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河南郑州,一女子怀孕,被来给她修门锁的男房东发现,男房东质问她怀孕了为啥不告诉他,女子懵圈:我怀孕又不用你随份子钱,凭啥告诉你?男房东:我没不让你生孩子的权利,但我忌讳租客在我房子生孩子坐月子,不吉利,请你搬走。
女子搬走后,男房东却不退剩下的房租和押金,还说3年合同没到期,女子租房前没告知怀孕,属于违约,房子有1个月空置期,用房租和押金抵了。
女子怒了:我第一次租房,不知道你有这个忌讳,我没说怀孕,可你也没问呀?凭啥不退?
丁女士当初在郑州租房,并不是图一时方便。2024年,丁女士为了给孩子陪读,想找一处能安稳住下来的房子。看房、谈价、签合同,丁女士都按正常流程来,月租1800元,租期一签就是3年。
对丁女士来说,孩子上学需要稳定环境,怀孕后也不想来回折腾,所以这套房子本来是准备长期住的。
问题出在一次修锁上。年初,房门锁出了毛病,丁女士联系房东上门维修。男房东进屋后发现丁女士怀孕,脸色马上不对。
男房东没有先问门锁怎么修,反而追问丁女士为什么不提前说明怀孕。丁女士听完有点发愣,租房合同里没有这一条,看房时房东也没提过这种规矩,丁女士自然想不到怀孕还要向房东报备。
男房东接下来的话,让丁女士更难受。男房东说,房子不能让租客坐月子,男房东自己有讲究,还提出两个办法,要么丁女士去月子中心,要么丁女士搬走。
丁女士当时没有吵,丁女士想着怀孕期间最怕麻烦,继续住下去也别扭,于是挺着肚子重新找房。几经折腾,丁女士找到合适住处,准备把房子腾出来。
丁女士原以为,既然是房东提出不让继续住,剩余房租和押金总该退回来。可到了退钱这一步,事情变了味。男房东说合同没到期,丁女士搬走就是违约;
丁女士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房子空出来后还要空置一段时间,损失就从押金和剩余房租里扣。丁女士这才发现,搬走是男房东要求的,扣钱却变成丁女士的责任。
这件事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只是房东有忌讳,而是男房东把合同里没有的忌讳,临时变成了租客必须承担的后果。2022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过一起张某和李某的房屋租赁合同案例。
张某在上海租房,合同快到期时告知房东李某不续租。李某为了减少空置损失,多次拿备用钥匙带人进屋看房。张某不堪其扰。后来李某还想以房屋空置、租客不配合为由扣押金。
法院的态度很清楚,租客按约交租,到期返还房屋,房东不能随便把空置风险转嫁给租客。没有合同约定,租客也没有义务无限配合房东找下一个租客。
丁女士的情况和这个案例放在一起看,问题就更明白了。房东想避免空置,可以提前沟通,也可以依法协商,但不能先让租客搬,再说租客造成空置。
更何况丁女士怀孕不是破坏房屋,也不是拖欠租金,更不是擅自转租。怀孕和坐月子属于正常家庭生活安排,房东如果事先有特殊忌讳,就该在出租前说清楚、写明白。
2025年1月20日,山东商河县人民法院也审过一起钱某和贾某的租赁纠纷。钱某提前退租,房东贾某收回钥匙后,仍不愿返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法院没有简单地偏向任何一方,而是看谁对合同解除负有责任、损失是否真实存在、扣款有没有依据。
最后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同时判令贾某返还钱某剩余租金6000元和押金1500元。这个案例说明,提前退租不等于房东想扣多少就扣多少。
还有北京朝阳法院处理过的曹先生与王女士押金纠纷。曹先生一家正常退租后,愿意承担实际水费,可房东王女士迟迟不核算,还拒绝沟通。
法院认为租客诚信履约,房东不能把押金当成随手扣的钱,最终判房东返还押金并支付合理利息。
丁女士这件事,争议核心就在这里。男房东可以有个人习惯,但合同不是凭一句忌讳就能改。房东要求丁女士搬离,就该把退租和退费说清楚。男房东一边让孕妇租客搬家,一边又扣着钱不放,难怪网友说吃相难看。
租房不是口头较劲,押金也不是谁拿着谁说了算。真走到维权那一步,合同、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搬家费用,都可能成为丁女士要回钱的重要证据。
信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