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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靖边50多岁农民,看着一块长满杂草的“荒地”,开旋耕机轰轰烈烈翻了24亩,心

陕西靖边50多岁农民,看着一块长满杂草的“荒地”,开旋耕机轰轰烈烈翻了24亩,心里美滋滋盘算着多收两万斤粮,哪料地刚整完,警察直接找上门……

陕西靖边宁条梁镇的黄蒿塘村,50多岁的史某飞看着宅基地东侧300米处的地块犯了心思。那片地长满杂草灌木,常年没人打理,在村里人种地的眼里,就是块可惜的“荒地”。

2026年7月初,地里农活告一段落,史某飞把自家四轮旋耕机检修妥当,趁着空闲开了过去。发动机轰鸣着打破乡村宁静,他连着干了好几天,硬生生把24亩杂草丛生的地块,翻成了松软平整的新地。

看着眼前连片的土地,史某飞心里盘算得明明白白。来年种上玉米,按亩产千斤算,这24亩地能多收两万斤粮食。对于靠天吃饭的农民来说,这可是笔不小的收入,足够补贴大半年家用。

可他还没来得及规划播种细节,民警就找上了门。2026年7月12日,沙石峁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说有人在村里毁林开荒。民警赶到现场勘验取证,当场就把史某飞带走了。

面对民警的询问,史某飞满脸委屈,反复念叨自己只是开块荒地种庄稼。在他几十年的认知里,荒着的地闲着也是浪费,自己出力翻地是勤快,不偷不抢,怎么就违法了?

村里不少乡亲也替他抱不平。在农村,开荒种地向来被看作务实肯干的表现。老一辈人都觉得,只要肯下力气,把没人管的荒地变成粮田,就是本事,从来没听说过这还能犯法。

但民警的调查结果,打破了所有人的固有认知。这片被史某飞当成“荒地”的地块,规划属性其实是林地,并非无主的闲置土地。它虽然看着荒芜,却承担着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的重要生态作用。

史某飞驾驶旋耕机翻地时,不仅铲除了地表的杂草,还毁掉了原生灌木。这些植被在黄土高原上,是防止水土流失的天然屏障,一旦被破坏,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

按照法律规定,开垦林地必须先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拿到手续后才能动工。史某飞没办任何手续就擅自开荒,已经涉嫌违法。更关键的是,非法毁坏普通林地10亩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他开垦的24亩林地,远远超过了这个红线,已经触犯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史某飞已被靖边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很多人可能会疑惑,农村的土地不就是用来种的吗?为啥开片荒地会被刑拘?这背后其实是大家对土地性质的认知误区。

农村的土地并非“谁开垦归谁”,所有林地、荒山要么归国家所有,要么属于村集体,个人不能随意处置。哪怕是看着常年荒芜的地块,其用途也早已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必须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而林地的保护,还有《森林法》和《刑法》的双重约束。之所以如此严格,是因为林地的生态价值远大于耕种价值,尤其是在生态脆弱的黄土高原地区。

史某飞的遭遇,戳中了很多农民的认知盲区。在农村,类似的误解还有不少,比如觉得“添人就该分地”“进城落户就会丢地”,这些想法其实都和现行政策不符。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但利用土地必须守规矩。勤劳致富值得肯定,但不能凭着老经验蛮干,更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想要扩大种植面积,并非没有合法途径。

可以通过村集体流转其他农户的合规耕地,也可以申请村集体预留的机动地。如果看中的是荒山、林地,一定要先找村委或相关部门确认土地性质,办好全部审批手续再动工。

这件事给所有农民朋友提了个醒:“不知者无罪”在法律面前行不通。法律不会因为不懂规矩就放宽底线,辛苦开荒换来牢狱之灾,实在得不偿失。

基层相关部门也该从中吸取教训。农村土地政策和相关法律的宣传,不能只停留在村口公告栏,要真正走进田间地头。用农民听得懂的语言,把土地性质、审批流程讲清楚,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土地保护和农民增收并不矛盾。只有在法律框架内合理利用土地,才能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毕竟对于农民来说,安稳种地、踏实增收,才是最实在的期盼。

而对于更多人来说,这件事也刷新了对“荒地”的认知。原来不是所有闲置的土地都能随意开垦,每一块土地的背后,都有明确的规划和法律约束。尊重法律、敬畏规则,才是守护自身权益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