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招干的漂亮!广州番禺,女子和丈夫婚后生了两个女儿,丈夫总想要个儿子好继承自己的家业。他趁在外做生意,瞒着妻子家外有家,还生了个儿子,甚至偷摸把儿子的户口落在了自家户口本上,妻子毫不知情。家里拆迁,妻子去核对户口信息,才发现户口本上除了两个女儿,竟多了一个16岁的男孩。几千万财产绝不能落到外人手里,妻子深思熟虑后,只用了一招就保全了全部财产。
事情的起因,源于拆迁分得的价值三千多万的房产。
李女士今年40岁,她是家里的大女儿,从小和父母还有妹妹一起生活。
父母结婚几十年,日子过得一直很平稳。
前一阵子,家赶上了拆迁,拆迁安置需要核对户籍信息。
工作人员把户口本拿出来一一对,李女士母亲发现了一件事。
户口本上除了自己两个女儿,还多了一个男孩的名字,已经十六岁了。
母亲当时就愣住了。她拿着户口本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母亲的反应特别大,几天时间个人像变了一样,一下子老了很多。
本来身体还好,突然血压升高,头晕恶心,整个人都蔫了。
她和丈夫恩爱和睦,从没有过矛盾,家里任何事情从不设防。
本以为两个女儿结婚成家,老两口相依相伴度晚年,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丈夫曾背叛婚姻,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
李女士的父亲一看瞒不住了赶紧坦白,年轻时在外面做生意,有过一段婚 外 情,跟对方生了一个儿子。
他骨子里就重男轻女,一直想要个儿子,觉得女儿将来都是要嫁出去的,儿子才能延续香火。
他就瞒着妻子女儿,偷偷把儿子的户口落到了自己家里。
这件事压在心里很多年,谁都没说,直到拆迁核对信息才被翻了出来。
而对妻子来说说,这事流像一根刺扎在心里,就算拔掉也留下伤口。
结婚几十年,一起过日子、一起养孩子,到头来发现身边最亲近的人瞒着自己这么大一件事。
这种打击不光是情感上的,还有实实在在的担忧。
她心里最放不下的是财产。她担心万一自己先走了,丈夫作为配偶,可以继承自己那一部分财产。
丈夫将来如果不在了,他那个非婚生的儿子,就有权继承他名下的财产。
这样一层一层算下来,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的家产,就有可能通过丈夫的手,转到那个男孩手里。
李女士透露,父母名下的拆迁房产有两套,大概值三千万元。
母亲知道真相后,心里就一个念头,不能让这笔钱流到外人手里。
她不想自己半辈子操劳换来的东西,最后落到一个自己从来没见过、也没打过交道的男孩身上。
李女士母亲由女儿陪着,去了中华遗嘱库服务点,想趁早把个人名下的合法财产明确留给自己两个亲生女儿。
锁定属于她的那份拆迁权益和个人财产,把路给堵上。
像李女士母亲这样的情况,法律上确实是有风险的。
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都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李女士母亲的担心不是多余的,确实是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立遗嘱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当成自己一个人的全部财产来安排。
李女士母亲,只能处理属于她自己的那一半拆迁权益,另一半是丈夫的。
说清了,免得遗嘱的一部分因为处理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无效。
丈夫也有权立下遗嘱,处分他名下的财产,当然,他要留一部分,甚至全部财产给那个儿子,也是被法律允许的。
所以,家里有类似情况的,最好提前有个打算,别等到矛盾闹大了再想办法,到时候往往就被动了。
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很明确,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地位是一样的,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不要以为外面生的孩子跟家里没关系,不应该分家里的钱,但法律不这么看。
只要亲子关系确认了,这个孩子就有权继承他亲生父亲的遗产。
跟父亲有没有跟这个孩子母亲结婚没有关系。
李女士的母亲之所以会这么担心,问题出在遗产的传递链条上。
如果李女士母亲去世在先,她没有立遗嘱的话,她的财产会由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丈夫作为配偶,能分到妻子遗产的一部分。
将来李女士父亲去世后,他名下的财产,包括从妻子那里继承来的那部分,就由他的所有子女来继承。
这里就包括了他们的两个女儿,和那个非婚生的儿子。
这样一来,母亲的财产就间接到了那个孩子手里。
所母亲提前立遗嘱,把自己的那一份直接锁定给两个女儿。
不管将来发生什么,属于她的那份财产,就稳稳当当地留在了女儿手里。
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但通过遗嘱,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安排属于自己的财产。
有人认为,私生子是无辜的,应该和婚生子女平等,难道原配不无辜顾吗?
造成这局面的,是那个明知别人有老婆还要往上凑的女人,和那个管不住下半身的男人。
他们联手用孩子来绑架法律,让原配来买单凭啥?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