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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在闲鱼卖卖黄金首饰,卖了83400元。不料,这笔钱被河南警方怀疑涉及

上海,一男子在闲鱼卖卖黄金首饰,卖了83400元。不料,这笔钱被河南警方怀疑涉及电诈,冻结和划扣了他80000元。

事情发生在2025年6月21日晚上,一个叫"一朵小江花"的闲鱼账号联系上海陈先生,说想买他的黄金,一共106.45克,按支付宝金价算,凑成83400元整。对方说自己在家带孩子,让老公第二天来当面交易。

6月22日中午,陈先生和对方老公见了面,一手交货一手收钱,建行卡进账8万,支付宝进账3400元。

谁能想到,当晚9点50分他的建行卡就被冻结短信轰炸,一问才知道,是河南新蔡县刑侦大队冻的。

陈先生当晚就跑去上海本地派出所报了案,第二天又调了交易时的监控录像,配合得相当积极。警方在排除他作案嫌疑的次日,依旧将这8万元钱款划扣。警方后来给出的解释是,6月23日,新蔡县12岁男孩翁某瑄在母亲张某平陪同下报案,说自己被电信诈骗39.9万元,其中就有一笔22日中午用母亲银行卡转给陈先生的8万元。

警方认定这笔钱权属明确,属于受害人资金,按规定该退还,于是先止付、后划扣、再解冻账户。

陈先生想不通,自己是正常做二手交易,凭什么钱被别人拿走。他去信访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划扣符合流程,嫌疑人已抓获,他可以自己去告嫌疑人要钱。

这条路走不通,他又想到申请刑事赔偿。2026年3月他向新蔡县公安局提交申请,5月19日被驳回,理由是不符合国家赔偿条件。他没就此罢手,转而向上一级的驻马店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8月4日,复议结果出来了:驻马店市公安局认定,陈先生对诈骗一事完全不知情,卖黄金拿到的钱是合法收入,属于善意第三人;受害人的损失应该靠抓捕嫌疑人追赃解决,直接从善意第三人账上划钱的做法不符合法定程序,责令新蔡县公安局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克对此有个说法,值得琢磨。他提到,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意见里明确规定了四种该追缴的情形:明知是诈骗财物还收的、无偿拿到的、明显低价拿到的、来路本身就违法的。

这四条陈先生一条都不沾边,属于正常按市场金价当面交易,钱货两讫。按这个标准,他这8万块应当算善意取得,不该被追走。

这事放到普通人身上,谁都可能碰上。二手交易这么普遍,买家的钱是不是干净,卖家根本没法提前核实,稀里糊涂就可能被卷进别人的案子里。

真遇上了,交易记录、聊天截图、转账凭证,这些都是保住自己钱的底牌,得留好。

这一次复议算是把道理讲清楚了,但案子还没最终了结,新蔡警方怎么重新处理,还得等下文。

参考来源:上游新闻:《男子卖黄金账户被冻结收款被划扣,警方 “知错” 之余还要 “能改”》,2026-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