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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德隆的儿子高明,1998年11月4日被代某、任某等7人伤害致死,其中5人被

西安高德隆的儿子高明,1998年11月4日被代某、任某等7人伤害致死,其中5人被判刑;六年里高德隆没能等到心理平衡,转而制造连环爆炸,2005年1月13日被执行枪决。
想想那个画面吧——父亲在儿子遇害的短短几年里,看着施暴者家属正常生活,自己却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一个人得有多绝望,才会从寻找公道的父亲,变成被押赴刑场的死囚。
我不替爆炸罪开脱,法律面前谁都不能私设刑堂。但这件事真正戳人的地方在于:当一个家庭失去独子,制度除了给一句判决,有没有真正接住那个活着的父亲?未成年人犯罪怎么罚、受害者家属怎么救,这两道题如果答不好,悲剧就不只是毁掉一个高明。
如果说当年判得太轻是源头,那六年里没人拉高德隆一把就是催化剂。各位觉得,面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我们到底该怎么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