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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种预感,唐某杰这次在法律上可能真的跑不掉了。 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新坏事,而

我有种预感,唐某杰这次在法律上可能真的跑不掉了。

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新坏事,而是他自己一步步把证据铺到了法庭门口。

先说最硬的,伪造结婚证。这本假证不是网友编的,是公安机关查实后直接给了行政处罚的,5月份唐某杰和曹某各被拘了5天。两人拿着这本假证,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生殖中心以"夫妻"名义建档、取精取卵、培育冷冻胚胎,整个流程走完了。

再说村民证言。曹某老家同村的人反映,唐某杰曾跟她一起回去见过父母,村里不少人以为他俩就是两口子。还有知情人称,唐某杰用婚内财产给曹某父母买了一套129平的房子,老家人逢人就夸"好女婿"。这些证人如果出庭,分量不轻。

再加上唐某杰公开录音里,管原配叫"朱女士",管曹某叫"我们",这种称呼上的区别,等于自己把关系定位说得明明白白。

但法律上,重婚罪认定没那么简单。

分两种:法律重婚是再办一次结婚登记,假证没有登记效力,这条路走不通。事实重婚,需要证明两人长期、稳定、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是刑事定罪标准,证据链要闭合。

村民证言是间接证据,单独不能定罪。录音里的称呼措辞,在刑事审判中证明力也有限。但伪造证件+医院以夫妻名义建档+同居佐证+财产转移记录,拼在一起就不是碎片了。朱女士的律师说重婚罪证据链已经收集完整。

4月份朱女士第一次向徐汇法院交重婚自诉,没立上。这次她换了策略:8月3日重新向无锡梁溪法院递交材料,8月4日又赶到徐汇检察院提交刑事立案监督申请,要求追究伪造证件的刑事责任,而不是只停留在5天行政拘留。

然后唐某杰突然就开始"配合"了。

先说胚胎是"误会",又说在三方律师见证下已经销毁。但朱女士说她不在场、不知情,医院说"不了解需要核实",法院也没出通知。胚胎是司法封存状态,宣判前单方有没有权力处置?曹某同不同意?这些问题一个都没回答。

明眼人都看得出,他每一次"松口",都卡在朱女士把法律动作往前推一步之后。

结婚21年,朱女士患癌期间发现丈夫伪造结婚证跟别人做试管。她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了房、开了茶室、付了试管费,离婚起诉状上财产、抚养、赔偿全部勾"无",打算让她和刚高考完的女儿净身出户。

他说"销毁了",可朱女士没收到通知,医院说不知道,法院没消息。司法封存的东西,律师说销毁就销毁了?

销毁一颗胚胎,抹不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事实,追不回被转走的共同财产,也改变不了那个以"夫妻"名义在生殖中心建档的记录。

8月11日无锡梁溪法院,离婚案开庭。那才是真正算总账的时候。

评论列表

用户12xxx86
用户12xxx86 4
2026-08-06 15:21
这些自媒体是真的有意思,人家离个婚而已,整天在那里东拼西凑各种东西,发些小文章来引战[捂脸哭]该结束了,让法院,以及当事人自个儿处理去吧,还互联网一个清净。

用户12xxx11 回复 08-06 19:41
这是个标杆性案件,判决结果应该是以后案例的依据,你不懂就不要瞎咧咧,朱女士已无法再退,再退就是社会道德底线的退步

用户13xxx05 回复 用户12xxx11 08-06 20:08
你可错了 和那些有什么关系 没报出来的时候 离婚是男方想给多少是多少 现在离婚得看朱女士想要多少是多少

大凤
大凤 2
2026-08-06 22:27
这妥妥的重婚
缘分天空
缘分天空 1
2026-08-06 22:04
财才不是共同财产,分个毛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