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河南郑州,女子把80岁的老父亲送进养老院,每月缴纳5600多元的费用,没想到父亲吃油条时不慎噎住,护工采取不恰当的救助方式导致窒息死亡。女子找养老院讨要说法,养老院一口咬定老人这是意外,还拿出免责条款想撇清关系,只给出一句“可以协商”了事。女子:父亲有三个女儿,一个在外地,两个生病住院,送老人去养老院实属无奈。 李女士姐妹三人,原本一直悉心照顾着80岁的老父亲,尤其是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后,家里还专门请了护理人员贴身照看,就怕老人出一点意外。 可最近这段时间,老人的病情越来越重,自理能力越来越差,而李女士姐妹的情况也实在艰难。 三个女儿里,一个远在外地没法赶回来长期照顾,另外两个都生病住院,自身都难保,根本抽不出精力再照看老父亲。 实在走投无路之下,李女士心里满是愧疚和不舍,想着找一家专业的养老院,让专业人士来照顾父亲,总比在家没人管要强。 经过一番挑选,她选中了一家每月收费5600多元的养老院。 李女士琢磨着费用不低,照料肯定能让人放心,咬咬牙就把父亲送了进去,心里还默默盼着父亲能在养老院安安稳稳过日子。 谁也没想到,这份寄托最终变成了悲剧。 送进去没几天,老人在养老院吃油条的时候,不小心被噎住了,当时养老院的护工根本没有及时巡视发现。 直到对面房间的老人发现不对劲,伸手指了半天,护工才留意到这边的情况。 这时老人已经被噎得十分难受,气道大概率已经被堵住了。 更可怕的是,在场的护工完全不懂正确的急救方法,只是胡乱地拍老人的肩膀、后背,这样的救助方式不仅没帮上忙,反而加重了老人的窒息情况。 李女士事后在监控里看到这一切,简直心如刀绞,要是护工能早点发现,要是能用对急救方法,父亲或许还能救回来。 最终,老人因为窒息不幸离世,李女士和家人得知消息后,彻底崩溃了,满心都是后悔。 她们后悔自己实在没办法才送父亲去养老院,本以为是找了个依靠,没想到却让父亲丢了性命,这份愧疚和痛苦压得她们喘不过气。 平复心情后,李女士带着家人找到养老院,想要讨一个说法,让养老院承担该负的责任。 可养老院的态度却让她们寒透了心,工作人员一口咬定,老人这就是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意外随时都可能发生,和养老院的照料、护工的操作没一点关系。 更气人的是,养老院还拿出合同里的免责条款,想直接撇清责任。 工作人员解释,条款里居然写着,老人年龄大身体机能下降,饮食时出现吞咽堵塞、窒息等情况,都由老人自行承担。 这样不负责的态度,在李女士看来,就是彻头彻尾的霸王条款。 李女士提出,老人入院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做防呛食等相关身体评估,评估结果和照料细则都要附在合同里。 养老院却声称他们,按照规定做了评估,也有结果,但始终不肯拿出相关资料。 面对李女士等家属的质疑,养老院从头到尾就只有一句“有诉求可以协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回应,也没有提供任何能证明自己尽责的材料。 好好的父亲就这样没了,养老院还百般推诿,李女士一家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目前,当地民政部门已经介入帮忙调查协调,李女士等人也希望能尽快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给离世的老父亲一个交代。 《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本案中,养老院对阿尔茨海默症老人未有效巡视、及时发现噎食,发现情况后,护工急救手法错误,加重窒息,而且还拒不提供入院防呛食评估资料,这些都证明养老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更何况,养老院以格式条款约定“噎食、窒息老人自行承担”,属于免除自身人身损害责任,依法属于无效。 养老院已经构成违约与侵权,不能以“意外”或“霸王条款”免责,应当承担死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责任。


