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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离不离谱?在新疆,3名游客结伴自驾出行,夜里赶到酒店时,却发现只剩下最后一间

这事离不离谱?在新疆,3名游客结伴自驾出行,夜里赶到酒店时,却发现只剩下最后一间客房。于是,两位女同伴决定暂时在自己的车里将就住上2晚,没想到男子退房结账时,酒店竟又加收了150元的“车内过夜费”,给出的理由是:客人只要在酒店停车位上的私家车里睡觉,就必须另外付钱。几个人当场被气坏,直接选择报警,最后的处理结果十分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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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晚,重庆游客王先生一行抵达新疆伊宁市时已经接近深夜,正值旅游旺季,涉事酒店只剩一间300元的大床房,王先生办理入住后,两名女同伴找不到其他住处,只能在已经缴纳停车费的私家车里凑合一晚。
 
第2天,酒店工作人员又将他们介绍到另一家酒店,可房间仍然不够,其中一名女子只好继续睡在车内,等到7月29日结账时,酒店按照每人每晚50元计算,向3人次收取了150元所谓的车上过夜费。
 
王先生想不明白,车是自己的,燃油是自己的,停车费也已经正常支付,两名同伴既没有使用客房床铺,也没有消耗酒店洗浴和布草服务,怎么在车里睡了一觉,反而又被算成了酒店提供的住宿服务。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游客最初要求开具正规票据时并不顺利,直到报警协调后,酒店才在发票项目中写下车上住宿费,正是这张看起来荒唐的票据,最终成为消费者投诉时最直接的一份证据。
 
在我看来,酒店如果认为客人在停车场车内过夜存在消防、治安或者管理风险,完全可以提前告知禁止过夜,也可以协助游客寻找住宿,但不能一边没有明确阻止,一边等到退房结账时突然发明一个收费项目。
 
安全管理是经营者的责任,收费则必须建立在真实服务和事先告知之上,不能只要游客进入酒店范围,坐在车里也收费,躺在车里也收费,否则停车场是不是还可以继续收取聊天费、休息费甚至看风景费。
 
新疆市场监管部门在2026年旅游市场价格提醒中已经明确要求,酒店和民宿应当公示房价、押金、加床等收费信息,不得隐藏服务费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更不能在消费者结算时临时增加未标明项目。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介入处理,并明确认为这笔收费不合理,8月4日,酒店负责人向王先生道歉,退回150元费用,同时协商补偿1000元,用于弥补游客受到影响的行程和消费体验。
 
这里也要说清楚,1000元属于酒店与游客协商后的补偿,并不是监管部门作出的罚款,因此这起事件虽然得到解决,却不能简单理解成多收150元最后倒赔1000元,而应看到消费者保存证据、坚持投诉带来的纠错效果。
 
有人可能觉得150元不算大钱,为这点费用报警投诉太较真,可我认为,消费维权最怕的就是算了心理,因为商家今天能增加50元车上过夜费,明天就可能出现卫生附加费、旺季管理费和临时服务费。
 
旅游旺季房源紧张,酒店经营压力大,这些情况大家都能理解,房价只要提前公开,消费者可以自己选择住还是不住,但经营者不能利用游客深夜无处可去的困境,把对方的无奈当成临时创收的机会。
 
事实上,新疆市场监管部门今年公布的旅游价格典型案例中,已经有酒店因实际收费高于公示价格、在标价之外加价而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这说明涉旅收费有没有提前标明,从来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
 
在我看来,这起事件对酒店最大的教训,不是以后不能让游客睡在车里,而是任何管理规定都应该提前说清,确实禁止就及时劝阻,允许停留就做好安全提醒,绝不能等服务结束后再用一张临时账单制造矛盾。
 
对游客来说,遇到类似情况也不要只在前台争吵,应当保存订单、收费清单、支付记录、发票和沟通录音,通过12315或者当地文旅、市场监管渠道反映,伊犁州此前也提醒游客保留付款票据等证据并依法理性维权。
 
说到底,150元看似不多,考验的却是一家酒店最基本的经营底线,旅游城市真正留住客人的,从来不是旺季里能多收几笔钱,而是明码标价、尊重游客和遇到问题时愿意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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