、同事之间的交流、查看手机,频次也非常低,远未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

解除劳动合同是最严厉的处置手段。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企业应当先核实情况,提醒整改。听取员工的申辩。

而这家公司没有履行任何的前置程序,直接解聘后举正,违背了正当程序原则。

企业试图通过不间断的监控,把员工死死地固定在座位上,既不现实,法律上也不允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这条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不过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员工必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才可以。

在司法实践当中,判断是否构成严重违反,不仅要审查规章制度本身是否合法,还要从比例的原则出发,综合考量违纪行为的性质、时长以及造成的实际后果。

而在本案当中,公司拿出来的监控片段,时间都在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之间。林女士行为本身也多为正常的生理需求。

公司既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行为对生产经营造成了实际损害,也没有证明林女士存在主观恶意。这种解除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

事情曝光之后,很多网友都不淡定了,直呼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家神仙公司?

在当前社会,很多公司经营困难,甚至还要裁员增效。如果真的是为了公司的经营,也可以理解。不过用监控盯员工的公司,实在让人恶心不已。

对此,你怎么认为?

评论列表

你卖我买nnn
你卖我买nnn 1
2026-10-03 12:41
这不是神仙公司,是鬼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