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一27岁女子去看闺蜜,闺蜜请她吃喝玩,花了700元,然后带她去洗
黑龙江,一27岁女子去看闺蜜,闺蜜请她吃喝玩,花了700元,然后带她去洗浴放松,又花了1378元,该结账时,闺蜜突然说她有事先走一步,她的卡限额了,让女子先买单,她过会还给女子。没想到,女子结账后,闺蜜对还钱不提不念,女子多次索要还被闺蜜拉黑,可把女子气的不轻,她联系上闺蜜的所有亲朋好友。把闺蜜好一顿埋汰,然后又把她告上法庭,说闺蜜借钱不还。法院判决意想不到。网友:这俩丢人的活宝,长这么大白活了。法庭真正要查的,并不是谁更会讲朋友情分,而是1378元到底是什么钱。小丽拿出微信录屏和截图,南南坚持这是共同消费。两种说法看着都能解释转账,可只要少了明确约定,结论就可能完全不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公布过一宗50万元纠纷。李某把50万元汇进张某账户,后来按民间借贷起诉。张某否认借款,李某又拿不出借条、聊天承诺等证据,法院没有认定借贷。李某随后改称张某构成不当得利,张某却提交了此前向李某转账的记录,说明50万元可能是还款。李某仍无法证明张某收钱没有依据,第二次请求也未获支持。这个案件说明,转账只能证明款项发生移动,不能单独证明钱是借的,更不能因为借款败诉,就自动变成不当得利。同一份法院资料还记载了梁某与甲公司的纠纷。梁某务工受伤,双方约定补偿10万元,工作人员操作时转成17万元。甲公司对账发现多付7万元后要求返还,梁某拒绝。法院区分了两个阶段,催讨前,梁某可能不知道多收;甲公司说明错误后,梁某已经明白7万元没有依据。法院判令返还7万元,并从明确催讨之日起计算利息。放到朋友代付中,微信催款不是闲聊,金额、用途、承诺和拒绝过程都可能影响判断。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8月2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也处理过先垫钱、后追偿。张某某自2006年4月在祁阳县某清洁有限公司工作,公司没有为张某某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2018年9月28日,有关机构通知公司补缴2006年4月至2012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张某某领取通知单后先行缴费,协商返还未果,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以不属受理范围为由未予受理。张某某与十余名保洁员随后起诉。一审法院查明实际关系后,按不当得利处理,判公司返还5万余元,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法院看的仍是谁本来该负担费用,谁因别人付款少支出了钱,而不是起诉状写了什么案由。回到哈尔滨这张账单。2025年1月20日,小丽告诉南南准备经哈尔滨返回大庆。1月22日见面后,南南支付了住宿、吃饭、打车等700多元。1月24日离开洗浴会所前,南南以银行卡限额为由让小丽垫付,并说稍后归还。小丽转给南南900元,又结清本人手牌478元。问题随即出现,南南口中的稍后归还,究竟是归还全部消费,还是只处理南南应付的部分?大庆高新区法院没有把1378元全部认定为借款,也没有采纳南南无需付款的说法。双方没有证明请客或费用分担约定,1378元又是两人共同消费,法院据此认定每人承担689元。小丽超过本人份额支付的689元,属于南南没有依据取得的利益,南南应当返还。两位朋友争的表面是钱,法院最后核对的是证据和各自真实消费。信源:澎湃新闻
湖南衡阳,男子刘某与朋友前往一家酒店,场所工作人员安排多名女性供挑选。刘某选中梁
湖南衡阳,男子刘某与朋友前往一家酒店,场所工作人员安排多名女性供挑选。刘某选中梁艳共同进入客房,尚未发生性行为即遇警方巡查。公安机关认定双方已谈妥1180元有偿服务意向,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并未与对方商议价格。当事人还发现,公安机关对梁艳出具的行政处罚文书中,并未记载双方谈妥价格,两份处罚决定关键事实表述不一致。法院审理卷宗证据后,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这起案子进入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后,先出现了一个容易让人疑惑的细节。案号是(2020)湘8602行初2号,刘峰起诉的是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事情发生在衡阳市区,却由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原因早在2019年5月1日已经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衡阳铁路运输法院从当天起集中管辖衡阳市12个县市区基层法院原本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刘峰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案件进入衡阳铁路运输法院。庭审时,刘峰提出的异议不只有1180元。刘峰还称,公安机关制作询问笔录时没有让刘峰认真核对,也没有依法宣读,对传唤程序同样提出质疑。法院逐项查看卷宗,没有全部采纳。询问笔录上有刘峰确认内容与陈述相符的文字,也有签名和捺印,刘峰没有提交相反证据,因此这项意见没有得到支持。关于传唤,法院审查后也没有认定程序违法。案件后来发生变化,并不是因为所有办案环节都被否定。真正的问题出现在2019年11月12日和11月13日形成的材料里。11月12日,公安机关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11月13日作出的0516号处罚决定,明确认定刘峰与梁艳已经达成1180元、80分钟的有偿性服务意向。可法院核对询问材料时,没有找到刘峰与梁艳具体谈价的过程,也缺少证据证明刘峰在选中梁艳时已经知道并接受1180元。李春梅在11月12日接受询问时还提到,相关服务虽有1180元标价,实际也可能调整为980元或者1080元。价格存在浮动,单凭进入513房间,无法直接补上“已经接受1180元”这个环节。卷宗里还有两处细节影响了法院判断。同一天,公安机关对梁艳作出的处罚决定,没有写明双方已经谈妥1180元,两份关联决定在关键表述上并不一致。另一方面,0516号处罚决定曾告知刘峰可以向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起诉,但当时衡阳一审行政案件已经实行集中管辖。法院确认这一告知有误,不过刘峰最终顺利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诉权没有受到实际影响,因此法院没有仅凭这一点撤销处罚。法院最后把注意力放回证据本身。刘峰进入酒店、选中梁艳并进入房间,可以说明相关行为已经推进,但对于尚未发生实际性行为的情形,当时适用的规范还要求审查双方是否形成明确合意,是否谈妥价格或者已经给付财物。1180元由谁告知,刘峰什么时候接受,双方怎样形成一致,现有材料没有完成证明。行政诉讼中,作出处罚的行政机关需要对被诉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因此认定0516号处罚决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依法予以撤销。信源:裁判文书网
“115万面前,亲情烟消云散”!湖南株洲,弟弟死亡后获得115万赔偿金,4个姐姐
“115万面前,亲情烟消云散”!湖南株洲,弟弟死亡后获得115万赔偿金,4个姐姐想分钱遭到弟媳拒绝,竟然将87岁的瘫痪老母亲直接丢给弟媳,2年来对母亲不管不问。老母亲一气之下,将4个女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每人每月支付800元赡养费,没想到4个女儿却到处喊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节目提到,四姐妹依据早期裁判材料认定赔偿款为115万元,王佩则称生效处理后实际只有71万元。大姐刘冬梅后来承认没有尽到责任,并愿意和王佩共同照顾,争执最激烈的主要是另外三姐妹。赔偿款进入王佩手中,不代表四姐妹就能平均分配。2020年11月10日,刘向阳在浙江海宁因交通事故死亡。2021年3月3日,家属经调解获得812420元,扣除垫付款后,794420元汇入刘向阳父亲刘某账户。刘某未向刘向阳妻子程某、女儿刘某1分配,双方起诉。法院没有按收款账户认定全部所有权,而是核对配偶、父母、子女身份,并考虑几个孩子由谁抚养。这个案件明确,死亡赔偿款不是普通遗产,配偶、父母、子女通常是直接权利人;只有这一顺序人员不存在时,兄弟姐妹才可能参与。按照这个规则,刘军四个姐姐不能仅凭姐妹身份要求平分。周芳是刘军母亲,刘军两个儿子也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王佩早已与刘军离婚,王佩也不能仅凭前妻身份独占,但王佩若代两个孩子处理诉讼、保管款项,就要结合赔偿协议、银行流水和费用票据判断。四姐妹可以依法核账,却不能把没分到钱当成拒绝赡养的理由。周芳中风瘫痪后,吃饭、如厕、翻身都离不开人。王佩已经再婚,还要照看两个智力有缺陷的孩子,现任丈夫又患口腔癌,王佩一家仍回到前婆婆身边承担护理。王佩不是周芳的法定赡养人,但长期扶养在法律上可以得到评价。2020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高某翔照顾祖父母案。高某翔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却多年专职照料祖父高某启、祖母李某,并负责安葬。老人留下的代书遗嘱因形式不合法被认定无效,法院仍依据长期扶养事实,让高某翔取得与付出相适应的遗产。民法典也规定,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王佩将来能否适用,需要护理记录、医疗票据和证人证言,不能提前确定,但王佩的付出不能被忽略。四姐妹曾讨论轮流照顾,后来有人称患病、收入不高,也有人坚持让王佩继续负责。多子女可以分工,却不能用家庭协议免除责任。2015年公布的张某诉郭甲、郭乙、郭丙赡养案中,1985年的分家协议只写长子养母、次子养父,没有安排女儿。父亲去世后,次子和女儿想依协议退出,法院仍重新确定居住、赡养费和医疗费,因为赡养义务不能被内部约定取消。2021年2月24日公布的陈某某赡养费案同样说明问题。陈某某育有二子三女,妻子和两个儿子先后去世,晚年与小女儿生活。长女、次女不愿承担费用,法院判令长女、次女支付赡养费并定期探望,三个女儿共同承担医疗费。周芳四个女儿可以根据收入、健康情况分配费用和护理,也可以共同委托王佩或养老机构照料,但不能因71万元如何使用而停止责任。赔偿款可以另案核对,周芳每天的吃饭、服药和护理不能继续等待。信源:湖南本地民生调解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